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警察協會前晚舉行大會。(資料圖片)
個別發言不代表警隊
以色列駐港總領事館昨日發聲明,形容有關言論不恰當及令人遺憾,希望不要再有人拿猶太大屠殺來做比較。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李占安表示,翻查前晚特別會員大會的錄影片段,證實有同事曾在台上說出有關言論,承認這是不太理想,但他相信該名同事是無意侵犯,而是用詞不當。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指出,大會原本是閉門活動,會員的發言原本就不應該被公開,但對事件引起其他國家和民族感到冒犯,表示遺憾。
警方發言人回應查詢時指出,有關言論並不恰當,言論不代表警方立場,強調警方不認同有關的言論。
另外,兩個警務人員協會日前要求政府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李占安表示,仍在草擬信件,列出訂立「侮辱公職人員罪」的好處,最快今日去信特首提出建議。前晚有份出席大會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表示,民建聯認同相關意見,並已經約見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研究如何推動有關立法工作。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會研究以私人修訂條例草案的方式訂立「辱警罪」,又稱老師與警察一樣是受薪工作,但被學生侮辱時一樣可以罰學生。
葉劉指辱警罪立法有困難
不過,曾任保安局局長的特首參選人葉劉淑儀指出,訂立「辱警罪」並非新訴求,但指出本港實行的普通法制度不會有「以言入罪」,認為立法有一定困難,認為政府可以提倡社會應有更文明的行為代替,稱現行法例下亦可透過阻差辦公等條例保障警員。
另外,有意見質疑兩個警務人員協會前日舉辦的特別會員大會,未有預先申請是違反法例,警方發言人指出,會議是討論屬該兩個協會的專業及業務的議題,故此並不包括在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二條所指「集會」的釋義內,不用預先申請。
來源轉自:
(注意:帖內文或圖片中可能含有厭惡性簡體字;本站維護中華文化,堅決行使正體字。版權歸著者所有。所有評論非本站立場,有疑似影射幸勿對號入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