梁振英16日終於承認親自修改UGL文件,並交給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議員周浩鼎提交委員會。圖為資料照。(Getty Images)
梁振英15日被踢爆涉嫌干預立法會調查他涉貪收取澳洲企業UGL5千萬元(港元,約新台幣1.9億元),引發社會譁然。梁振英終於承認親自修改UGL文件交給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議員周浩鼎提交委員會。民主派要求周浩鼎辭去委員會職務,並批評梁振英干預委員會的調查,嚴重破壞行政立法關係。部分泛民議員到廉政公署舉報梁振英和周浩鼎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
梁振英18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承認接觸周浩鼎,並將親自修改的UGL文件交給周,辯解是想建議擴大調查範圍,令調查更全面,及盡快完成調查。「我提出修改文本就是將一些本來周浩鼎認為不應該調查,或者認為整個研究範圍不需要,因為已經有職權範圍了。因此我說不如將我的修改全部加了下去,以及我可以爭取到他同意擴大(調查)範圍,使得委員會可以盡快定出研究範圍,繼續向前走。」梁振英並形容不想委員會在一年後有人說「你放生梁振英」。
此外,梁振英一方面強調說,希望委員會的調查可以在陽光下公開進行,但又不滿有人披露周浩鼎的文件。「有人在會外將一些本來需要保密的事披露出來,這我不介意,但這違反立法會守則,我認為立法會應該要調查。」
要求褫奪周浩鼎委員資格
民主派4名在專責委員會的議員,則向委員會主席謝偉俊發連署信,要求下次會議公開進行,邀請梁振英出席回應事件,又認為周浩鼎的行為,有非常嚴重角色衝突,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要求褫奪他的委員資格。
委員之一林卓廷議員認為,委員會職權和調查範圍一早就已經制定,梁振英以擴大調查範圍以及自己有權發表意見為由干預調查是「掩耳盜鈴」,其辯解更是想誤導公眾。林又形容,梁振英給周的修改文件其實是梁對UGL事件辯解的新聞稿,修改的部分都是有利於梁自己的。民主黨另一名委員尹兆堅也表示,梁振英的辯解再次展示他常用語言詐術,「最終希望模糊立法會調查UGL的焦點,令調查越拖越慢,不了了之。」
泛民議員舉報梁振英和周浩鼎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與鄺俊宇18日到北角的廉政公署總部舉報事件,指梁振英與周浩鼎在處理公職期間濫用職權,涉嫌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又質疑事件會否涉及利益輸送。「香港本土」的毛孟靜及范國威也隨後到廉署舉報事件。毛孟靜表示,她得到的法律意見顯示,梁及周在事件中的最大問題是企圖隱瞞,直至事件被揭發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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