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持中華民國護照享免(落地)簽等便利待遇,增加至164個。(中央社資料照)
中華民國外交部今天(25日)宣布,持中華民國護照享有免簽及電子簽證等便利待遇,再增馬拉威、喀麥隆及吉爾吉斯3個國家,全世界給予簽證待遇國家或地區增至164個。
外交部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宣布已確認馬拉威(Malawi)、喀麥隆(Cameroon)、吉爾吉斯(Kyrgyzstan)3國,列入持中華民國護照可以落地簽證前往的國家。
台灣民眾前往馬拉威,需備妥效期6個月以上護照、2張護照用照片、回程機票、訂房紀錄、財力證明等文件(商務考察者須另備邀請函),抵達機場時申請單次入境落地簽證,繳交簽證費75美元,憑簽證最長可停留30天,必要時可向移民局申請延長停留期限。 若赴喀麥隆短期觀光或商務考察,行前應備妥相關文件影本,委託當地友人、關係人或旅行社,向喀麥隆「國家安全總署邊境警察局」申請「落地簽證函」,持憑登機並於抵達喀國機場時,繳交簽證費5萬西非法郎(約100美元,單次或多次進出金額相同)取得簽證。
吉爾吉斯則規定,須先透過吉爾吉斯旅行社提供落地簽證邀請函,據此向吉爾吉斯外交部申請核准號碼,旅行社將把核准號碼註記於落地簽證邀請函,持核准落地簽證邀請函、護照及照片在吉爾吉斯首都比斯凱克機場申辦落地簽證;停留天數14天以下落地簽證費用為50美元,停留天數15至30天落地簽證費用為6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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