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0日 星期六

【振英亂港】警撿書本當證物 人權組織斥以言入罪 議員質疑侵私隱 促盧偉聰解釋及道歉



■被控暴動罪的何應傑(中)昨准保釋,由親友陪同離開法院。李家皓攝
再多兩名男子涉參與大年初一晚旺角騷亂被控暴動罪,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警方日前將其中一名被告家中的3本刊物作證物帶走,包括國際暢銷書《引爆趨勢:小改變如何引發大流行》(The Tipping Point:How Little Things Can Make a Big Difference)。有人權組織直斥做法仿如落實《基本法》23條般以言入罪,有立法會議員也質疑警方做法侵犯私隱,要求「一哥」道歉。
記者:蕭洛汶 陸羽平 歐陽聯發
兩名被告分別為清潔工鍾志華(29歲)及學生何應傑(22歲),二人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28日再訊,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
兩被告須守禁足令
鍾指收入微薄,只能以200元作保釋金,最後友人籌得2,000元替他保釋,惟他早前因欠繳法庭罰款被判監14天,故被囚車押走。何就准以5,000元保釋。二人須守禁足令,不得踏足發生騷亂的旺角一帶,但住旺角的何可獲豁免部份範圍。
控方在庭外指,鍾是鳩嗚團常客,有警員認得鍾曾於騷亂現場出現,後來警員在傳媒片段看到他掟磚,在街上兜截他拘捕。控方指鍾於警誡下招認,辯方則在庭上投訴警方對鍾威嚇迫供。而何得悉警方找他,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警署。
前日警方搜查何住所時,帶走3本市面仍出售的書本作證物,包括《香港城邦論》、《黃毓民政論集》及《引爆趨勢》,並以透明膠袋包裹展示,引起爭議。律師兼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警方只應展示犯罪主體,即犯法物品如毒品,該3本書仍於書店出售,除非疑犯將書掏空放置危險品或內藏發動攻擊暗號,否則不理解警方做法,批評警方不尊重疑犯私隱和尊嚴,要求警務處長解釋及道歉。他反問若警方搜到有關習近平或共產黨「馬列毛」的書籍:「講一個階級打倒另一個階級。」會否視為證物。

「以為擺呢啲書違法」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批評事件是以言入罪,形同已實施《基本法》23條,「唔通拎住本《城邦論》,理論性論述就變旺角暴力行為計劃書?好唔合理!」他指警方以此作證物除污衊事主,對作者也不公,「可能好多人以為擺呢啲書係違法」。
二手書店實現會社主管陳可樂稱,3本書與旺角騷亂「好唔關事」,指事件可見警方執法不合常理,只做人格判斷,反問「屋企有詩集就唔會影響?」警察公共關係科指,如有人認為警方處理事件時受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警方處理旺角騷亂部份案件惹爭議,外號「吳十三」的本土派人士騷亂時沒到旺角,卻被控「有犯罪及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指他於網上鼓吹他人騷亂;警方日前將葵涌環保回收倉當作武器庫拉人時,也曾將倉內的雜誌《熱血少年》當作證物撿走。

《引爆趨勢》一出登暢銷榜
被警方撿走作證物的3本書各有來頭,封面是一支火柴的《引爆趨勢:小改變如何引發大流行》(The Tipping Point:How Little Things Can Make a Big Difference)(圖)講述社會大潮流最初如何由小事產生,以時尚、吸煙、自殺,甚至美國獨立革命歷史舉例分析,內容簡介提及:「流行的開端,往往只是一小撮關鍵人物使力的結果。」
此書由加拿大作家Malcolm Gladwell於2000年出版,甫出版便登上《New York Times》暢銷書榜首,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曾推薦該書,並向每名教統會成員各送一本。
陳雲著作、2011年出版的《香港城邦論》,內容指港人過往認為要待中國民主化後,香港才有民主,斥責這思想不切實際。
書中提及中港矛盾,指應捍衞本土利益,最終更可能改革中國政治體制,達至民主。此書獲該年由香港電台、康文署圖書館舉辦的「第五屆香港書獎」的12本獲獎書之一。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著作《本土、民主、反共—黃毓民政論集》則由「普羅政治學苑」於前年出版,收錄黃於議會內言論。

■記者蕭洛汶

來源轉自:
【2016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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