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筆者不敢苟同。在江澤民時代和胡錦濤時代,中共處理類似迫害海外華人的案件,也是安排在該華人出國或移民外國之前的原籍或主要學習、工作的省份、城市進行。習近平處理銅鑼灣書店事件的地點選擇,與江、胡時代處理類似,一脈相承,其緣由及實質是,習、江、胡都把遭受政治迫害的海外華人視為紅朝政權的臣民,任意糟踐、整治。
中共當局把銅鑼灣書店事件安排在寧波審理,其基本考慮是,銅鑼灣書店的負責人,被中共認定為「主犯」的桂民海生於寧波市,在其老家完成小學和中學教育。他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八年留學瑞典哥德堡大學,並任職該大學;一九九九至二○○三年,他從瑞典回到故鄉寧波,開辦環保工程公司,任董事兼總經理。中共當局認為他基本上在寧波學習、工作,所以,按照政治迫害海外華人的一貫做法,把他押往原籍處置。
中共妄想統轄全球華人
中共外交、國安、僑務、台港澳事務部門有一條不成文的內部指導原則和行政方式,不管他們移民海外幾代,不管是否出生在外國,也不管是否會說中文或中國方言,只要雙親是華人,一律視為華人,都必須全部歸於中共管轄、奴役。這就是中共漠視國際法、野蠻對待海外華人的思想基礎和行動指引。中共這一條,比希特勒德國更野蠻,因為它僅迫害猶太人,但對於海外的日耳曼族等德國人後裔,它不歧視、不虐待。中共這一條,也比前蘇聯殘忍,因為它只整治十月革命後反對蘇維埃政權的白俄,而不株連他們的後裔。
中共這一條有何根據?歷史上,封建王朝號稱君權神授。在現代,普世推崇天賦人權。中共自稱馬克思主義政權,這一條卻在馬克思、恩格斯的經典著作中找不到任何語錄或著述。筆者只能說,這一條是中共特色的土產,比世界歷史上最殘暴的政權,有過之而無不及。西漢名將陳湯在給皇帝的上疏中說:「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到了中共紅朝,這句名言被借用為「犯我中共,其遠必誅」。
何清漣女士說,中共政權有一政治傳統,即視海外華人為本國子民。華人所在國籍分為三六九等,比如美籍華人會優於歐洲及澳大利亞等國,當然比東南亞國家的華人牌子更硬一點。但「X籍華人」身份在中共政權眼中是個軟牌子,想抓誰就抓誰,想何時抓就何時抓,全然不顧被抓者的國籍,以及中共與該國的外交關係。曾有一位美籍華裔人權活動家隨歐盟人權代表團訪問中國,被中共國家安全部特工試圖綁架。在綁架過程中,國安部特工對這位人權活動家說了一句很牛皮的話:「只要你是華人,不管你擁有哪國國籍,會不會講中文,中國政府都有資格管你。」
吳弘達周勇軍在出國前地點整治
吳弘達案件和周勇軍案件很能說明問題。吳弘達原籍江蘇省無錫市,文化大革命之前曾經被長期勞動改造。吳曾於北京地質學院就讀,在一九五六年所謂「百花齊放」中,他批評中共,因言獲罪被判入獄;一九六○年,他被打成反革命份子並投進勞改營。他總共曾被中共當局關押勞改營達十九年。
一九七九年被釋放後,吳弘達調到武漢地質大學任教。一九八五年他從武漢赴美國探親,並從此滯留美國,於一九九二年加入了美國國籍。一九九五年六月,吳弘達從中國──哈薩克斯坦邊界的霍爾果斯口岸進入新疆境內時,被中共國家安全部逮捕,隨即押往武漢監獄。同年八月,他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間諜罪判刑十五年,在美國政府的抗議及營救後,中共被迫宣佈釋放他,但為挽回面子,而把他驅逐出境。
周勇軍是前一九八九年六四學運領袖。在六四學運中,他曾作為北京高自聯主席,在人民大會堂前跪求李鵬接受學生請願書。六四之後,他被捕入獄兩年,隨後流亡美國尋求政治庇護。二○○八年,他希望回鄉探親。由於申請回國簽證遭拒,他透過一家中介公司取得馬來西亞護照及假名,其後嘗試經香港前往中國大陸時,被指所用護照的名字涉嫌一起與恆生銀行有關的詐騙案,遭香港警方扣查。香港警方經過簽名對照後稱證據不足,將他釋放,但香港入境處稱,深圳警方有事情要找他談話,把他轉交給大陸司法機關,隨後他被押往其四川老家。
二○一○年一月,周勇軍被他老家四川射洪縣法院以莫須有罪名判刑,其罪名為在境外金融詐騙未遂。他的辯護律師曾提出中國大陸是否對此案有司法管轄權的質疑。但法院不予採納,卻按照中共中央政法委編排的腳本,以詐騙罪重判周勇軍九年,而後押往四川崇州監獄服刑。關鍵問題在於,即使周勇軍在境外金融詐騙的罪名成立,為什麼要押往他老家四川審判並服刑?
吳弘達案件和周勇軍案件說明,中共當局要以武漢和四川司法機構處置他倆,來震懾海外華人,威脅他們不得與中共政權作對。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中共政權也有辦法,把你抓回你出國或移民外國之前的原籍或主要學習、工作地,肆意收拾你。
中共自認有權控制全球華人
明朝和清朝視移民海外的華人為叛臣逆子,不保護但也不控制,任其自生自滅。民國時期,由於華僑捐助革命,投資中國經濟建設,積極支持抗日戰爭,中國統治者開始善待海外華人。國民黨統治大陸時期,幾乎沒有發生迫害海外華人的事件。
中共建政之後,在歷次政治運動中,華僑首當其衝,被精神侮辱、政治迫害、剝奪財產者不計其數。尤其是文革期間,歸國華僑和海外有親屬的人家慘遭整肅,被誣陷為外國間諜、國民黨特務比比皆是;家破人亡、被批鬥致死、傷殘者遍佈各地。
在五十至七十年代,中共與台灣的國民黨政府爭奪對海外僑社的控制。由於中共閉關自守,力有不逮,海外僑社大都認同國民黨政府。同時,國民黨政府在海外華人中大力組織、宣傳反共,通過其駐外使領館控制海外僑社,還在海外教育機構中招募特務,監視持有政治異見的留學生和教師。
然而,在爭奪對海外僑社的控制中,過去的國民黨政府與現今的中共政權,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中共財大氣粗,不把壓榨大陸人民血汗的錢財用來扶助弱勢團體、扶貧、改善民眾生活,卻揮霍民脂民膏,用來監視、控制海外華人;有些中共外交官和僑務官員則趁機貪污腐敗。
打進中國海外民運組織,直接控制留學生團體、同學會、同鄉會、作家協會等華僑團體;操縱、利用海外華人媒體,誘迫海外華人歡迎中共領導人到所在國訪問,中共外交、國安、僑務、台港澳事務部門把大筆的錢全都花費在這些方面。對於海外華人,聽話的給予回大陸做生意方便;或小恩小惠,拉攏腐蝕;不聽話的則給小鞋穿;堅決反對中共政權的,則騷擾其家人、親友,甚至回大陸時拘捕,大刑伺候。中共就是以這些卑鄙手段控制全球海外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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