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全世界最多客戶的中國鹽業總公司,通過食鹽專營攫取暴利,使市場價格翻了幾倍,但財報卻顯虧損。學者撰文稱鹽業「政企不分」亟待破除,這才是問題根源所在。圖為新疆哈密地區的鹽場。(AFP)
擁有全世界最多客戶的中國鹽業總公司,是中國的壟斷企業,其通過食鹽專營攫取暴利,使市場價格翻了幾倍,但財報卻顯虧損。學者撰文稱鹽業「政企不分」亟待破除,這才是問題根源所在。
食鹽專營成中鹽壟斷屏障
作為全世界人口最多國家的食鹽供應壟斷者,中國鹽業總公司(下稱「中鹽公司」)在中國有絕對的話語權。4月21日,中共國家發改委公告宣佈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但在中鹽公司和中國鹽業協會看來,這並不意味著食鹽專營的廢除,而僅僅是許可證管理主體的變更。
食鹽業的專營制度,起於中共國務院1990年發佈的《鹽業管理條例》以及1996年發佈的《食鹽專營辦法》。因為《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是部門規章,廢止該辦法並不是廢除食鹽專營。
食鹽專營成為中鹽公司壟斷的屏障。中鹽公司的最大盈利正是來自食鹽。作為中國食鹽專營的生產經營主體,中國食鹽的生產指標制定、批發以及執法等業務,基本由這家企業說了算。中鹽公司既是市場上的玩家,也是市場規則的制定者。
攫取暴利卻虧損 中鹽公司遭質疑
業內人士表示,不管是海鹽還是井礦鹽,成本和工藝都很簡單。海鹽是經過曬滷水、一環一環曬過後,再用鍋爐蒸發、提煉。井礦鹽的滷水是直接蒸,蒸完留下的就是鹽。鹽場初級產品到食用鹽,在生產線上加上碘,並包裝即可,而每噸加碘的成本只有二三十元錢。
一直以來,對於中鹽公司暴利的指責始終存在。中鹽獲利的途徑在於:鹽礦生產企業給中鹽的價格每噸是500元,中鹽給各省市的時候就到了1,000元,各個省市的鹽務局再發到地方上,可能就是2,000元,最終到民眾手裡可能變成了3,000,乃至4,000元了。2009年,東方公益法律援助所訴北京鹽業壟斷暴利,法院對此案不予受理,後來不了了之。
而壟斷並擁有暴利的中鹽公司,經營狀況卻不盡人意。截至去年9月底,中鹽的合併營業總收入達到204.07億元,比上年同期的194.28億元增加9.79億元,但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淨利潤均為虧損,其中,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虧損額為4.28億元,而去年同期虧損1.51億元。
並且政府財政對中鹽公司亦多有關照。在中鹽公司同期獲得的營業外收入中,政府補助額雖然較去年同期4.58億元下滑很多,但依舊達到了2.36億元。這一數額是2010年全年補助金額的近兩倍。
作為容易滋生腐敗空間的招待費,中鹽更是驚人。2010年,中鹽的管理費用為18.84億元,其中業務招待費用為7,557萬元。到2011年,管理費用提高到23.27億元,業務招待費也增加到8,703萬元。即便到了2012年前三季度,招待費依然高達6,437萬元之多。在2013年前三季度的報表裡,16.61億元的管理費用一欄中,中鹽未再提供招待費用具體數字,僅列出3,232.09萬元的研發費用。
因此,造成中鹽公司獲暴利卻經營虧損的局面不難想像。
「政企不分」成為問題根源所在
曾任中共國家經貿委運行局副局長、分管鹽業的陳國衛公開表示,在眾多壟斷行業中,食鹽體制的改革並不複雜,也是最沒有風險、改革設計方案技術含量最低,但是改革的推進遇到了極大阻力。
隱藏在其表象背後的,則是中國長期以來政企不分,鹽業監管機關和經營者混為一體並由此帶來種種問題的致命體制缺陷。絕大多數省、市、區實行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即鹽務局和鹽業公司是「一套機構,兩塊牌子」,形成事實上的「利益共同體」。
中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張春曉此前撰文稱,中國鹽業體制政企不分,專營權和監管權合二為一,導致許多地方專營擴大化,監管弱化。這樣形成了鹽業公司參與甚至代行鹽政管理和執法的政企不分、以企代政的直接後果。
【大紀元2014年04月23日訊】(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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