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政治迫害「樣板戲」重新上演──當局對律師與維權人士的「審判」鬧劇


毛澤東暴政年代,有一套最常用的伎倆和掛在嘴邊的口號:「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反戈一擊,立功受獎」。憑藉著這一套喪心病狂的「攻心」伎倆,當局幾十年中使不計其數的人被屈打成招,被誘供、騙供,從而製造了多如牛毛的冤假錯案,不知害死了多少善良無辜。這一套也成了當局搞政治迫害的「樣板」式手段。
舊戲新唱再度上演
毛死後,這種情況曾略有改觀,強調不許搞「逼供訊」,須重在事實,依據法律條款定案,不再強調以坦白與否為量刑標準。但自中共「十八大」後,政治態勢急驟左傾,當局又大肆強調要在司法實踐中「重政治」,「黨管司法」,於是法治再次淪為一黨獨裁專制的奴僕。特別在事涉政治的案件中,當局更將法治視為玩偶,陷害忠良。
二○一六年八月二日當局對二○一五年「七‧○九案」中被黑打、抓捕的一批盡忠律師職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維權律師和人權人士,開始逐一進行「審判」。其手段之惡劣,完全如同毛年代,不僅突出「顛覆罪」等政治符號,更肆無忌憚地對當事人進行人格污損與羞辱,大搞上電視「認罪」、「示眾」,而且未審便先定「罪」,完全違背現代文明社會「無罪推定」的司法原則。
甚至用中共官方電視台代行法庭權力,堪稱滑天下之大稽!同時還不許當事人家屬與非官派的媒體記者到法庭旁聽,不許國外媒體記者在法院附近拍照,甚至強行阻撓與驅趕被害人律師到庭履行辯護的權利。一言以蔽之,就是黑審黑判,使今年八月淪為中國司法最黑暗的日月,因而引起海內外廣泛關注。香港支聯會八月七日發起遊行,到中聯辦抗議中共的政治審判,國際人權團體亦紛紛對中共當局的判決提出抗議及批評。大赦國際的賴夫(Roseann Rife)更嚴正指出:「對律師和人權人士的一系列庭審是一場政治鬧劇。他們在出庭之前,其命運已定。他們根本沒有機會受到公正的審判。」賴夫更強調:「中國當局似乎急於讓那些提出有關人權的合法問題以及想通過法律體系捍衛人權者保持緘默。」

強權暴力壓出的「認罪」
凡是進過中共監獄的人都知道,他們有一整套包括折磨、饑餓、酷刑、威脅、恐嚇、哄騙等軟硬兼施的手段逼迫受害者按其意志招供、就範。一九五七年筆者因「極右」加「反革命」被投入監牢後,一個獄吏就當著眾囚徒之面說:「你們進到這裡面來了,哪怕你在外面是條老虎,今天我叫你趴著,你不敢站起。」何其跋扈!但這絕非吹牛。他們「收拾」人的方法可謂花樣百出,首先把你餓個半死不活,每天只有少得可憐的食物,「吊」著你的命,白開水都是「定量」供應,而且讓你與外界完全隔絕,甚至律師都無法見到你,更別說親人,從而使你產生極端孤獨的恐懼。至於繩索綑綁、手銬、腳鐐、單獨長期禁閉等更是家常便飯。而且一副手銬可以在你身上「銬」出他們擁有「專利命名」的「左右開弓」、「蘇秦背劍」之類的各種花樣,只消幾分鐘時間叫你痛得生不如死,甚至肢體永久性傷殘。本人便「有幸」親自「品嚐」過。現在人家則更有現代化的諸如長期強光照射令你無法忍受,電擊身體「敏感部位」等「高科技」手段。去年八十三歲的老人黃澤榮(即鐵流,原成都晚報記者、民刊《往事微痕》編輯)因言獲罪,在獄中竟給他戴上四十斤重的腳鐐長達半月,並公然告訴他「不認罪,就只有死在這裡」!
此外,女囚的命運更令人堪憂。今年七月,深圳公安局寶安分局流塘派出所一名警察在街上盤問一對在超市門前的姐妹。由於兩姐妹沒有帶身份證,該警察便夥同另一便衣男子強行將兩姐妹拖上警車,並對其大爆粗口,先罵姐妺倆是「自己犯賤」,接著更說「我懷疑你是男人,你脫光衣服給我看一下」,甚至下流地調戲道,「我看你長得漂亮,所以要帶你走!」該警察還威脅說:「你們不懂法律,我就教教你們,讓你們長長見識。把你們跟那些個艾滋病,跟那些小偷,跟那些強盜關到一起去,我讓你們慢慢地享受!」兩姐妺還未成「正式」囚犯便被如此侮辱,至今也無處伸冤。如進了監牢,如果再不「聽話」,人家可是「言出法隨」說到做到的。所以李和平律師的助理、年輕女生考拉(趙威),女律師王宇以及翟岩民、勾洪國等人被弄來在媒體前異口同聲一致說「我認罪,我悔罪」,或者「我不上訴」,用「坦白」以求「寬大」。有的人還「揭發」他人,「反戈一擊」,甚至「譴責」國際人權組織對中國民主的聲援,拒絕接受國際人權獎項等等。在這個極權專制下,出現這種不可思議的反常,一點也不奇怪。正如我們這些「反革命」份子當年按警方的要求招供認罪後,還得批判自己是「留戀美蔣匪幫,幻想變天復辟」。考拉、王宇等人的這些供詞就是我們當年那些話的翻版。
任何心智正常的人都能理解,這是殘暴的強權高壓下逼出來的畸形行為。中國古話就叫「苦打成招」。人性都有避害、求生的本能,何況那些律師、人權人士還有親人、兒女被專制當局「捏」在手中作人質。所以我們無權要求他們去當烈士,也不要指責他們「軟弱」。

勝過帝制時代的黑暗
中共一貫宣傳灌輸「萬惡的封建舊社會」如何黑暗罪惡,然而今日中國的司法與監獄,比之帝制時代,其黑暗殘忍絕對有過之而無不及。清代末,革命黨人秋瑾在浙江紹興以大通學堂為掩護密謀反清,事敗被捕,朝廷下令誅殺秋瑾。執行此事的是當時任浙江紹興府山陰知縣的李鍾岳。在那個年代,死囚往往都會被撕衣上綁、梟首、暴屍示眾。據史料記載:李鍾岳將秋瑾提至山陰縣署大堂,徵詢秋瑾還有何要求,秋瑾提出了行刑時不要梟首、刑後勿剝衣服等要求。李鍾岳立即答應了她的要求。凌晨四點,在滿人心腹的監視和催促下,李鍾岳被迫押秋瑾步行至紹興軒亭口,秋瑾一襲白衣穿戴齊整,慷慨就義。刑前、死後均未受任何人身侮辱。
反觀我天朝,文革中僅因為「攻擊誣衊」了林彪的女政治犯李九蓮在被執行死刑前,竟用竹簽將其舌頭釘牢在下齶上以防其發聲,死後拋屍野外,任「革命群眾」姦屍,辱屍,割去雙乳。女政治犯張志新被槍斃前先遭性侵,並割斷喉管。正如中共前宣傳部長朱厚澤承認的那樣:「從辛亥革命到今天,我們轉了一圈,又轉回到了專制的起點。而且這個專制超過任何一個朝代,其控制的嚴酷前無古人,其對思想的鉗制超過歷代。相比之下,過去那些文字獄就算不得什麼了。」二○一六年八月的這場政治「審判」鬧劇,豈止是「回到了專制的起點」,更讓人感到,中國的人權狀況正在向蠻荒時代倒退!

二○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來源轉自:
【2016年9月號 爭鳴總467期(大陸) 盛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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