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中國銀行理財產品平均收益率已大幅下降,但是銀行收取的管理費依然很高。(AFP)
儘管中國銀行理財產品平均收益率已大幅下降,但是銀行收取的管理費依然很高。近日,中國西部地區某城商行披露的資料顯示,接近230萬元(人民幣,以下同;約新台幣1,095萬元)的投資收益,銀行拿走了95萬元(約新台幣452萬元)。
銀 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發布的〈中國銀行業理財市場報告〉顯示,2016年上半年,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走低,但是部分銀行的投資管理費卻並未下降。西部地區 某城的商業銀行一款9月12日到期的理財產品兌付公告顯示,接近230萬元的投資收益,銀行拿走了95萬元,兌付客戶收益不足135萬元。
據此估算,客戶實際收益與銀行收費的比值約為1:0.7。換句話說,在產品的投資總收益中,銀行無需佔用資金、更無需承擔風險,卻抽走了逾40%的收益。
上述例子並非個案。該行另一款9月6日到期的理財產品的兌付公告顯示,客戶獲得的年化收益率為4.25%,獲得的投資收益約152萬元,而銀行收取的費用合計約98萬元,客戶實際收益與銀行收益的比值約為1:0.64。
對於銀行收取高額的投資管理費,業內一直存在爭議。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超預期收益變成銀行的投資管理費涉及兩個法律問題。一是歸屬問題,由於它是通過投資者資金的投資行為產生的,所有權應該屬於投資者,商業銀行目前是通過合約中的霸王條款改變了所有權。
二是資訊披露問題,即使商業銀行在合約中約定了歸屬權的轉移,也應事先明確告知投資者超預期收益可能有多少,投資者可以根據以往同類產品的超預期收益情況判斷是否接受銀行變更所有權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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