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4日 星期五

宣誓爭議 覆核開打 梁游議席存廢成關鍵


游蕙禎及梁頌恆到高等法院聽審。

余若海稱,政府沒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

翟紹唐稱不宜將梁君彥列為答辯人。

戴啟思稱,覆核有違三權分立原則。

等法院昨天開庭,處理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宣誓爭議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雙方在庭上主要針對如何理解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存廢,以及此事應否在法院層面處理。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辭時稱,梁游二人一早清楚宣誓規格,但首次宣誓時仍然作出「相距甚遠」的行為,而此案涉及憲法層面,只有法院能解釋。代表梁游二人的律師團隊認為,宣誓爭議屬立法會內部事務,政府不應介入。法官區慶祥聽過各方陳辭後押後裁決,並稱會盡快判決。
梁振英及袁國強在上月18日就立法會主席是否有權批准梁游二人再次宣誓,以及兩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提出司法覆核申請。高等法院昨早10時開庭審理,並牽涉三方,包括代表梁振英、袁國強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莫樹聯;代表梁頌恆、游蕙禎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戴啟思;以及代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

律政司去信中央查詢會否釋法
余若海一開庭已強調,政府沒有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又稱律政司已去信中央查詢是否會釋法,但暫時未獲回覆,而一旦有最新消息便會盡快通知法庭。他之後指出,梁頌恆和游蕙禎宣誓時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標語,是參考自西班牙加泰隆尼亞獨立運動的「Catalonia is not Spain」,而兩人又將China讀成「支那」,既有侮辱意思,亦是「港獨」及「藏獨」人士廣泛使用的字眼,而游蕙禎更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當中的「共和國」讀成英文粗口,認為兩人行為是有意鼓吹「港獨」。
他又稱,梁頌恆宣誓時將手指交叉,意思是並非說真心話,形容「這一點連他女兒都知道」。
余若海認為,梁游二人首次宣誓時違反了《基本法》第104條和《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認為兩人的議員資格已被取消,並指出條例從沒有賦予任何人必然有第二次宣誓機會。

戴啟思:宣誓覆核違三權分立
代表游蕙禎的戴啟思陳辭時引用《基本法》第79條稱,該條例有訂明立法會議員喪失資格的一系列情況,而不論她有否宣誓都已經是立法會議員。他又指出,《基本法》第77條保障議員的言論自由,議員的言論是否合適應由議會決定。
戴啟思認為,事件屬《基本法》第79條中所指的「行為不檢(misbehavior)」,立法會主席需要經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通過,才能宣告某議員喪失資格,而有關決定不能夠被司法覆核,否則立法會權力會被「閹割」,使主席永遠活在法庭的陰影下。他批評,政府就宣誓爭議提司法覆核有違「三權分立」原則,亦違反司法不干預立法的精神。

翟紹唐:需三分之二議員投票
代表梁頌恆的潘熙強調,宣誓爭議屬立法會內部事務,裁定兩人是否「拒絕或忽略」宣誓是監誓人責任,法庭不應該參與其中。他又質疑梁振英提出今次司法覆核的基礎,根據《立法會條例》第73條,只有選民或律政司司長能就立法會議員資格提出訴訟,認為案中其中一個提出訴訟申請的人為行政長官並不符合要求,稱即使梁振英以個人名義興訟,律政司亦不應用公帑興訟。
代表梁君彥的翟紹唐稱,政府不應該將立法會主席列作答辯人,認為這種做法會給人行政干預立法的感覺。他舉例稱,即使有議員犯謀殺罪,主席亦須三分之二議員投票通過才能宣告他喪失議員資格,而梁君彥容許梁頌恆同游蕙禎再宣誓,是保守、安全及謹慎的做法。
余若海稱考慮到案件的重要性,建議區慶祥可考慮先頒布判決,之後再頒布理據。區慶祥稱會先押後並作書面裁決,又稱會考慮一下余若海的建議。

特首宣誓甩漏 法官笑稱或再收覆核

法官區慶祥表示會擇日裁決。

大批傳媒在高院門外採訪。
整場司法覆核申請,關乎到香港多項重大議題,昨天的高等法院就跟以往一樣,處處都感受到嚴肅氣氛。不過,法官區慶祥在庭上反問代表政府一方的律師團隊的一段話,就令法庭出現了一陣罕見的笑聲。
代表政府的余若海引用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於2004年時的一宗關於就職宣誓案例稱,任何改變誓詞的宣誓均無法律效力,又稱雖然議員在議會內發言不受法律追究,但不包括誓言。他強調,立法會主席僅有權監誓,但無權決定宣誓有否違反《基本法》第104條以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等條文,只有法院才能判定。
區慶祥此時反問代表政府的律師團隊稱,他從電視上看到有人質疑有特首梁振英於2012年在宣誓上出過問題:「若然特首的宣誓也確出現問題,應如何處理?」余若海回應稱,在《基本法》下,如果有人認為特首的宣誓無效,亦可以向本地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區慶祥聞言笑說:「如果這樣,我可能會收到另一宗司法覆核申請。」此時,庭上旁聽人士及記者一陣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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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4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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