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絕大部分市民都認同「分裂國家」與「香港獨立」是嚴重問題,中央有必要明確說明立場。不過,就「偽港獨組織」青年新政兩名議員的宣誓風波,至目前為止,根本是可以透過「立法會主席」及「香港法院」兩個層面處理,在香港內部足可以解決。香港特首梁振英及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卻硬要把上綱上線的「偽港獨」課題提至中央政府層面定奪,假如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最後「拍板」,不顧民情,偏執而行,擾亂香港政治及司法秩序,勢必要負上沉重的政治代價,要為損害香港的行為承擔責任。
香港沒有強烈聲音「支持港獨」,只有極少數「仇共」及政治主張偏激者沉迷這條「港獨之路」。非建制派(包括激進政團社民連)一直批評青政在宣誓時加上辱華字眼等,不支持此舉,民主黨更對護送梁、游入立法會比較克制,較少參與。所以,這兩隻所謂主張港獨的「青政小鬼」在立法會內是孤立的。
正如筆者已多番道明:青年新政是「鬼」(意指:無間道),是「西環」亂港陣營炮製出來的團夥。在「排獨確認書」放生了他們進入議會生事,梁振英及「西環」就有責任「驅鬼」,收拾自己一手製造的殘局,為的只是「贖罪」,而非「領功」。不過,梁振英及張曉明等陣營選擇了「釋法」這下策。
釋法需時醞釀 涉牽連甚廣課題
釋法,從來是嚴肅的事情,也是經過時間醞釀,絕非如今次「黑箱作業」及「閉門諮詢半天」就成事。翻查資料,自1997年起,全國人大常委會曾作四次釋法:
(1)1999年,推翻終審法院就吳嘉玲居港權案中的判決(港府提請);
(2)2004年,定下政改的程序,政改「三部曲」變為「五部曲」(人大常委主動提出釋法);
(3)2005年,解釋補選行政長官的餘下任期(港府提請);
(4)2011年,剛果以「絕對外交豁免權」圖阻基金公司追債,被香港法院上訴庭裁定敗訴。剛果不服判決,要求終審法院就外交豁免權提請人大釋法,終院同意,這是首次由司法機構提出的釋法(終審法院提請)。
上述四次的釋法,第二次、第三次不涉司法程序;儘管第四次涉及司法程序,但是由終審法院自行提請釋法。釋法全是牽連甚廣、涉及大是大非的重大問題。
人大釋法無疑解決了短期的一些混亂的情況,但後遺症會觸發連串的法律爭議、補選,以及加深香港市民對政府全面不信任。當決策者繼續去做偏激手段去幹刺激港人的行為,令政見溫和者也走向反對的一端,進一步撕裂香港社會,非香港之福。
筆者認為,青政事件是可以透過「立法會主席」及「香港法院」兩個層面處理。
在「立法會主席」層面,回顧立法會宣誓事件,雖然梁君彥受中聯辦「欽點」當選立法會主席,認受性受質疑,但他在處理六名議員(包括劉小麗、姚松炎、黃定光等)於10月12日的宣誓是否有效時,理據有節有理,公正嚴明;其後,梁君彥入稟反對梁振英向法院申請禁制令阻再宣誓,令泛民讚許維護了主席的尊嚴;最後,他公布容許這6人再次宣誓,成功獲非建制派信任和支持。可惜,在雙方建立信任關係之時,梁君彥又親手破壞,在建制派議員「政治逼宮」下跪低,突然改口,拒絕讓議員宣誓,雙方關係又冰凍了。由此可見,梁君彥是絕對擁有主席的權力,去裁決議員的誓言是否有效,也可把不擁護《基本法》的議員轟出局,惟他缺乏「政治智慧」,只聽命「西環」,而使自己陷入萬劫不復之地。
在「香港法院」方面,涉事的青年新政兩名議員是否仍具立法會議員資格,可以先行透過法律程序處理,幹嗎要在未有審判結果下,就自斷香港的司法系統的功能呢?
網媒《香港01》、《巴士的報》及無綫電視等引述「政府消息」及「可靠消息」,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於下周一表決通過釋法,而全國人大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將於同日來港舉行座談會,為釋法解畫。
港人大成斷送一國兩制幫兇
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晚發表聲明,對全國人大常委可能即將就宣誓釋法,表示深切關注,認為人大現階段主動釋法,將對香港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帶來極大衝擊,亦會嚴重削弱港人以至國際間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信心,實為百害而無一利。大律師公會強烈呼籲全國人大常委以最克制的態度,處理當前極為敏感並具關鍵性的事件。另一方面,政府現聘用莫樹聯為代表律師,但莫現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在人大釋法前,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將會提供意見和決定,令莫樹聯已出現嚴重利益衝突。
筆者提醒,若果在香港法院未審判下、在香港司法界的強烈反對下、在逾千人昨晚遊行反對下、在未有經過黨核心同意釋法下、在未有經過政治局的討論下,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仍然不顧民情,偏執而行,繼續指揮中聯辦及所謂的親梁振英「政府消息」四處放風,擾亂香港政治及司法秩序,勢必要負上沉重的政治代價,要為損害香港的行為承擔責任。
有份在北京參與今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的人士,包括: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及六名全國人大代表,即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立法會議員廖長江、吳亮星、張明敏、張鐵夫及陳振彬等,若沒有深思熟慮,盲撐釋法,若沒有真正為「港人發聲」,他們就是斷送「一國兩制」牌子的「幫兇」,成為香港歷史罪人。
習近平開腔轟搞陽奉陰違
在六中全會後,官媒刊載了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講話,說明《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其中,習近平強調,「抓好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組成人員是關鍵。把這部分人抓好了,能夠在全黨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辦了。」習近平點名批評,指高級幹部中極少數人政治野心膨脹、權欲熏心,搞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夥夥、拉幫結派、謀取權位等政治陰謀活動。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等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不僅暴露出他們在經濟上存在嚴重問題,而且暴露出他們在政治上也存在嚴重問題。
習近平強調,高級幹部要清醒認識自己崗位對黨和國家的特殊重要性,職位愈高愈要自覺按照黨提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愈要做到黨性堅強、黨紀嚴明,做到對黨始終忠誠、永不叛黨。
位處政治局的張德江,懂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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