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蘋果新聞片段。
上司鼓勵把風,未料有枝CAM在錄影,下屬動手腳圍毆作惡。
曾建昭遭「整容」後。
佔領運動期間,得老頂order,前線警激烈放任地毆打市民。
盧偉聰(天網勳銜:奴萎蠢)對判決感到失望和沮喪。
陳祖光〔天網勳銜:柒早乾〕(左三)表示對判決感到驚訝。
外籍法官杜大衛斥案件令警隊蒙羞。
天網評註:案件性質完全不同,左報思維,生安硬套,毫不理解何謂法律。
七警被控對曾健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的案件,區域法院早上判處七人各入獄兩年(見另稿)。外籍法官杜大衛昨天判刑時表示,由於案情非常嚴重,量刑起點是兩年半,考慮各被告在警隊長期服務,表現獲得嘉許,當時面對的壓力,定罪後失去警隊工作、失去長俸,減刑六個月。法官判刑時表示考慮所有案情,基於案件太嚴重,所以不會考慮判處緩刑。
代表律師:本案最多應判緩刑
代表首被告黃祖成的資深大狀駱應淦在庭外稱,刑期不是明顯過重,法官判刑有其理由。辯方其實收到上千封求情信,內容主要是請求法官輕判,當中部分為區議會議員。因求情信用中文書寫,來不及翻譯,故沒有呈堂。辯方會就定罪上訴,但會與律師團隊研究理據,至於會否就判刑上訴則要再考慮。至於代表高級督察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指判刑過重、更有犯法律錯誤,整個事件源於「佔領運動,為何事主曾健超襲警判囚五星期,而七警則判監兩年。清洪認為,本案最多應判緩刑,他已和劉卓毅商討,會為他提出上訴推翻定罪及申請減刑。
據了解,警隊內部及部分公眾人士質疑法庭對七名警務人員判囚兩年的刑期過重,其中與兩場大型公眾活動比較,分別是「佔領事件」及「旺角暴動」(2015年),其中涉暴力衝擊或襲警者的判刑均遠低於七警。
佔領襲警案 僅一人最高囚10個月
「佔領事件」因政改問題而起,在長達79天的堵路抗爭中,爆發大小不斷的衝擊,不少警務人員被示威者襲擊受傷。本報翻查法院資料,截至昨天止,被控襲警並已判刑共有13人,其中九人被判監禁7天至10個月不等;三人被判「社會服務令」,分別是80小時及120小時;另有一人被判感化令12個月(詳見表)。換言之,襲警人士最高刑罰只是判囚10個月,遠低於今次七名警務人員的2年刑期。
工會:透過上訴取回公道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很多警察都覺得判決及判刑難以接受,覺得案件疑點重重,形容為「不公道」,他說:「好像很主觀或者有一些有取向」,判刑對警隊士氣造成很大打擊,有警員情緒激動,甚至懷疑司法判決,失去信心。不過,他表明會在司法制度中,為七名警務員透過上訴取回公道。對於有警務人員希望舉行遊行集會,陳祖光指出暫時協會未有計劃舉辦,但不排除採取合理及合法的行動。他說,協會將發起內部籌款,先為被告解決因案件引起的經濟需要。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李占安認為,今次刑期遠超於預期,比以往涉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的判刑更重。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天主動會見傳媒,表示感到心情非常沉重複雜,知道警隊職員協會及內部同事一些心聲,對法庭判刑感到失望沮喪,他充分理解、亦十分明白他們的心情。盧偉聰說,過去數日積極與協會及七名警員家人保持密切接觸及聯繫,在各方面,包括福利及生活作出全面支援,他剛批准職員協會申請在警隊內部籌款,支援七名警員及他們家人。盧偉聰強調,大家要相信法律,指香港是法治社會。他說,會與同事繼續緊守崗位,維護香港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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