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梁振英。
該專責委員會昨午首次召開會議,未能審議的議程包括秘書處建議的工作計劃,當中提及本月進行籌備工作;4月至7月進行研訊,向證人取證;明年3月把報告提交立法會大會。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在會前表示,相信梁振英向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發律師信,或者梁振英可能獲委任成全國政協副主席,都不會影響調查。
會上確認專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調查有關梁振英在2011年與UGL簽訂的協議,梁振英有否遵從《基本法》及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下的申報規定、UGL協議與梁振英作為行政長官身份有否構成任何利益衝突及是否應予課稅。
不過,當討論至秘書處擬備的建議主要研究範疇時,多名建制派議員積極發言,質疑秘書處文件或會引導委員方向。經民聯梁美芬要求逐條進行討論以決定是否需要修改,而民建聯周浩鼎提到,若調查涉及梁振英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利益的部分,可能觸及政府機密。
公民黨楊岳橋等多名非建制派議員,則反對修訂研究範疇,認為委員會只是要求梁振英證實是否有按《基本法》作出申報,並非查看申報的內容。另外,專責委員會的委員之一梁繼昌確認,在周四下午1時許收到梁振英發出的律師信,要求澄清他較早前發表有關梁振英及UGL的言論,否則會採取法律行動。他表示:「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內的言論,如果動輒都被民事訴訟挑戰,我們將來還怎可以履行監察政府?行政長官發律師信給立法會議員,就其在立法會大樓內的言論,是聞所未聞,行政立法關係更加會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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