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接獲梁振英託一律師行發出的律師信。
稱剝奪其競逐連任權利
律師信全長七頁,被指失實的社論刊登在本月8日,題為《追究梁振英貪腐是首要工作》。《蘋果日報》昨天在網上公開了律師信其中兩頁的內容,對方認為該文章內容是錯誤地、惡毒地及惡意地指控(falsely, viciously and maliciously accused)梁振英貪污,以及應被追究所謂的貪污。
律師信中又提到,該社論文章的真正目的,是想以失實的貪污指控阻止梁振英行使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律師信稱,這種惡意虛假的指控,與《蘋果日報》在梁振英上台後的多篇報道內容脗合,包括多次以「港共政權」(Hong Kong communist regime)形容政府,以及以一種蔑視的稱號「狼英」(Wolf Ying)、「大話英」(Liar Ying)及「689」稱呼梁振英,又稱剝奪梁振英行使《基本法》第26條及《人權法案條例》第21條賦予他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是惡毒的。
《蘋果》總編:荒謬可笑
梁振英於信中提出兩項要求,包括日後不能再刊登有關他貪污的指控,以及在報章與網站以與上述社論同等的篇幅,刊出撤回報道的聲明,而內容亦要先經梁振英本人審批。律師信稱,如果在七日內沒有收到滿意的回覆,梁振英會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蘋果日報》表示,已經將事件交律師處理,強調會堅持維護新聞自由。《蘋果日報》總編輯陳沛敏稱,對於被指阻礙梁振英爭取連任的權利,認為極其荒謬可笑,又認為對新聞界發律師信,是梁振英的一貫作風。
特首辦回覆查詢時表示,就《蘋果日報》9月8日刊登題為《追究梁振英貪腐是首要工作》的社論,特首梁振英委託一間律師行在9月26日發出律師信,發信原因在給蘋果的信中已具體表述。
涂謹申:反映爭連任陷劣勢
圖為涂謹申。
記者聲明稱,明白任何人士均有權保護其個人權利,包括不受誹謗的侵擾,但特首作為特區最高級官員,應該謹慎運用有關權力。監察當權者是新聞工作者理所當然的天職,對當權者可能有失誤及不當行為提出質詢及批評是作為第四權的傳媒應有的責任。聲明稱,《蘋果日報》社論文章提出的質疑與香港整體利益息息相關,令人不安的是,梁振英的律師信中指該社論文章的真正目的,是想以失實的貪污指控阻止他行使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
記協認為,梁振英從未公開表態會競逐連任特首,突然將一篇評論文章上綱為阻撓競逐連任,這般貿然採取法律行動,難免引起公眾疑慮,梁振英是刻意針對傳媒,引發寒蟬效應。記協要求梁振英撤回有關律師信。
呂秉權斥「相當小器」
呂秉權表示,律師信要求報章與網站刊出撤回報道的聲明,但篇幅與被指控的同等,內容亦要先經梁振英本人審批,這些條款已侵犯傳媒編採的獨立自主。他又謂,政治人物應該要明白傳媒會以不同字眼形容或嘲諷:「董建華都有人叫他為『老懵懂』或『董伯伯』。別人怎樣評價,連這些稱呼都接受不到,相當小器,無容人之量。」
民主黨候任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形容,梁振英向《蘋果日報》發律師信是「發爛渣」,反映他爭取角逐連任形勢惡劣,而這封律師信更顯示中央對「UGL事件」相當重視,會影響對梁振英參選特首的態度。
來源轉自:
(注意:帖內文或圖片中可能含有厭惡性簡體字;本站維護中華文化,堅決行使正體字。版權歸著者所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