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國雄 白琳 林偉聰 陳沛冰
律師會會長林新強昨介紹新一年工作計劃時,主動撐吳克儉及白皮書。他認為吳克儉提醒家長和老師要勸喻學生,別違法影響前途,是「用心良苦兼語重心長」及「有承擔」,「但係佢好似唔係得到應份嘅尊重」。林強調,若然相關人士欲成為律師或會計師、移民或海外升學前申請簽證或良民證等,也須翻查犯罪記錄,「唔係想宣揚乜嘢白色恐怖,而係有責任話畀年青人聽有呢啲後果。」
中央上周頒佈《「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被質疑衝擊法治。林新強卻形容白皮書是「很有份量的政治文件」,法官判案時可參照,「應該攞一個正確態度去睇」,有助澄清中央與香港的關係及幫助港人了解本港地位。但他強調白皮書並無新論點,也沒改變香港制度和定位,而且三度申明按《基本法》辦事,五度確認香港有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九度表示支持高度自治。
「佢自己都話愛國係感覺,點樣定義?唔通我愛唔愛我老婆又要定義?定義用邊個標準?劉曉波、王丹、許志永係唔係愛國?」
白皮書指法官是治港者並需要愛國,林新強也認為沒問題,廣義上政府包含行政、立法及司法機構,要求法官擁有愛國的心並不影響司法獨立,而愛國是發自內心,「法官係咪要愛國?《基本法》話要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究竟效忠係咪等於愛國呢?我手上冇法律文件有咁講,但係呢個定義遲早都要喺法律上定出嚟。」
律師會憲制及人權事務委員會委員任建峰指政府包含行政、立法和司法的說法,技術上無錯,但若要司法人員都須「維護國家利益」就有很大問題。本港司法制度在普通法下一直委任外籍法官,他們也提高了香港的司法水平,在一國兩制下根本沒需要、也沒法律根據去釐定法官須否愛國。為此訂法律定義的講法也缺乏基本的法律考慮,任何專業法律團體都難以支持,「佢自己都話愛國係感覺,點樣定義?唔通我愛唔愛我老婆又要定義?定義用邊個標準?劉曉波、王丹、許志永係唔係愛國?」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對林的言論表示非常失望,要求林收回法律就愛國下定義的說法,「我唔相信律師會會長可以講啲咁嘅說話。係咪要達到法律上有愛國愛港定義先可以做法官?簡直錯到離晒大譜。」他又批評林與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的言論同出一轍,都是淡化白皮書隱含對法治的衝擊,法律界「唔應該有半點含糊、包容」,應一致挺身捍衞法治。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也指白皮書把特首、法官混為一談,要求法官同樣要愛國是超乎他們宣誓時的要求。律政司則不評論。
林新強勾當簡歷
執業範圍:
企業及商業交易、房地產事務
所屬律師行:
林李黎律師事務所
公職(部份):
香港律師會會長
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
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常務理事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第一屆法律專業諮詢委員會委員
湖南省僑聯第六屆委員會顧問
資料來源:林李黎律師事務所網頁
立場保守 與中聯辦關係密切
■郭榮鏗批評林新強的說法離譜。資料圖片
拒以英文答記者「成名」
不過至去年10月,林就突然高調「反佔中」,不點名批評佔中是以不守法行為、以和平暴力要脅政治,又指這些「衝擊社會制度」的做法令他憤怒。他的言論引起法律界的不滿,認為他有違政治中立原則。
去年11月他就為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傳話,稱香港不宜實行政黨政治;今年5月他又就政改表態,表明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均違反《基本法》,又批評有人以「政治手段」圍攻同樣指公提違《基本法》的大律師公會。
林新強最近引發的另一爭議,是在記者會拒絕為亞視國際台記者以英文重複答案,令亞視新聞部大為不滿,罕有高調地拒絕報道當日律師會新聞,並批評林的態度。
「搶閘」發言 破壞律師會程序
■律師會有成員不滿林新強的言論。
律師會轄下的憲制及人權事務委員會在白皮書發表後,已經擬訂好一份聲明回應白皮書,並且提交理事會審批,不過連日來都沒有結果,令聲明未能對外公佈。理事會仍在審批之際,身兼理事會主席的林新強就搶先發表。
「林新強不代表我」
憲制及人權事務委員會委員任建峰以保密為由,表示未能透露聲明內容,但批評林新強的做法破壞律師會內部程序,他指連日來催促理事會盡快審批都沒有下文,又質疑林所講的內容有否得理事會通過,形容事件是「禮崩樂壞」,「自己都唔跟規矩,冇資格批評佔中違法」。任建峰指出,林新強令理事會在處理原本草擬好的聲明上陷於兩難,「出份意見唔同嘅,會影響佢會長嘅權威;但要改到同佢一樣,佢啲觀點又好難支持」。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亦質疑林新強的做法,他以律師會早前就南海爭議發聲明為例,表示難以相信律師會會員有授權林在這方面發言。郭又指昨日收到不少律師表達不滿,紛指「林新強不代表我」;他指若要在會內表達對林的不信任,須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再在會上提出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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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摑咀巴提出的邪教鑑別法。
20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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