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8日 星期三

澳媒:大屠殺凶手 毛澤東不配任何紀念


悉尼科技大學中國問題研究副教授馮崇義表示,毛澤東(右)造成的死亡人數超過希特勒( 左)和史達林(中)造成的總和。(AFP)
原訂9月上旬在悉尼及墨爾本舉行紀念前中共黨魁毛澤東的兩場「紅歌會」,因爭議而取消。外媒評論指,「大屠殺的凶手毛澤東不配有任何的紀念」。5月初由劉雲山主管的中宣部在北京大會堂舉行「紅歌」晚會復辟「文革風」,也遭到習陣營回擊。
文/岳華
《澳大利亞人》:毛是大屠殺凶手
《澳大利亞人》網站9月3日發表署名Gerard Henderson的評論文章稱,9月9日標誌著1949年奪取政權的中共領導人毛澤東去世40周年。毛的追隨者們原計畫在悉尼市政廳(9月6日)及墨爾本市政廳(9月9日)舉行紀念音樂會。因為安全考量,兩場音樂會都被取消了。
文章說,這兩個活動在澳大利亞華人社區內外造成了爭議。悉尼科技大學中國問題研究副教授馮崇義(Chongyi Feng)上周對《SBS新聞》表示,毛是一個暴君。馮崇義補充道,「毛本人及毛的政策造成的死亡人數超過希特勒和史達林造成的總和。」
荷蘭歷史學家馮客(Frank Dikotter)在他的三本書《解放的悲劇》、《毛的大饑荒》和《文化大革命》中總結道:毛要對5000萬中國人的死亡負責。他估計,在1940年代末和1950年代初的土改運動中,大約有200萬人死亡;在1950年代末和1960年代初大躍進造成的饑荒中,大約有4500萬受害者;從1966年開始直到10年後毛去世的「文化大革命」,大約有200萬人被殺害。
像馮崇義一樣,馮客認為應該把毛與希特勒和史達林同等看待。
文章表示,有證據表明澳大利亞華人社區是分化的。反對提議紀念毛澤東的人是那些1989年天安門廣場屠殺之前以及包括那個時候逃離中共獨裁的人。另一方面,支持毛的人是在過去二十多年裡來澳洲的人。
正如澳洲維多利亞州墨爾本市斯威本科技大學(Swinburne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的菲茨傑拉德(John Fitzgerald)指出的,在悉尼和墨爾本紀念毛澤東的音樂會是由澳大利亞國際文化交流協會和一些與中共政權聯繫緊密、與中共駐悉尼和墨爾本領事館關係密切的公司和社團組織的,而他們這些團體看上去也負責在悉尼和墨爾本組織人員去反對自由西藏團體和法輪功團體的抗議。
文章最後強調,澳大利亞人的價值觀不會去向大屠殺的凶手們致敬,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其他地方。

澳洲價值守護聯盟抵制「紅歌會」
9月1日,澳洲價值守護聯盟發表通告稱,當天早上得到悉尼市府回覆,決定取消紀念前中共黨魁毛澤東紅歌會的場地租約。
澳洲價值守護聯盟認為,這僅僅是開始,應該抵制毛思想對澳洲的入侵和對澳洲自由民主人權生活方式的損害。該聯盟發言人John Hugh表示,現在的中國人也沒有幾個相信共產主義,「我相信即使在中國,舉辦頌毛的音樂會也相當難了。」
華人組織澳洲價值守護聯盟在Change.org發起聯署抵制的徵簽活動,在兩周多的時間裡收到超過2800人的支持簽名,並且向悉尼市長、市議員遞交了公開聯署信要求取消紅歌會。微信平臺「僑居澳洲」在三天內收到的2萬2000人的民調結果顯示,有63%(1萬4085票)的民眾反對舉辦紅歌會。

劉雲山中宣部復辟文革風 被習回擊
今年5月16日是中國「文化大革命」發動50周年,北京當局當天沒有任何相關活動,媒體也噤聲,引西方媒體關注。17日凌晨,《人民日報》等官媒接連發表評論員文章,強調「文革」已被徹底否定,絕不允許「文革」這樣的錯誤重演。
不過,此前5月2日晚,北京大會堂舉行了一場「紅歌」晚會,被外界質疑「文革風」復辟。有消息說,大會堂上演的「紅歌會」令習近平十分憤怒,批示要中辦嚴查此事。
5月5日,中共前政協副主席馬文瑞的女兒馬曉力致信中辦主任栗戰書,要求徹查。她在信中說,這次的演出「完全是一場文革文化再現」,是以中宣部名義搞的一個有預謀、有組織、有計畫的「政治紀律事件」。
此後,馬曉力在接受港媒專訪時進一步表示,她之所以直接給栗戰書寫信,是因為高層有人製造了一個局面,利用搞個人崇拜來「挖坑」,而這種高級黑的目標就是習近平。
5月10日,中國軍事學院出版社社長辛子陵向美媒表示,這股思潮是江派常委劉雲山及其掌控的中宣部搞起來的,目的是干擾指向最大「老虎」江澤民和曾慶紅的反腐攻堅戰。
維州斯威本科技大學的一名教授質疑澳洲「紅歌會」事件,「奇怪的是,如果毛主義者不再被允許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辦紀念音樂會,那麼也許在悉尼或墨爾本舉行這個紀念會是(有人)想向北京現任領導人釋放一個信號,想較量一番。」
署名「清原」的評論文章稱,澳洲「紅歌會」在反對聲中取消,無疑又讓中共文宣系統丟盡顏面,也是習陣營對劉雲山削權的又一契機。

來源轉自:
【第497期2016/09/15】
(注意:帖內文或圖片中可能含有厭惡性簡體字;本站維護中華文化,堅決行使正體字。版權歸著者所有。)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