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 星期二

張德江投釋法炸彈挑釁「習核心」 勢掀法律訴訟潮

★垃圾政權法治毫無喜釋法,無能特首無能無德愛舐共!
【評論文章 漢江泄】
新華社報道,張德江昨在會上表示,按《基本法》釋法是職責所在,充分表明了中央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堅定決心和反對港獨的堅定立場,充分展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13億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堅定意志,有利於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基本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正確實施,有利於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治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筆者聽着這番說話,愈膽戰心驚,現時釋法,真的是「有利於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治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嗎?今次的釋法,做到「半湯不水」,法律是解釋了,但卻執行不了,堅離地,不切實際。

料只起震懾效果 對法官影響不大
按照《基本法》第104條,全文約只有90字,全文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全國人大昨天花約600多字去解釋法律含意外,雖然再多派約3,000字的文稿內容解釋,但只要細心看,就會發現今次釋法是「愈釋愈亂」、「愈多爭議空間」。筆者認為,是次釋法,雖然明顯可達致「震懾」效果,觀感「一國」的話語權大了,但其實對本地法院處理案件的「實質干預」沒大影響,因很多爭拗點仍是由香港法院的法官裁決。由於香港是依據普通法,故基本上昨天另附的3,000字的解釋文稿,可置諸不理。
筆者粗略整理今次釋法,最少增加三項不穩性的因素,令到訴諸法庭的訴訟會大大增加:
一是釋法效力是否有具追溯力存爭疑。今次釋法文本沒有提及追溯力,但按照目前京官、港官及法律界的說法,是眾說紛紜。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指出,釋法效力應該追溯到《基本法》實施時;不過,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出,釋法對法院已判決的案件無影響,但對於日後須在法院處理過去發生的事情,法官就要按今次釋法內容處理有關訴訟。已宣布參選特首的退休法官胡國興認為,是有爭拗空間,需要日後留待法庭自行處理。
二是增加監誓人的權力與負擔。回歸前,立法局議員就任由港督監誓;回歸後,在新一屆立法會選出主席前,監誓的責任由立法會秘書長負責。《基本法》第104條的重點為「依法宣誓」,理論上出任公職人士只需「依法宣誓」,即是出任相關公職者,「監誓人」任務就是確保宣誓者有「依法宣誓」,只毋須在監誓時確保宣誓人「擁護」、「效忠」、「真誠」與「莊重」等。經釋法後,立會秘書長變成左右議員「生死」的關鍵一人。不過,這只是「爭拗一輪的表面工夫」而已,因最終也是交由本地法院判決。根據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出,釋法只是說明監誓人權力,宣誓人有不同意見最終由法院裁定。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也說,認為誓言是否有效最終決定權在法院裁決。
三是判斷宣誓增加觀感爭拗空間。全國人大釋法後,其中提及宣誓人必須「真誠」及「莊重」等,若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真誠、不莊重」,一律被視為拒絕宣誓及宣誓無效,宣誓人將喪失就任資格。究竟何謂「莊重」及「真誠」呢?穿T恤宣誓就是不莊重嗎?當港人今天去飲宴也穿牛仔褲及涼鞋時,宣誓議員作此打扮,可叫「不莊重」嗎?假如民建聯蔣麗芸穿起粵劇戲服去宣誓,然後在宣讀誓詞後高叫:「中國萬歲!」是否可視為「不莊重」嗎?

中聯辦「契」字頭律師團料生意滔滔
上述種種,足令建制派對準目標,中聯辦也會派出「契」字頭律師團,不停入稟司法覆核非建制議員的過去宣誓情況,以及在議會內的一言一行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這樣下去,已預期未來的立法會呈癱瘓之局,社會更撕裂,增加年輕人討厭中央的「霸道管治」,暴力衝擊增加(見圖),大大不利社會發展。
雖然部分建制人士,避免進一步刺激香港社會情緒,辯說今次釋法不是針對梁游兩人,但事實上,今次釋法正正就是針對他們,殺一儆百,嚴禁主張「港獨」人士走進立法會。張德江在發言稿中指出,全國人大有權釋法,誠言他絕對有權,但切勿忘記「政治是妥協的藝術」這門大道理,有權莫用盡,否則物極必反,引發的後果,無法彌補。
筆者絕對認同必須把「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逐出立法會,所持理由:
一是若不接受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那就不應走進「架構」,改為留在街頭抗爭;
二是無腦無勇謀,水平如「小學雞」,改些口音玩些字,就當已業成大事,幼稚如此,實難把議事及通過法例的重任交託給他們; 三是政治背景成疑,立場飄忽,時而勇武,時而「龜縮」;表面非建制,實質疑為建制效力,為「西環」近年「供養」的「鬼」(即無間道),這類唯利是圖、易被利益團夥操控,不要也罷,不知何時會變節,隨時被人「策反」,「反間再反間」也。
以今次要達到驅趕梁游離開立法會並非「無法可依」,在本地法院已可以處理,毋須透過釋法。我們不否認透過司法程序,所需要時間或會長,但對講求法治的香港市民來說,符合程序公義是更重要的一環。其次,在司法程序處理過程中,令公眾明白,亦是重要。只要多加留意網絡輿情及社會討論,就會知道「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的支持度漸減。
今次釋法旨在驅逐涉及「港獨」主張人士成為立法會議員,但筆者認為不可「趕絕」,只會令有心搞「港獨」者掩飾得更好。受釋法影響,政圈預計最少有三至四個直選議席需要補選,包括「青年新政」游蕙禎在九西選區及梁頌恆新東選區的兩個議席,以及同樣面臨覆核挑戰的九西選舉劉小麗。至於功能組別「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姚松炎的席位也處於被取消資格的「灰色」地帶。一旦重選,勢掀起非建制及建制派的爭奪戰,但現階段難以定奪哪陣營佔優。因為未能評估選民會否不滿全國人大倉卒釋法,而蜂擁出來投票,支持非建制議員入局,與建制抗衝。下一波炸彈,相信是補選爭奪戰。

來源轉自:
【2016年11月08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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