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港府拋出「假普選方案」。六月若獲通過,無論到時共產黨是否過橋抽板,是否兌現承諾,香港民主陣營必將土崩瓦解,失去穩佔民意至60%的支持度,地下黨實現赤化香港的圖謀近矣!
特區政府拋出普選方案,要市民『袋住先』(接受再說),泛民立即上街抗議。 (林卓軒)
4月22日,特區政府正式向立法會遞交「假普選方案」,啟動所謂「政改第三部曲」。從5年前的「起錨」標語,到今年的「一定要得」口號,政府文宣攻擊排山倒海,盡情指鹿為馬,把已經表態否決方案的民主派議員抹黑成歷史罪人。及至25日,除「政改三人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主動出擊之外,政府更加總動員全體問責高官「離地」落區,自我感覺良好,阻擋市民抗議。根據政府時間表,預料6月交立法會大會表決。
「假普選方案」內容
把「假普選方案」說成是「一定要得」,毫無疑問是「最要不得」,「一定死得」。「假普選方案」內容細節如下,跟坊間估計大體一致。
一、特首「提名委員會」由四大界別、同等比例組成,人數1200人,提委會保留目前1200人選舉委員會的產生辦法不變,選民基礎也大致不變。
二、在提名方法方面,政府建議分為「提委推薦」及「提委會提名」兩個階段。
三、在「提委推薦」方面,每名提委只能推薦一人,成為「參選人」要獲1/10提委,亦即120名提委明票推薦,上限為240個,意味最少5人及最多10人「入閘」。參選人可通過論壇比拼政綱,爭取民意支持,但論壇結果對提委會無約束力。
四、在「提委會提名」方面,參選人要「出閘」成為「候選人」,必須取得過半數提委支持。提委最少提名2人,最多可提名全數參選人,提名1人則視作廢票。提名採暗票制,規定選出2至3名候選人。如有超過3人取得過半數提委提名,由最高票的3人成為「候選人」出選。無人或僅1人取得過半數提委提名,重啟程序。
五、在全港選民投票方面,政府建議「一輪定勝負」,勝出者不用取得過半數票支持,僅以多票者勝出,白票會被視為廢票,勝出者交由中央政府任命。
港共左派也發動大規模宣傳,只有一條船,要大家先上船。船破再慢慢補。
關於這個方案的欺騙性和專制性,我在先前文章已有詳述,不擬贅言。如今歸納幾個重點,說明反對「袋住先」的重要理據,可望澄清事實,破除迷思。
一、陷阱:「假普選方案等於普選」
反對「袋住先」的一大理由,就是拒絕承認「假普選方案等於普選」。這是大家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線,拒絕指鹿為馬,也是為了避免墮入承認「方案就是普選」的陷阱深淵。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表明:行政長官實行由全港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方式普選產生後,即已實現了《基本法》第45條規定:「有關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換言之,只要立法會議員投下支持「假普選方案」的贊成票,就等於直接承認:人大831框架下的「假普選方案」等於《基本法》第45條所規定的「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這正是整個「政改五部曲」早已鎖定的必要前提和關鍵要害,並且明確寫明在人大831決定中。市民千萬不要天真地以為不用理會「假普選方案」是否等於《基本法》第45條所規定的「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滿以為只要一人一票選舉,就不妨「袋住先」,等以後再改良。這種鄉愿想法儼如視而不見,選擇性失明。北京大學饒戈平教授更已在25日表示:「只要《基本法》第45條不改變,人大831決定也不可能改變。」讓我再重申一次:贊成「假普選方案」等於同意這就是《基本法》第45條所規定的「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在這一點上,林鄭月娥沒有欺騙大家,還望大家不要再欺騙自己。
有人認為:即使贊成「假普選方案」等於《基本法》第45條所規定的「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但是未來也可以改良,絕不囿於上述「終極目標」已經達成的現實,屆時可以再啟「政改五部曲」。其實,這種想法昧於現實。首先,屆時重啟政改,將會於法無據,不得再援用《基本法》第45條規定,反而必須建基於《基本法》以外的當權者恩典。其次,即使屆時由中共篩選出來的特首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吃錯藥」重啟「政改五部曲」,但是要取得立法會內2/3議員通過任何良性改變以落實「真普選」,真有可能嗎?立法會內,主客之位易,眾寡之勢變,香港「真普選」只會遙遙無期。
地下黨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還說:大家可以「各自表述」嘛。換言之,民主派議員可以先通過「假普選方案」,「袋住先」,同時宣示自己不同意「假普選方案」等於《基本法》第45條所規定的「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僅在後面這一點上跟官方立場盡情唱反調,然後在未來日子繼續爭取真普選即可。他真是個超級老千!承上所述,把「假普選方案」描繪成等於《基本法》第45條所規定的「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既出現在人大831決定明文,也出現在政府提交給立法會的修正案草案明文(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第一條)。這些都已經寫死了,當權者根本不留任何轉寰餘地。一旦通過方案,任憑議員如何另行各自表述,議員實際上已經通過投下贊成票,連帶承認了這些明文規定。
更重要的是,一旦「假普選方案」獲得通過,如果民主派議員反過來聲稱這不等於《基本法》第45條所規定的「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那麼中共和特區政府到時就會問:由於特首「普選」已經終極實現,政府原本可以計劃推行立法會「普選」,但由於部分議員堅拒承認特首「普選」已經終極實現,那麼應否無限期擱置立法會「普選」?果真如此,民主派議員及香港市民將被套牢,進退維谷。智者不惑!
二、預選——共產黨預選圈定、再讓你全民投票
「假普選方案」不是普選。一直以來,由共產黨控制達80%的選舉委員會,以過半數門檻,選出1名「特首」。而目前的「假普選方案」則規定:由共產黨繼續控制達80%的提名委員會,以過半數門檻,事先「預選」,選出2至3名「候選人」,再任市民一人一票選擇。整個「假普選方案」的重點,並不在於那場「一人一票」全民投票,而是在於提名委員會的「預選」。由共產黨事先圈定2至3名同志、幹部、統戰對象,再放任香港市民挑選其中任何一人成為特首,對共產黨來說當然毫無難度。
然而,這不是「普選」,而是「先由共產黨預選、再由香港選民象徵性全民投票」。換言之,「黨選」才是重點,「公決」只是橡皮圖章,行禮如儀,無關痛癢。葉劉、羅范、范徐,任你選;錦松、慧琼、振英,任你挑。屆時香港市民投票或不投票,以至投票給誰,在共產黨心目中,已經無關宏旨,因為一切盡在黨的掌握。歸根結柢,香港市民無法實際上提名任何候選人供全民選擇,只有共產黨才有權提名少數候選人供大家選擇。
這樣的選舉根本沒有任何絲毫民主寸進可言,只不過是一套圓熟上乘、欺騙市民的專政把戲,以「一人一票」走過場的方式,確認共產黨每5年1次的歷史選擇。如今特區政府和地下黨的宣傳經常標榜「我要一人一票選特首」,較少直說「我要普選特首」,盡顯共產黨作賊心虛,遮蓋共產黨「預選」、「篩選」的專政魔術。
三、陰謀——分化和瓦解民主派抗爭力量
要求通過「假普選方案」,實際上並非共產黨的「重中之重」,因為無論「假普選方案」是否通過,香港依然沒有民主普選,中共依然一黨專政,風雨不動安如山。那麼為何現在中共還要擺出一副硬推「假普選方案」的嘴臉?主要目標不過是:分化和瓦解香港民主派抗爭力量,達成這麼多年來從未真正實現的政治鬥爭夙願。這才是陰謀背後的真正目的。
要通過「假普選方案」,共產黨至少要從民主派27位議員當中挖走4票。不過,即使到時有1至2名議員(例如湯家驊和李國麟)臨陣變節,也是無用,況且他們也不會徒勞無功地變節。事實上,共產黨的目標不在於區區那4票,甚至不在於「假普選方案」是否獲得通過,而是投放在更廣闊的政治大局,希望在「挖票」的過程中,對於部分民主派政黨及議員「動之以私利」和「動之以公利」,希望他們能夠繼續相信共產黨,接受共產黨統戰,令絕大部分「溫和」民主派陣營議員最後表決支持「假普選方案」,或者至少表現出「各唱各調」的言行,一舉分化與瓦解香港民主派政治陣營。
質言之,在「挖票」的過程中,首先動之以「私利」:許諾個別議員不洩漏他們的「風流」罪證,答應個別議員以後有機會獲任命為司長或局長,承諾他們私人業務生意將會獲得大力扶持。這些勸說當然必定保持秘密,不會張揚,延後兌現。另一方面則動之以「公利」:允諾個別議員或政黨只要先表決通過「假普選方案」,以後就會「開恩」讓某位溫和民主派人士有機會成為特首候選人「出閘」,或者至少取得過半數提委暗票支持,例如允許某民主派政黨某位「溫和」人士「出閘」,還要擺出一副信誓旦旦的樣子,並且要求大家不要問,只要信,同時不能向外披露,否則承諾立即破功失效。當然,承諾最後是否兌現,大家看黨史就會一清二楚了。
一旦「假普選方案」因而獲得通過,無論到時共產黨是否過橋抽板,是否兌現上述「私利」和「公利」,香港民主派陣營將會立即土崩瓦解,一舉擊破目前民主派穩佔民意55%至60%的支持度,進一步迅速實現地下黨全面「赤化」香港的卑劣圖謀。由此可見,目前的形勢已經不是通過「假普選方案」與否之爭,而是共產黨直接挑戰、分化、瓦解香港民主派政治陣營之爭。從這個高度來看共產黨的陰謀,一旦把「假普選方案」「袋住先」,即等同政治自殺,一舉摧毀香港民主運動。反正都是沒有「真普選」,何必還要放任中共瓦解爭取「真普選」的團結抗爭政治力量?這是大家應當認真思考的大哉問。
四、文宣——過了蘇州再無船!決不上破船
目前共產黨對付香港民主派的文宣攻略,不外乎以下四點。逐點破謬,澄清事理,刻不容緩。
(一)效用論:否決「假普選方案」,如何更有利於爭取真普選?
破謬法:否決「假普選方案」,的確無助於即時實現真普選,但是通過「假普選方案」,更不利於爭取未來實現真普選,理由已如前述。
(二)生態論: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在25日聲稱,民主派否決方案,只不過是「意氣之爭」,只會令香港政治氣候更差,抗爭更激烈,「自殘」更嚴重,但中央態度不會軟化;只有通過政改才會令香港政治生態發生根本變化,對香港最有利。
破謬法:否決「假普選方案」,絕非「意氣之爭」,更非「自殘」,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理性選擇,原因已如上述。港人要爭取的是實現真普選,並非一味爭取與當權者營造所謂和諧政治生態。港人爭取實現民主的方法,不是坐待專制統治者的恩賜,而是抗爭抗命不合作。一旦通過「假普選方案」,香港政治生態的確會發生根本變化:香港沉淪,萬劫不復。
(三)抽板論:特首梁振英聲稱,一旦方案被否決,將不知「蘇州過後」,何年何月再有下一班船,現在正是「臨門一腳」。
破謬法:現在擺在岸邊的,不是一艘適航的船艇,而是船底破洞入水的「南丫一號」。船伕跟我們說:「你們搭住先,不上船就笨,以後不知何時有船搭,現在是你們臨門一腳了。上了船,航行中,你們可以看情形再提議補船底的破洞嘛。」我們當然不會上船,只會一笑置之。畢竟,壟斷船艇客運的是共產黨,特意調來破船的又是共產黨,恐嚇以後無船、如有也是破船的更是共產黨。然後,689指著岸邊憤怒的我們,笑陰陰地說:「不要做歷史罪人,臨門一腳,珍惜機會,上船吧!」我們只會哈哈大笑,懶得浪費時間跟白癡混蛋糾纏。
(四)文明論:梁振英批評22日晚上在美孚的高官「落區」宣傳集會上指斥官員的示威人士,表示其中有年輕人「豎中指、講粗口」,發出「極粗鄙的粗口和聲浪代替道理」,質疑他們「不文明只求發洩」,是否「稱得上民主派」。梁振英重申自己經常落區,落區對他「無難度」,只是「辛苦了警察」。他表示當晩示威者的干擾反映出「有人心虛,怕官員接觸市民」,強調「一定會繼續落區,繼續與市民零距離溝通」。
破謬法:梁振英推出「假普選方案」來閹割真普選,文明嗎?被人破口大罵,當場強顏歡笑,事後大力譴責,文明嗎?市民嚴厲斥責特首,竟被誣為「只求發洩」,那麼特首質疑他們「不文明只求發洩」本身,又是否「只求發洩」,文明嗎?你我天天「落區」都無難度,他卻要「辛苦警察」後才可以「落區」無難度,他有種就獨自一人慢慢走完整條彌敦道,看看後果如何!
25日,一眾政府高官乘坐開篷大巴,途經堅尼地城、樂富、大埔,落區不落車,離地惑人心,儼如平行時空中的移動城堡,又是否正如梁振英所說的「有人心虛,怕官員接觸市民」?梁振英聲稱自己「與市民零距離溝通」,試問除了接吻和性交之外,梁振英大可公開表演自己如何「與市民零距離溝通」,否則其陳述顯然誇張失實,黨奴傻腦,口吐垃圾,文明匪類,自取其辱。
來源轉自:
(注意:帖內文或圖片中可能含有厭惡性簡體字;本站維護 中華文化,堅決行使正體字。版權歸著者所有。)
特區政府拋出普選方案,要市民『袋住先』(接受再說),泛民立即上街抗議。 (林卓軒)
「假普選方案」內容
把「假普選方案」說成是「一定要得」,毫無疑問是「最要不得」,「一定死得」。「假普選方案」內容細節如下,跟坊間估計大體一致。
一、特首「提名委員會」由四大界別、同等比例組成,人數1200人,提委會保留目前1200人選舉委員會的產生辦法不變,選民基礎也大致不變。
二、在提名方法方面,政府建議分為「提委推薦」及「提委會提名」兩個階段。
三、在「提委推薦」方面,每名提委只能推薦一人,成為「參選人」要獲1/10提委,亦即120名提委明票推薦,上限為240個,意味最少5人及最多10人「入閘」。參選人可通過論壇比拼政綱,爭取民意支持,但論壇結果對提委會無約束力。
四、在「提委會提名」方面,參選人要「出閘」成為「候選人」,必須取得過半數提委支持。提委最少提名2人,最多可提名全數參選人,提名1人則視作廢票。提名採暗票制,規定選出2至3名候選人。如有超過3人取得過半數提委提名,由最高票的3人成為「候選人」出選。無人或僅1人取得過半數提委提名,重啟程序。
五、在全港選民投票方面,政府建議「一輪定勝負」,勝出者不用取得過半數票支持,僅以多票者勝出,白票會被視為廢票,勝出者交由中央政府任命。
港共左派也發動大規模宣傳,只有一條船,要大家先上船。船破再慢慢補。
一、陷阱:「假普選方案等於普選」
反對「袋住先」的一大理由,就是拒絕承認「假普選方案等於普選」。這是大家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線,拒絕指鹿為馬,也是為了避免墮入承認「方案就是普選」的陷阱深淵。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表明:行政長官實行由全港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方式普選產生後,即已實現了《基本法》第45條規定:「有關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換言之,只要立法會議員投下支持「假普選方案」的贊成票,就等於直接承認:人大831框架下的「假普選方案」等於《基本法》第45條所規定的「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這正是整個「政改五部曲」早已鎖定的必要前提和關鍵要害,並且明確寫明在人大831決定中。市民千萬不要天真地以為不用理會「假普選方案」是否等於《基本法》第45條所規定的「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滿以為只要一人一票選舉,就不妨「袋住先」,等以後再改良。這種鄉愿想法儼如視而不見,選擇性失明。北京大學饒戈平教授更已在25日表示:「只要《基本法》第45條不改變,人大831決定也不可能改變。」讓我再重申一次:贊成「假普選方案」等於同意這就是《基本法》第45條所規定的「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在這一點上,林鄭月娥沒有欺騙大家,還望大家不要再欺騙自己。
有人認為:即使贊成「假普選方案」等於《基本法》第45條所規定的「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但是未來也可以改良,絕不囿於上述「終極目標」已經達成的現實,屆時可以再啟「政改五部曲」。其實,這種想法昧於現實。首先,屆時重啟政改,將會於法無據,不得再援用《基本法》第45條規定,反而必須建基於《基本法》以外的當權者恩典。其次,即使屆時由中共篩選出來的特首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吃錯藥」重啟「政改五部曲」,但是要取得立法會內2/3議員通過任何良性改變以落實「真普選」,真有可能嗎?立法會內,主客之位易,眾寡之勢變,香港「真普選」只會遙遙無期。
地下黨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還說:大家可以「各自表述」嘛。換言之,民主派議員可以先通過「假普選方案」,「袋住先」,同時宣示自己不同意「假普選方案」等於《基本法》第45條所規定的「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僅在後面這一點上跟官方立場盡情唱反調,然後在未來日子繼續爭取真普選即可。他真是個超級老千!承上所述,把「假普選方案」描繪成等於《基本法》第45條所規定的「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既出現在人大831決定明文,也出現在政府提交給立法會的修正案草案明文(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第一條)。這些都已經寫死了,當權者根本不留任何轉寰餘地。一旦通過方案,任憑議員如何另行各自表述,議員實際上已經通過投下贊成票,連帶承認了這些明文規定。
更重要的是,一旦「假普選方案」獲得通過,如果民主派議員反過來聲稱這不等於《基本法》第45條所規定的「最終達致由普選產生的目標」,那麼中共和特區政府到時就會問:由於特首「普選」已經終極實現,政府原本可以計劃推行立法會「普選」,但由於部分議員堅拒承認特首「普選」已經終極實現,那麼應否無限期擱置立法會「普選」?果真如此,民主派議員及香港市民將被套牢,進退維谷。智者不惑!
二、預選——共產黨預選圈定、再讓你全民投票
「假普選方案」不是普選。一直以來,由共產黨控制達80%的選舉委員會,以過半數門檻,選出1名「特首」。而目前的「假普選方案」則規定:由共產黨繼續控制達80%的提名委員會,以過半數門檻,事先「預選」,選出2至3名「候選人」,再任市民一人一票選擇。整個「假普選方案」的重點,並不在於那場「一人一票」全民投票,而是在於提名委員會的「預選」。由共產黨事先圈定2至3名同志、幹部、統戰對象,再放任香港市民挑選其中任何一人成為特首,對共產黨來說當然毫無難度。
然而,這不是「普選」,而是「先由共產黨預選、再由香港選民象徵性全民投票」。換言之,「黨選」才是重點,「公決」只是橡皮圖章,行禮如儀,無關痛癢。葉劉、羅范、范徐,任你選;錦松、慧琼、振英,任你挑。屆時香港市民投票或不投票,以至投票給誰,在共產黨心目中,已經無關宏旨,因為一切盡在黨的掌握。歸根結柢,香港市民無法實際上提名任何候選人供全民選擇,只有共產黨才有權提名少數候選人供大家選擇。
這樣的選舉根本沒有任何絲毫民主寸進可言,只不過是一套圓熟上乘、欺騙市民的專政把戲,以「一人一票」走過場的方式,確認共產黨每5年1次的歷史選擇。如今特區政府和地下黨的宣傳經常標榜「我要一人一票選特首」,較少直說「我要普選特首」,盡顯共產黨作賊心虛,遮蓋共產黨「預選」、「篩選」的專政魔術。
三、陰謀——分化和瓦解民主派抗爭力量
要求通過「假普選方案」,實際上並非共產黨的「重中之重」,因為無論「假普選方案」是否通過,香港依然沒有民主普選,中共依然一黨專政,風雨不動安如山。那麼為何現在中共還要擺出一副硬推「假普選方案」的嘴臉?主要目標不過是:分化和瓦解香港民主派抗爭力量,達成這麼多年來從未真正實現的政治鬥爭夙願。這才是陰謀背後的真正目的。
要通過「假普選方案」,共產黨至少要從民主派27位議員當中挖走4票。不過,即使到時有1至2名議員(例如湯家驊和李國麟)臨陣變節,也是無用,況且他們也不會徒勞無功地變節。事實上,共產黨的目標不在於區區那4票,甚至不在於「假普選方案」是否獲得通過,而是投放在更廣闊的政治大局,希望在「挖票」的過程中,對於部分民主派政黨及議員「動之以私利」和「動之以公利」,希望他們能夠繼續相信共產黨,接受共產黨統戰,令絕大部分「溫和」民主派陣營議員最後表決支持「假普選方案」,或者至少表現出「各唱各調」的言行,一舉分化與瓦解香港民主派政治陣營。
質言之,在「挖票」的過程中,首先動之以「私利」:許諾個別議員不洩漏他們的「風流」罪證,答應個別議員以後有機會獲任命為司長或局長,承諾他們私人業務生意將會獲得大力扶持。這些勸說當然必定保持秘密,不會張揚,延後兌現。另一方面則動之以「公利」:允諾個別議員或政黨只要先表決通過「假普選方案」,以後就會「開恩」讓某位溫和民主派人士有機會成為特首候選人「出閘」,或者至少取得過半數提委暗票支持,例如允許某民主派政黨某位「溫和」人士「出閘」,還要擺出一副信誓旦旦的樣子,並且要求大家不要問,只要信,同時不能向外披露,否則承諾立即破功失效。當然,承諾最後是否兌現,大家看黨史就會一清二楚了。
一旦「假普選方案」因而獲得通過,無論到時共產黨是否過橋抽板,是否兌現上述「私利」和「公利」,香港民主派陣營將會立即土崩瓦解,一舉擊破目前民主派穩佔民意55%至60%的支持度,進一步迅速實現地下黨全面「赤化」香港的卑劣圖謀。由此可見,目前的形勢已經不是通過「假普選方案」與否之爭,而是共產黨直接挑戰、分化、瓦解香港民主派政治陣營之爭。從這個高度來看共產黨的陰謀,一旦把「假普選方案」「袋住先」,即等同政治自殺,一舉摧毀香港民主運動。反正都是沒有「真普選」,何必還要放任中共瓦解爭取「真普選」的團結抗爭政治力量?這是大家應當認真思考的大哉問。
四、文宣——過了蘇州再無船!決不上破船
目前共產黨對付香港民主派的文宣攻略,不外乎以下四點。逐點破謬,澄清事理,刻不容緩。
(一)效用論:否決「假普選方案」,如何更有利於爭取真普選?
破謬法:否決「假普選方案」,的確無助於即時實現真普選,但是通過「假普選方案」,更不利於爭取未來實現真普選,理由已如前述。
(二)生態論: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在25日聲稱,民主派否決方案,只不過是「意氣之爭」,只會令香港政治氣候更差,抗爭更激烈,「自殘」更嚴重,但中央態度不會軟化;只有通過政改才會令香港政治生態發生根本變化,對香港最有利。
破謬法:否決「假普選方案」,絕非「意氣之爭」,更非「自殘」,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理性選擇,原因已如上述。港人要爭取的是實現真普選,並非一味爭取與當權者營造所謂和諧政治生態。港人爭取實現民主的方法,不是坐待專制統治者的恩賜,而是抗爭抗命不合作。一旦通過「假普選方案」,香港政治生態的確會發生根本變化:香港沉淪,萬劫不復。
(三)抽板論:特首梁振英聲稱,一旦方案被否決,將不知「蘇州過後」,何年何月再有下一班船,現在正是「臨門一腳」。
破謬法:現在擺在岸邊的,不是一艘適航的船艇,而是船底破洞入水的「南丫一號」。船伕跟我們說:「你們搭住先,不上船就笨,以後不知何時有船搭,現在是你們臨門一腳了。上了船,航行中,你們可以看情形再提議補船底的破洞嘛。」我們當然不會上船,只會一笑置之。畢竟,壟斷船艇客運的是共產黨,特意調來破船的又是共產黨,恐嚇以後無船、如有也是破船的更是共產黨。然後,689指著岸邊憤怒的我們,笑陰陰地說:「不要做歷史罪人,臨門一腳,珍惜機會,上船吧!」我們只會哈哈大笑,懶得浪費時間跟白癡混蛋糾纏。
(四)文明論:梁振英批評22日晚上在美孚的高官「落區」宣傳集會上指斥官員的示威人士,表示其中有年輕人「豎中指、講粗口」,發出「極粗鄙的粗口和聲浪代替道理」,質疑他們「不文明只求發洩」,是否「稱得上民主派」。梁振英重申自己經常落區,落區對他「無難度」,只是「辛苦了警察」。他表示當晩示威者的干擾反映出「有人心虛,怕官員接觸市民」,強調「一定會繼續落區,繼續與市民零距離溝通」。
破謬法:梁振英推出「假普選方案」來閹割真普選,文明嗎?被人破口大罵,當場強顏歡笑,事後大力譴責,文明嗎?市民嚴厲斥責特首,竟被誣為「只求發洩」,那麼特首質疑他們「不文明只求發洩」本身,又是否「只求發洩」,文明嗎?你我天天「落區」都無難度,他卻要「辛苦警察」後才可以「落區」無難度,他有種就獨自一人慢慢走完整條彌敦道,看看後果如何!
25日,一眾政府高官乘坐開篷大巴,途經堅尼地城、樂富、大埔,落區不落車,離地惑人心,儼如平行時空中的移動城堡,又是否正如梁振英所說的「有人心虛,怕官員接觸市民」?梁振英聲稱自己「與市民零距離溝通」,試問除了接吻和性交之外,梁振英大可公開表演自己如何「與市民零距離溝通」,否則其陳述顯然誇張失實,黨奴傻腦,口吐垃圾,文明匪類,自取其辱。
來源轉自:
(注意:帖內文或圖片中可能含有厭惡性簡體字;本站維護 中華文化,堅決行使正體字。版權歸著者所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