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指不應把七警案判決歸咎外籍法官。
稱聘任符合《基本法》
饒戈平昨日在北京會見香港傳媒時解釋,《基本法》允許外籍法官在香港擔任法官,沒有規定比例,50年內聘用他們都是符合法律。他引述資料指出,目前22名香港終審法院法官,當中有17至18名持有外國國籍,其餘是雙重國籍。這並非違法,但是不是合理現象,是否需要適當調整,是香港的自治範圍內的事情。
早前在「佔領事件」中,涉嫌襲擊示威者曾健超的七名警員,被判罪成並判監兩年,全數七名警員已提出上訴。七名警務人員包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偵緝警長白榮斌、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偵緝警員陳少丹、偵緝警員關嘉豪,以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而事件中亦引起社會討論辱警罪立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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