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日 星期日

一黨專政下依法治國可能嗎?

一黨專政,難有法治
         中共將在今年十月份召開四中全會,核心議題主推法治。依法治國當然比無法無天好,但是筆者想,如果不先廢除中共一黨專政的大壟斷,依法治國不過是一張披在老虎身上的羊皮,迷人而已,因為理論與經驗都告訴世人這無任何可能。
         當下中國仍無一部真正意義上的憲法,皮(憲法)之不存,毛(憲政)將焉附?
         眾所周知,中共政權是從「槍桿子」暴力中產生的,而非從各種政治、社會勢力均衡妥協之下的契約商定(如美國)。中共一黨獨大成了「宇宙真理」,它壟斷國家一切(政治、經濟和思想),其它社會勢力和廣大民眾都成了它隨意支配的「獵物」。但它必須掩蓋這赤裸裸的不符合時代發展的猙獰面目,於是也給自己披上現代法治國家的外衣。從建國前夕的「共同綱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先後五部之多,其中一個共同的特點,乃「成則為王」的合法證書。為了確保中共至高無上的權力,所謂的憲法均把中共領導權置於「太上皇」的頭條地位。 例如現行憲法明確宣告:「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一九七五年憲法規定:「中國共產黨是全中國人民的領導核心」就更加露骨了。都是沒商量地確認共黨的特權地位。因此如果中共不放下身段,從根本政治改革著手,廢除一黨專政的壟斷特權,什麼「依法治國」的高調,都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在當今已進入二十一世紀的時代,世界上的憲法中,保留這種霸王條款,大概僅有幾家。

中國憲法是中共王法
         當今中共的「法」尤其是所謂「公民權利」的規定都是黨國恩賜的,隨時可以收回,更可以任意解釋,與現代意義的「法」完全風馬牛不相及。
         現代法學意義上的法中權利是國家公民的天然權利,也就是人之為人所應有的,不是君王或黨官所賦予的。它是力量對比均衡下的妥協契約,是社會各階層的彼此約束,更是對所謂「人民公僕」的約束與限權。現代意義的法輕視主權而重視個人權利,但中共憲法與具體法規都違背以上原則。它是典型的自我授權制度,跟中國歷史上「秦法政」時代的國法一樣,專來對付老百姓的。例如中共憲法第三十五條大言不慚地許諾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又在具體的法律、條例中全部釜底抽薪,任憑黨官批准決定。政府要反美反日,它可以組織暴民,用大巴運送到美日大使館門前吶喊示威;普通公民要求官員財產公佈,它就以滋事罪逮捕。言論自由度更不如清末與民國。其實香港回歸時訂立的「基本法」根本不符合現代意義上的人民主權法理。它事實上是一部英國殖民者未跟香港人民商量就與中共妥協,任由中共主宰產生的「王法」,什麼「循序漸進」、什麼「廣泛提名委員會」,都是一些模糊性的表述。當年《中英聯合聲明》中應許給香港人民的自治權利都可以冠冕堂皇的「理由」任意收入其黨國的囊中。
         正如大陸解放前中共對大陸人民的民主承諾,一夜之間就收回變作一黨專制。香港人民應根據現代憲政理論,主權在民的理念,伸張維護自己的正當要求,不要老在「基本法」的圈子裡打轉。

「司法改革」實是削藩舉措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難有新鮮事,頂多是陳年老酒裝新瓶,換瓶不換酒。何以如此肯定?一是習李新政只想救黨並無徹底政改的意向。這點從習近平在「現行憲法公佈施行三十周年大會上講話」中可以得知。他雖然在四條建議中將「黨的領導」放在末端,但第一條「堅持中國道路」早就告訴世人,一黨專政的中國道路沒有商量餘地。二是當前國內外形勢尚未形成足夠的壓力,迫使中共認識到只有選擇走徹底政改之路才是生路,而堅持走特色之路將會輸得清光。它還在「中國夢」中沉醉未醒呢!那麼「新瓶」是什麼?根據以往的信息,四中全會可能出台司法改革,也就是所謂建立相對「獨立」的司法體系,將地方司法機關的領導權與地方諸侯分離,直屬中央司法體系管理。這種雙軌制與其說是向司法獨立前進,不如說是一種削藩的舉措,也就是加強中央集權的表現。但對世人則說這是邁向司法獨立、司法公正、依法治國的大舉措,可謂一舉兩得。但在當今信息化時代,想以此撈取執政的合法性光環,恐怕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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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 晚 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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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自主意識的成長

         要求真正普選的電子投票,主辦單位原來以為可能只有十萬人投票,因為北京發表「一國兩制」實踐白皮書,聲稱香港是否高度自治,權力操在北京手中。香港人一下子淪為只能聽命於北京的奴才,於是投票人數激增到七十九萬,「七一」遊行人數也激增到五十一萬人。
         北京發表白皮書後,香港律師會會長林新強表示支持,認為法官必須愛國,把政治上的愛國放在「司法獨立」之上,並且讚頌中共的偉大,引發律師會許多律師的反彈,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即使今年五月選出的理事會是親北京的,即使北京對這個大會舉辦的信任投票施加許多威脅利誘的壓力,最終以大比數迫使林新強下台。
         也就是說,北京的壓力越大,香港的反彈力也越大;北京越要香港「中國大陸化」,香港越要「本土化」。這是香港自主意識的提高。這種自主意識,在九七後,隨著國民教育洗腦的加強而加強。以二○○三年超過五十萬人的「七一」遊行開始要求特首董建華下台進行普選,再隨中國大陸「自由行」遊客的增加,自主意識也越來越強烈。期間伴隨保衛皇后碼頭而保留香港本身的文化、歷史記憶,反對北京強迫香港建造高鐵而保護香港人安身立命的蔡園村,都增加了對本土的認同感。
         香港從當年鴉片戰爭的小漁村,發展成為國際大都會,大量人口是因為「避秦之亂」從中國南來的「過客」,對香港沒有認同感,認同的是大陸的「祖國」,是所謂的「大中華意識」。但是隨著九七「回歸」,大中華意識日益淡化,自主意識越來越濃厚,尤其是年輕一輩。這是值得關注的社會問題與政治問題,更是北京當局必須深思的。
         香港泛民主派在普選問題上分為激進與溫和兩派,但是在北京的強大壓力下,泛民被壓成一塊了,雖然還不至於雷打不散,但是可以說是這幾年來最好的情況。
         中共在寸步不讓的情況下,頻頻作出邀請泛民議員北上會晤的政治秀,企圖在民眾中造成有「誠意」的感覺,就如一九四五年蔣介石邀請毛澤東到重慶談判那樣,結果即使簽上和平協議,最後內戰還是開打,直到打出勝負為止。
         這次南下深圳會見泛民議員的是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但是一個月前,人大委員長張德江也南下深圳,會見的是「自己人」。級別大不同的「親疏有別」做法意味著什麼?很簡單,親者,可以談心裡話,真正了解香港的情況,以便作出定奪。疏者,不一定完全是假心假意,但是至少也是三心兩意,帶有許多作秀的成分。因為即使再有誠意,因為不是第一手的了解,匯報到最高的政治局常委那裡,已經是七折八扣了。這種安排,就說明了重視程度的不同。
         既然如此,泛民也有所準備。泛民議員已經集體簽署政改承諾書,表明若特區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不符合國際標準,必定會予以否決。目前泛民議員有二十七席,如果被北京「爭取」四席,立法會就可以通過特區政府秉承北京意圖制定篩選泛民候選人的政改方案。如今已有二十六名泛民議員簽署,北京要分化瓦解就相對比較困難了。泛民必須表現出強有力的自主意識,而不是一直幻想得到北京的垂青,才可以維護香港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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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 林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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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是社會主義者的工具

         據報道,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的主要議題是「依法治國」。這是大大的忽悠民眾,因為在社會主義國家,法律只是掌權者的工具。
         蘇聯蘇維埃時期一個最高法院院長就曾明確解釋法律在社會主義國家的卑微地位。
         一九二七年,這個最高法院院長在一本有關私法的官方手冊中對法律概念這樣解釋道:「共產主義不是意味著法律的勝利;而是社會主義對任何法律的勝利,因為隨著具有敵對利益的階級的消滅,法律也將會一起消滅。」(參見哈耶克《自由憲章》)
         可見,在這個最高法院院長看來,法律只是社會主義者手裡的工具,也只會為社會主義服務。而所謂為社會主義服務,就是為一部分人服務,最終為極少數人服務,而這極少數人可以居於法律之上,隨意指揮法律,玩弄法律,甚至只要對自己有利,還可以濫用法律。
         這當然不只是這個蘇維埃最高法院院長的認識,而是幾乎所有社會主義者以及社會主義社會中法官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認識。當年一位不是共產主義者的俄國學者就對這種認識作過這樣的描述:可以「把蘇維埃制度同其他專制政府區別開來的是……它代表了一種把政治國家建立在那些同法治原則相對立的原則之上的嘗試……(並且它)已經形成了一種使統治者免除任何義務和約束的理論。」
         當年俄國法律理論家帕蘇卡尼斯在其著作中更是十分深刻地解釋這種情形,簡單地說就是:「在一個社會主義的社會裡,因為除了社會利益的必要調整外,沒有自由的私人法律關係存在的餘地,所以所有的法律都被變成行政管理,所有固定的規則都變成了自由處置權以及實用性的考慮。」
         難怪說真話的帕蘇卡尼斯後來蒙受羞辱,銷聲匿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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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 良 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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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虎」難下,進退維谷

周永康是被精心挑選示眾的「大老虎」
         周永康被習近平、王岐山拿下,其經過情形與薄熙來、徐才厚大有不同。薄熙來出事怨不得胡溫習,也怨不得「反腐敗」,要怪只能怪他自己,治家無方,禦下乏術;如戴晴女士所言,薄家的「家教不好」:兒子坑媽、老婆尅夫、親隨「叛逃」,身邊最近的幾個人一個賽一個地往死裡作,洋相出到美國領事館,他要不倒台,簡直是沒天理,「無產階級革命家」的在天之靈也保不了他。徐才厚案發也是受了親信愛將的牽連,谷俊山不地道,供出了上司。徐才厚也不地道,收人錢財,卻不與人消災。網傳九○後趙姓大陸女子在香港洗錢一百億港元,棄三千萬港元保釋金人間蒸發,即是徐才厚受谷案驚嚇之後做出的低水準、非專業應急動作。如此愛錢如命,死黨都已經扛不住了,他既沒有能力與死黨切割,或者殺人滅口,又不想辦法活動關係、平事撈人,一門心思只想著保住自己那一份不義之財,昏庸如此,徐才厚也是合該有事。結果,應了趙本山那句台詞,「人生最大的痛苦,是人還在,錢沒了」。顯而易見,薄熙來、徐才厚並非預定目標,二人最大的問題大概不是腐敗,而是小圈子沒有管理好,攻守同盟出了差錯。
         周永康就完全不同了,他是被精心挑選出來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祭旗的。據官方媒體介紹,查處周永康採取了「剝洋蔥」(有人稱為「剪裙帶」)的方式,從「四川系」的李春城、郭永祥們,「石油系」的李華林、蔣潔敏們,「政法系」的李東生、余剛們,一大批周永康黨羽,包括他的秘書、部下、親隨、朋友、家人、親戚、情人們,幾乎一網打盡。待到外圍掃清了,最終,反腐之劍就準確無誤地落在了「大老虎」周永康的頭上,任他三頭六臂,任他呼風喚雨,也躲不過去了。要而言之,十面埋伏,三方合圍,拿下周永康是有計劃、有目的的主動進攻,是習近平、王岐山精心部署的「打老虎」戰役。當習近平誇口「蒼蠅老虎一起打」的時候,也許目標就已經鎖定。一年多以來「反腐敗鬥爭」轟轟烈烈,但中槍落馬的省部級以上高官超過一半是周永康故舊,別人或許中了反腐「流彈」,周系人馬則是一個接一個被狙擊手準確命中。這與薄熙來、徐才厚由死黨王立軍、谷俊山所連累自然是完全不同,不是周永康的黨羽招供出周永康,而是周永康案注定要株連其黨羽。

周永康案的複雜性與敏感性
         拿下周永康,與拿下薄熙來、徐才厚,對習近平、王岐山而言,意義當然也大為不同。薄熙來倒台之後,人們最關注的是「唱紅打黑」如何中止,重慶的冤假錯案是否得以平反,毛左路線是否會受到公開清算。薄案的處理雖然在司法上頗有亮點,但在政治上則是低調收場,白白浪費了一筆天賜的反左資源。徐才厚案是比較單純的腐敗案件,所謂「為他人晉升職務提供幫助」,也就是賣官鬻爵,開官帽公司,其犯罪性質無可爭議,即便個別「老老虎」願意為徐才厚「司法關說」,只要證據坐實,也沒有什麼好說的。所以,徐才厚被軟禁雖然比周永康晚了三個多月,處理程序上卻反而領先於周永康,且一經公佈就開除黨籍、移交司法,說明此人政治上已經沒有什麼油水可榨了。但周永康的案情要敏感得多、複雜得多,這不僅是因為周的級別更高,曾是「九人幫」裡實權僅次於胡溫的重要成員。
         首先,周永康案屬於常規化的腐敗案──雖然此常規乃是「潛規則」之規。周是精明人,不可能像徐才厚、薄谷開來那樣赤裸裸地直接收錢收房,周家的巨大財富大都是通過子女、親戚、「白手套」們以表面上合法的股權投機、商業交易等形式──尤其是通過與巨型國企之間的常規化商業交易而長時間累積形成,而這也正是「紅二代」、「官二代」們普遍採用的聚斂形式。即使周永康家族仗著掌管政法系統而比他人更加膽大妄為,屢有越界行為,聚斂金額過多,侵犯了其他豪門家族的勢力範圍,因而引起腐敗同仁的集體忌恨,但總體上,周案仍處於中共官場潛規則所默許的腐敗範疇。換言之,在周永康這樣的級別,有周永康家族這樣的斂財行為,正常得很,並不值得大驚小怪。在中共高層,此為「法不責眾」的常規動作。「升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近二十多年來,有哪個政治局委員、常委的子女、親戚、情婦是從來不入商海,從來沒有濕過鞋腳的呢?周永康被當成「大老虎」來打,想必他不會心服口服、低頭認罪。
         其次,周永康是一個曾經身處權力要津的可怕角色。在前屆常委班子裡,周雖然排名老九,但實權僅次於胡溫二人,因為他手上有公檢法、國安、武警的專政工具,有他一手創建的「維穩」帝國和超過軍費開支的維穩經費,可謂要人有人,要錢有錢,要槍有槍,要多囂張就敢多囂張。周永康的職位使他很方便追蹤收集政敵、對手乃至同僚的「黑材料」,這些「黑材料」既可用於自保,亦可用於傷人。去年薄熙來案發、「康師傅」謠言滿天飛的時候,海外媒體即時曝出溫家寶、習近平家族的貪腐醜聞,顯係周氏人馬所為。自中共十三大以來,曾經擔任過政治局常委,目前仍然健在的尚有十八位,他們的家族子弟做過哪些不法生意,發過哪些不義之財,周永康即使不是事無巨細一清二楚,至少也能順手拈來、如數家珍,何況像曾慶紅家,曾與周家共同經營影視娛樂業;像李鵬家,曾與周家共同涉足海南島房地產業,他們若不為周家「說公道話」,就不怕被逼上絕路的周永康反咬一口嗎?
         以上兩點,使周永康案比薄熙來、徐才厚案具有更大的複雜性和更多的敏感性。以習近平的個性,以王岐山的行事風格,自然是希望一劍封喉,一招制勝,把「周老虎」徹底打翻在地,但事情未必按習王的意志發展。周永康被抓半年之後才予以公開宣佈,長達七個月所確認下來的「罪狀」也僅限於「違紀」而非「違紀違法」,此即周案複雜性、敏感性超乎尋常的表徵;而習近平「個人生死毀譽,無所謂」的表白,《人民論壇》「『大老虎』們或聯手反撲」的警告,則是周案複雜性、敏感性超乎尋常的證明。

「大老虎」們會聯手反撲嗎?
         反腐敗反到政治局常委這一級,的確是一件既有象徵意義、又有實際威懾的反腐大動作。中共高層是一個「講政治」、「講大局」的地方,以往的情形是,若「司令部」沒有跟對,很容易人仰馬翻,但貪贖受賄之類,則是無關大局的「小節」。政治局委員以上,或有「紅二代」身份者,很少有人真正栽在腐敗上。陳希同、陳良宇倒台不過是借了反腐敗的名義,實則為派系鬥爭的犧牲品。江澤民治下,遠華走私案牽連到賈慶林夫婦,結果賈慶林毫髮未傷,反而由政治局委員升為常委;胡錦濤治下,周正毅案牽連到黃菊,結果不僅黃菊無事,以「久經考驗的黨和國家卓越領導人」身份去見了馬克思,連周正毅案也只得高舉低放、從輕發落。至於「紅色後代」,鄧小平時代以來已經越來越變成為名副其實的特權群體,他敢犯法,人民政府不敢法辦他,這個群體極少與刑事案件發生瓜葛。鄧小平嚴打,以流氓罪槍斃了朱德的孫子朱國華;胡耀邦反腐,趁胡喬木外出開會之機抄了胡喬木的家,以詐騙罪判胡家公子胡石英有期徒刑一年半;朱鎔基辦遠華案,牽出姬鵬飛的兒子姬勝德少將貪污、受賄、出賣軍事情報,老子羞憤自殺,換取兒子不死。其實胡石英、姬勝德判完刑之後就直接保外就醫了,比陳希同、陳良宇的囚徒待遇遠為優越。「紅色家族」是一個享有「治外法權」的特殊群體。
         如今,習近平、王岐山拿下了周永康,或許會感到很興奮,但如何處置周永康,必定會感到很煩惱。此事鄧江胡時代沒有先例。處理輕了──比如按照「程維高模式」處理,把罪過安在身邊人頭上,周本人只承擔治家無方、用人失察的責任,這樣一來,「大老虎」們誠然會放下包袱,不至於聯手反撲,但習近平、王岐山的「打虎」決心、反腐誠意也就完全破產了,接下來,充其量也就像打掉魏忠賢的明朝崇禎皇帝、打掉和珅的清朝嘉慶皇帝一樣,空有「打虎」業績,終究一事無成;處理重了──有人猜測周永康將戴上「建國以來最大貪腐集團首犯」的帽子而領受極刑,那當然大快人心。但恐怕不僅周家餘孽會拼死反撲,將其掌握的「黑材料」盡數抖出,也必定會強烈刺激到那些與周家有著類似腐敗行為的「退休的老領導」們。物傷其類,兔死狐悲,這是難免的,「大老虎」們因喪失集體安全感而坐立不安,發動某種形式的「聯手反撲」也不是沒有可能的。若果真如此,對於共產黨這樣不守規矩、不講法治的組織來說,又有什麼好奇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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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大陸)楊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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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一決定」抵觸《基本法》


非法纂改了香港基本法並妖言惑眾的中共江派官員張德江及江派傀儡中共地下黨特務梁振英。
人大常委決定非「最高權威」
        中共中央常委、中央港澳協調小組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九月十六日接見香港工聯會訪京團時大言不慚稱:人大常委「八‧三一決定」,對普選香港特首的「核心要素」作出規定,「具有最高法律權威……」,「是不可撼動的」。
        作為中共中央第三把手,主要負責中國立法、又主管香港工作的張德江委員長,上述言論其實暴露了他的法盲。
        一、人大常委決定是否「最高權威」?否!根據中國《憲法》第六十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中,第十一款:「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既然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有可能被改變或者撤銷,它就不「具有最高法律權威」,也並非「是不可撼動的」。據此,張德江委員長上述言論抵觸《憲法》,是非法的、越權的、嚴重錯誤的。中央畢竟還有有識之士,張德江的上述謬論,經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向全國及世界播發時,即予刪除。張委員長的謬論,在已經群情激憤的香港不啻火上加油,亦造成極壞的政治影響。

人大常委對港多宗決定違法
        二、中國《憲法》第八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佈法律……」。《立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由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予以公佈。簡言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未經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予以公佈的,至少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即沒有具備法律效力。全國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決定」並無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因此作為法律至少在程序上是欠缺的,依法尚未生效;更遑論它「具有最高法律權威,是不可撼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除了解釋法律,依法不必由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即可生效。然而縱觀多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問題作出的多宗決定,都未經國家主席簽署法令予以公佈,其合法性引人質疑!
釋法變了戲法
        三、張德江委員長所謂的「具有最高法律權威,是不可撼動的」人大常委「八‧三一決定」,竟然紆尊降貴放下身段須經香港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方可生效:也即未經香港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通過就不生效!北京一方面口口聲聲強調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另一方面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竟然淪落到要由香港立法會依法通過才能決定其生效,豈非上下顛倒之咄咄怪事?
        正由於人大常委在二○○四年四月六日對《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的釋法,變了戲法,結果自搬石頭砸了自己的腳。附件一第七條:「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基本法》規定二○○七年以後,各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必須進行的法定「三部曲」。至於由哪個國家機關予以修改,《基本法》規定,唯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並非全國人大常委會!

人大常委非法修改基本法
        四、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決定」中稱「有必要就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一些核心問題作出規定」,「必須堅持行政長官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的原則」。
        《基本法》序言稱:「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由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予以闡明。」這是國家對世界、對英國、對中國人民包括香港市民的莊嚴承諾。試問「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及人大常委「八‧三一決定」所謂的「核心問題」,兩者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是「基本方針政策」包含「核心問題」,抑或「核心問題」與「基本方針政策」乃從屬關係?甚至於在「基本方針政策」之外,另有所謂的「核心問題」?無論在《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都沒有所謂的「核心問題」這一詞彙。
        《基本法》第四十四條對香港行政長官資格作出的規定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年滿四十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它和中國《憲法》第七十九條第二款:「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的規定,類似之處,即此外並無規定其他任何條件!《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本法的修改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本法的修改提案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據此,若要對《基本法》第四十四條行政長官資格作出改變或增加,包括增加「愛國愛港」為行政長官的資格規定,也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才有權,通過法定程序修改《基本法》第四十四條等相關內容。所以,全國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決定」,對行政長官資格規定,擅自增加了「必須堅持行政長官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的原則」,事實上已對《基本法》第四十四條作了修改,毋庸置疑是非法的、越權的、無效的!

人大常委政改決定違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決定」如下規定違法!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時:
「(一)須組成一個有廣泛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按照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而規定。
「(二)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合資格選民均有行政長官選舉權,依法從行政長官候選人中選出一名行政長官。
「(四)行政長官人選經普選產生後,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首先,《基本法》並無任何條文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作出香港行政長官普選產生的辦法。
其次,如果「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按照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而規定」,必然的結果,所謂的普選行政長官,與第四任小圈子選舉換湯不換藥,穿新鞋走老路如出一轍,違反了《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
再則,《基本法》沒有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對普選行政長官候選人人數、產生辦法等作出決定。
綜上,抵觸《憲法》、《基本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二○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決定」,應依法改變或者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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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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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主任的「獄警思維」


反腐到香港劍指廖暉張曉明。(主場新聞.圖片)
         時值香港民間佔中運動起伏之際,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主任張曉明對泛民主派發出威脅,斥問「不是還活著、活得好好的」。此語一經媒體公開,立刻引起爭議,乃至大陸網民抨擊張氏的激烈程度遠超過了事發地香港。
         張氏迫於形勢不得不自辯,稱「我寧願相信是外國通訊社的翻譯出了問題」。但是,就其所發表的自辯聲明中文版本看,「不是還活著」之句亦赫然在之。無論如何抵賴,其在中文語境裡的意義已構成威脅,這讓人想到黑社會大佬威脅敢於與其鬥法的人,指後者「您好好活著」。

刑法學背景養成語言惡習
         張氏在發出威脅前講了頗含「皇恩浩蕩」之意的話,如支聯會成員還能舉行各種活動並可參選議員,云云。有人認為,稍看張氏簡歷不難發現此等惡行繫於其大陸刑法學背景。張氏畢業於現在名聲頗著的西南政法大學,現任最高法院院長周強以及由天津高院院長位子晉升為最高法副院長的李少平均是該校畢業生。張氏是否有比之於周強仕途的強烈「進步要求」,外間無從窺知,但其研究生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專業則是其政治表現的一個「學養」支點。
         中共政法界污濫,不少從業人員橫行不法達到罄竹難書的地步,僅看李東生與周永康之作為即可管窺。儘管張氏未具體從事政法工作,但其思維習慣已完全政法化,更進一步可說是獄警思維。就我本人經歷,可簡說獄警思維要點。在看守所羈押期間,年輕看守指我的行為「在古代是割捨頭的罪過兒」;到監獄正式服刑,監區長訓話指我的刑期受到江澤民當局「恩待」,因為若逢毛時代「必然槍斃了,沒『福份』來監獄」。類比之下,泛民領袖在張氏眼中無非是未投入監獄的「犯人」,因北京大示恩典而得以活著。

二十三條立法不成不甘心
         張曉明對泛民領袖威脅的現實背景,實在繫於十一年前二十三條立法之失敗。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張氏出任中聯辦主任頭日,即在香港媒體發表學習十八大精神專文,文中道:「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已規定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香港特區要在適當時候立法」,以及「在特區鼓吹全民公投和城邦自治運動有違一國原則,社會各界要高度警惕」。
         香港政爭表面是普選程序,但實質是「兩制」如何堅持之問題。北京的白皮書與張曉明的惡言意在不踐行「兩制」之諾,最終全盤推翻基本法。有法學訓練基礎者均應知之:中共國家的憲法性文本有「序言」者計為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香港基本法,而有「序言」之在則毫無疑問地說明該法文本具有憲法性。那麼,觸動憲法性法律文本或憑中央行政機關的一份白皮書乃至於最高立法機構的某項決定即可為之,不僅失之草率,而且是完全的憲法「法盲」行為。

基本法三十九條意義不容否定
         當然,實際操作修憲程序困難重重,尤其是由香港方面的人大代表提出修改基本法更難,但這並不意味著修改香港基本法可以不走修憲程序。且不論張曉明之言行是基於「雪恥」二十三條立法之中止,僅看基本法第三十九條之作用,就知泛民領袖絕無「該死」之罪而是堅守三十九條之基本含義。更簡單地說,今天的香港政爭不在普選而在於要不要三十九條!
         香港基本法裡面有鄧小平一代人的政治智慧,「序言」闡明了其憲法性質;第三十九條有決定「兩制」之不得輕改,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兩國際公約在香港實施,且規定所有限制性立法均不得與兩公約相抵觸。而二十三條內容加入基本法則是大陸發生「八九‧六四」之故。瞭解基本法起草歷史的人均知在「八九‧六四」發生後,起草委員會成員先後有李柱銘、司徒華、查良鏞、鄺廣傑退出該委員會,或表達抗議或表達無奈。

紅二代稱有人「使壞」
         從純法理學角度講,基本法的二十三條與三十九條確實存在矛盾,但這並不能成為威脅的理由。協調二者或二者選其一必須經過修憲程序,否則,奢談依法治國、依憲執政必是欺天下之無智、以人民為芻狗!
         早在一九九九年我就撰文於中華民國僑委會主辦的《宏觀周報》,指台灣不適合「一國兩制」,此論亦被大陸當局列為「犯罪證據」之一。當時我即憂慮香港「兩制」行之不長,而今果然見了徵兆。有感於十五年來之觀察及政治牢獄經歷,對自己的「先見之明」一點高興不起來。
         九月初,我到京會見門第在中下等的紅二代某女士,談話涉及香港問題。其為習近平辯護而言「習不知道白皮書一事」,又云:「有人暗中使壞,借亂香港來破壞即將召開的四中全會」。我反詰之曰:「習本人做副主席時,實際負責港澳事務,即便有些事情也都化解了,而今當了正主席、總書記,反不如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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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綦彥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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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一政治局常委 正步周永康後塵


現任政治局常委劉雲山文宣系統的馬仔被相繼清除,而其所掌控的央視也被大清洗,種種跡象表明,劉雲山正在步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後塵,不久或將「出事」。
(記者紀雪綜合報導)
近一段時間以來,中共黨魁習近平清洗江派人馬動作頻頻,目前,有消息稱,現任政治局常委劉雲山文宣系統的馬仔被相繼清除,而其所掌控的央視也被大清洗,種種跡象表明,劉雲山正在步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後塵,不久或將「出事」。
劉雲山文宣系統的馬仔被相繼清除
進入2014年以來,劉雲山掌控的文宣系統接連出事。今年3月,中國出版集團3高官落馬,中國出版集團副總裁王俊國、中版教材有限公司總經理羅爭玉、世界圖書出版北京有限公司總經理張躍明被立案調查。
4月18日,中共外宣辦五局副局長高劍雲被雙規。26日,擔任黑龍江副省長的張建星近日調任《人民日報》社副社長,《人民日報》社編委委員閻曉明提任副總編輯,此外早前評論部主任盧新寧任編委委員。30日,張研農不再擔任《人民日報》社社長職務,楊振武任《人民日報》社社長,李寶善任《人民日報》社總編輯。
5月4日,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原黨組書記、董事長舒展被立案調查。5日,《湖北日報》傳媒集團總經理、原《楚天都市報》總編輯張勤耘被免職。與此同時,劉雲山安插在中共喉舌《人民日報》、《北京日報》和新華社的人馬被不斷清理。
7月11日,長期由江派控制的《北京日報》發布了68人的任免名單,尤其引人關注的是,梅寧華不再擔任北京日報社黨組副書記、社長。16日,慎海雄、於紹良為新華社副社長,彭樹傑為新華社副總編輯。
有消息稱,楊振武被視為習近平的親信;而慎海雄也被稱為習的「專用記者」。

文宣系統官員自殺事件頻發
今年3月,中共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副主任李伍峰離奇墜樓。
4月28日晚19時許,新華社安徽分社副社長、總編輯宋斌被發現在其辦公室身亡。來自新華社系統的消息透露,宋斌是自縊身亡,留有遺書,可能患有抑鬱症。但報導又稱,據了解宋斌的同行介紹,他為人「比較豪爽,能喝酒」。
5月4日,年僅35歲的《都市快報》副總編徐行自殺。據稱,徐行自殺前工作壓力巨大,患憂鬱症,長期失眠。6日,湖南省湘鄉市廣播電視台副台長賀衛星上吊自殺。現場留下兩份遺書和部分遺言筆記。8日,深圳報業集團晶報原編委、廣告部總經理張敬武自殺。有報導稱,據知情人士透露,張敬武5月7日晚報失蹤,8日在福田區香蜜湖一處涵洞發現屍體,留有遺書。26日,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縣級市)新聞信息中心主任周洪浪自殺身亡。

中共央視被大清洗
李東生落馬後,劉雲山掌控的中共央視醜聞接連爆發。
今年5月28日、29日,中共官媒罕見兩天內密集報導江澤民姘頭李瑞英退出央視新聞聯播的消息。
6月1日,央視財經頻道總監郭振璽、製片人田立武被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7月12日,財經頻道主持人芮成鋼被帶走調查,財經頻道副總監李勇和製片人王世傑也同時被檢方帶走。
央視紀錄片頻道(CCTV-9)總監、《舌尖上的中國》總製片人劉文、財經頻道主持歐陽智薇和央視年度經濟人物評選活動總導演鄢文余等人也相繼被帶走調查。
此外,據媒體報導,央視女主播葉迎春、沈冰等知名主持人被指捲入周永康案被帶走調查。
8月15日,據陸媒報導,央視電視劇頻道(CCTV-8)副總監黃海濤在14日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
有消息稱,除台長胡占凡外,央視被有關部門約談的還包括副台長羅明、高峰、孫玉勝和袁正明等高層人員。
據悉,中紀委和審計署近期約談了至少百名央視成員,部分成員已被雙規、批捕。

劉雲山不久或將「出事」
8月16日,港媒《蘋果日報》論壇有人發帖稱,江澤民的孫子江志成、劉雲山的兒子劉樂飛和阿里巴巴掌門人馬雲在商場上的聯手結盟,並不單純是新一代「太子黨」和本土互聯網新貴聯手在網路、金融方面「奪城」。在擴張商業帝國的大動作背後,夾雜著不為人知的逆天計劃——精心在互聯網和金融等核心行業布局,一旦時局有變,能迅速推出自己人登頂政壇,接掌中共政權。 此前,有港媒稱,劉雲山是現任7常委中貪腐最嚴重的一個,其家族擁有數百億資產。
分析指出,總是以上種種跡象表明,劉雲山正在步周永康的後塵,已經陷入了被多面圍剿的境地,不久或將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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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紀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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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你們都弄錯了!

個人簡介
退而不休的教師,筆耕為樂,亦出任電台評論員。為捍衛特區民主政制和教育專業,成立「保衛香港自由聯盟」及「進步教師同盟」。著有《廣場絕食日記》、《生鬼英語》、《死撐》和《生鬼英語2–The Power of Practice》。
佔領行動進入第十五天, 政府見硬來弄出反效果, 學生和市民無畏無懼, 佔領的人潮有增無減, 鬥志益發高昂, 這陣子便來軟功, 哭哭啼啼來游說的有, 「大義凜然」為民請命的有, 暗地發功分化佔領者也有, 目標就是要勸退佔領者, 把運動消弭於無形!
建制保皇派的慣常策略, 看看中西區議員帶著婆婆公公去金鐘訴苦的情況, 便知道那誤導和利用不知就裡的市民的動員手法,偽善無比! 婆婆也許真的如她所說的「連覆診都去唔到, 親戚來探我都搵唔到出口」, 但作為議員, 難道不應向婆婆解釋, 說這群年輕人是為了婆婆的下一代才這樣做的? 建制派的蛇齋餅粽果然奏效, 婆婆公公聞笛起舞, 或一知半解, 或捂住良心去為主子效力, 把游說對象弄錯了! 公公婆婆, 其實你們應向政府高官游說, 跪求他們高抬貴手、放過學生吧! 要求政府給予港人真普選, 學生便立即高高興興返回校園, 公公婆婆可以去覆診, 親朋戚友可以互相探望, 港人可以港人治港了!
政府跨部門的官員, 也在規勸學生和市民撤離佔領區, 民政事務局副局長許曉輝扮作大義凜然, 說什麼為了香港的「美好未來」, 請佔領者「考慮香港整體福祉」, 不要「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云云, 目的也只不過是以語言偽術蒙騙群眾, 煽動民情、然後借民意逼使佔領者退場而矣! 許局長, 若果你真的是為香港的「美好未來」, 請你真的去「考慮香港整體福祉」, 應做的是與這特區政府割席, 辭職加入公民抗命行列, 為你自己為香港的未來, 爭取一個真正可以長治久安的民主政制, 不要繼續與梁振英狼狽為奸! 政府跨部門的各位官員也挺直腰骨、一起請辭, 不要弄錯批鬥對象!
因這場「雨傘運動」走紅的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主持警方記者會時也無可避免是堅守官方立場, 「人肉錄音機」的答問形式, 一味獨沽的是佔領者是「非法集會」, 「阻礙其他市民使用道路的權利」, 「警方會在適當時候採取適當行動」云云, 跟運輸局助理署長蘇祐安沆瀣一氣, 都是說交通受阻, 引起市民不便,批評佔領者不應以公民抗命形式爭取, 呼籲他們最好快快撤離! 其實許警司和蘇副署長都弄錯對象, 你們應呼籲的是特區領導層快快回應市民訴求, 向他們施壓! 要交通回復正常, 不用暴力,辦法只有一個: 還市民真普選!
與狼共舞不會有好結果, 為虎作倀更卑鄙無恥! 保皇派諸公, 今天切勿押錯籌碼, 狼英倒台日, 你們必作猢猻散, 你們也必遭市民唾棄! 各政府部門領導人, 你們今天弄錯打壓的對象, 當你們主子轉「車太」時,如何面對正義的學生和市民? 公公婆婆、各位搵食為上的大佬大姐們, 要明白, 年輕的學生不是要與你們為敵, 不是要留難你們, 只是退無可退, 要為大家爭取一個真正的美好搵食環境, 短暫的不便, 我們致歉! 但請高抬貴手, 不要責難他們, 與他們站在一起, 千萬別弄錯批鬥對象!
-----韓連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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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 星期六

康師傅集團被迫退出台灣地標101大廈經營


魏家頂新集團黑心油食品安全風暴轟動台灣,中國媒體封殺該事件所有新聞,黑心油醜聞的康師傅集團母公司頂新企業被迫退出台北地標101大廈的經營。(Patrick LIN/AFP)
(記者程靜報道)
在大陸知名度很高的頂新食品企業旗下的康師傅魏氏家族,最近在台灣涉及黑心油事件,被整個台灣民衆圍剿,並要將魏家所有企業轟出台灣。據悉魏家兄弟在兩岸政商關係人脈深厚,直通兩岸高層。
台灣人權聯盟主席楊憲宏接受法廣採訪時表示,頂新在台灣遭「滅頂」,因為台灣人民認為,對付頂新就是對付中共,才會有這麼強大力量。
一年內三次「問題油」危機,最終讓頂新國際集團付出了沉重代價,頂新旗下的康師傅也被摔落台灣101大樓。在經歷人事變動和董事會變動後,該案件也有了初步結果。
10月30日,據當地媒體報導,頂新集團製油案偵結起訴,台灣相關部門認為前頂新製油董事長魏應充將飼料油製造成食用油,犯罪所得高達4億多新台幣,應處30年徒刑。

摔落台灣101大樓的康師傅
BBC報導,因為黑心油風暴而遭到台灣憤怒浪潮席捲的康師傅集團,本週在壓力下被迫退出了台灣地標101大樓的主導經營,而摔落101的康師傅看來也對台灣政治起到不小波瀾。
取得官民共同持有的101大樓主導權,很形象地標誌出康師傅集團在台灣攀上顛峰。該集團魏氏兄弟近年來迅速累積的財富使其超過富士康集團郭台銘,成為僅次於旺中集團蔡家的台灣第二大豪門。
本週將康師傅推落101的主要推手是握有該大樓最大股權的台灣政府,當局除了逼其退出101經營外,財政部長並喊話要其出脫仍持有的三成七股份。
台灣政府並不是一向對康師傅持這種態度,該集團在五年前取得101大樓主控權前後,還曾被馬英九作為模範拿來說服台灣民眾,稱其是同北京簽署的ECFA兩岸經濟協議好處的證明。
在康師傅黑心油終於爆發且激起了民間如巨浪般的怒火後,該集團在執政的國民黨內已找不到這種公開護航者,許多人紛紛與該集團撇清關係。馬英九政府對該集團態度也開始轉變。許多國民黨參選人都擔心此案對一個月後選舉全面性的影響,而其共同的期望是「這一刀能快點斬下去」。

康師傅家族的台灣黑心油風暴
法國廣播電臺10月31日報導,這個牽動台海兩岸政治的魏家集團黑心油食品安全風暴──頂新黑心油爆開之後,魏家立即在杭州發表聲明作切割說,在大陸生產的食品與台灣產品的供貨來源絕對沒有關係。
楊憲宏表示,這讓台灣人民氣爆了。台灣人不會相信頂新魏家在中國大陸食品集團所用的油會合格,可是問題是他們在中國大陸已經買通上上下下。而中國是個集權國家,不像台灣有媒體,有自由發言權的空間。所以,此次頂新事件,台灣鬧得沸沸揚揚,群眾激憤,但是中國媒體全面封殺頂新集團的所有新聞。
報導說,頂新魏家集團目前年收入約台幣4,000億左右,但是十分之九在中國市場,在台灣只有十分之一,所以在遇上黑心油風暴後,當然寧願與台灣切割,放棄台灣市場,也不願放棄中國大陸市場。頂新只要跟中南海打點好就會沒事。沒事的證明就是:中國媒體根本不報導頂新黑心油事件在台灣風暴燎原的情況。黑心油爆發幾天後,康師傅魏家集團的大哥就搭乘飛機離開台灣、飛回北京。
楊憲宏認為,中共官方就是在作頂新的看門人,絕對會幫頂新把關,不會去追查 。

頂新背後的中共黑影
很多中國大陸國企及銀行都在聞名的台北101大樓裡租辦公室。楊憲宏表示,頂新魏家買101大樓可能是中共發動的在背後推波助瀾,要他們一定要買下象徵台灣標誌的101大樓,顯然未來想以商業作包裝,把他們的一些人包裝進台灣。這是他們目前暫時的前進指揮所總部。而且從他們幾個重要的副總經理,一個是從高鐵業過來,一個是從中華航空公司過來的,台灣媒體已經猜測,他們的下一步就是有計劃地買下台灣的高鐵及華航。
頂新此次為何會在台灣遇上這麼強大的「滅頂」行動,楊憲宏認為,因為台灣人民認為,對付頂新就是對付中共,所以才會有這麼強大力量。

台灣已經產生一股新的反共浪潮
楊憲宏說,目前台灣民眾與媒體都在挑戰中共提出的「依法治國」說,如果中共真要依法行事,那就應該去抓出頂新的犯罪證據。台灣已經費力抓頂新犯罪證據來,但中國大陸卻沒有絲毫動作。
他說,這也就證明中共在台灣就是在培養一些台商,然後藉著像頂新這樣的台商做白手套來買台灣的某些資產;因為中共的錢要進來買台灣很難,台灣目前規定中國的資金不能直接進入台灣。這種現象老早就引起台灣非常多人的矚目。
楊憲宏表示,今天台灣已經產生一股新的反共浪潮,因為看到任何事情只要與中共扯上關係,就沒有甚麼好結果。

頂新集團背景
頂新集團,1958年從臺灣彰化做油起家。1990年經人居中牽線轉往大陸發展。1998年回台拿下台灣老牌味全經營權。2005年出手收購台灣知名油脂業者、即生產這次肇事油品之一的正義公司。
此後,又接連拿下多家台灣老字號的食品廠,打造出橫跨兩岸的事業版圖,集團年營收超過4,000億台幣(約合800億人民幣),家族成員包辦臺灣前三大富豪。
對於頂新集團此一「傳奇」過程,多數媒體報導都「歸功」是靠在大陸賣康師傅方便麵,令其累積驚人資本與財富。
頂新魏家到自大陸「衣錦還鄉」後被台灣輿論怒批「良心忘了帶回來」,也讓家族事業多年心血毀於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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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1日訊 責任編輯:林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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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派企圖對「雨傘運動」民眾開槍被叫停



9月28日,香港警方在和平「佔中」期間動用武力驅散集會的學生和市民。在現場,全副武裝的警察高舉橙底黑字「速離否則開槍」警告旗,威脅將會開槍鎮壓,射殺示威者。(Bill/大紀元)
(記者方曉報導)
目前「雨傘運動」已持續月餘,仍無收場跡象。中共江派一直在香港攪局,企圖在香港重演「六四」流血事件。江派在9月28日當天下令發放催淚彈之後,部署了真槍實彈的防暴隊到場,準備升級武力到開槍鎮壓,但被習近平急電叫停,說「香港不是北京」。最終江派的計劃流產。
「雨傘運動」持續月餘 張德江在深圳秘密基地布控
香港「雨傘運動」持續一個多月仍未現緩和。據港媒報導,由於香港佔中運動至今沒有收場的跡象,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張德江特批中共中央委員、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待在深圳紫荊山莊,隨時向其匯報香港的最新情況。因此王缺席中共四中全會。
另外,中聯辦、中共國安、公安和統戰部等一批人馬亦聚集紫荊山莊。
深圳是江派重要窩點,江澤民的姘頭黃麗滿等人曾長期在深圳經營。現任深圳市委書記王榮據傳是江澤民妻子王冶坪外甥。此前,江派張德江等曾前往深圳密謀攪局香港。

「9.28」梁振英已部署實彈鎮壓
從6月10日江澤民集團拋出香港白皮書,到8月31日江派政治局常委張德江把持的人大封殺香港真普選,江派不斷刺激香港局勢,試圖讓香港陷入動亂,企圖在香港重演「六四」流血事件,逼習近平下台,重奪中共最高權力。
中共封殺香港真普選引發港人強烈抗議,香港學聯宣佈於9月22日發起一星期罷課示威運動,抗議中共人大封殺香港真普選。由於港府暴力鎮壓,演變成香港「雨傘運動」。
9月28日,香港警方使用胡椒噴霧及催淚彈鎮壓手無寸鐵的學生和市民,引發港人憤怒。
作為中共江澤民集團在香港的代理人,梁振英在「雨傘運動」中一直執行江澤民派系「香港越亂越好」指示,始終強硬打壓和平示威民眾,在9月28日當天下令發放催淚彈之後,部署了真槍實彈的防暴隊到場,準備升級武力到開槍鎮壓。
大紀元獲得接近中共軍方高層的消息,據知情人士透露,9月28日,香港警方施放87枚催淚彈後,梁振英已經部署大批防暴隊到場,並舉起警告牌,警告集會人士「速離否則開槍」;防暴隊身穿綠色軍裝,配備圓盾、防毒面具及長槍。
當時防暴隊主要聚集在演藝學院一帶。該軍方背景人士說,防暴隊不同防暴警察,後者只持伸縮警棍和胡椒噴霧等,而防暴隊則具有緻命的殺人武器。
該知情人士稱,這批防暴隊已經配備殺人武器,包括雷明登870霰彈槍,以及美軍的M16步槍,「都是真槍實彈,上了膛可以殺人的,而且殺傷力很大」。
另外,當天警方施放的87枚催淚彈中,一種是射程遠達70米的法德槍催淚彈,另一種是用手投擲的催淚氣體,可對人體造成傷害,如導致呼吸困難、支氣管炎等。
公開資料顯示,雷明登870霰彈槍可以發射致命的散彈,而且火力大,殺傷面廣,被擊中的物體像蜂窩狀。M16步槍子彈射速可高達每秒1,200米,是極其危險的致命武器,而且其子彈的設計是打入人體後翻滾,造成更大創傷。

習近平急電梁振英:「香港不是北京」
中共定於10月20日召開四中全會。
據消息人士稱,在中共四中全會前,梁振英、張德江等江澤民集團人馬想在香港製造一場「六四」流血鎮壓,設局逼習近平下台,但計劃最終流產。
當時習近平派出大量特工,包括在梁振英身邊亦安插了習的人馬,參與制定決策,多個消息管道都直接匯報到北京。據悉習近平親自致電梁振英,不准開槍鎮壓,說「香港不是北京」。
9月29日,法廣引述消息報導,對於香港佔中的處理討論意見,有建議武力鎮壓香港民眾示威運動,但上報習近平時,習近平否決武力清場鎮壓的建議。

警方公示「速離否則開槍」為開槍做準備
據報導,9月28日下午約6點,防暴警察在金鐘道突展示黑底白字的「警告催淚煙」旗子,在數秒後隨即施放多顆催淚彈,白色煙霧隨即四起,對付示威者。民眾驚聲尖叫此起彼落,掩鼻向西面中環方向後退。有市民身處幾百米以外、戴著眼罩都感到刺痛,眼睛不斷流眼淚。有大批民眾待煙霧散去後,再次返回原位,更多市民奔赴現場聲援。
防暴警察於下午6時50分高舉橙底黑字的「速離否則開槍」警告旗,威脅將會開槍鎮壓,射殺示威者。
有在香港演藝學院協助傷者的社工透露,警察晚上表示,所有留下的人都會被當作「暴徒」,警察已配備實彈長槍,會打手及腳。
港府對手無寸鐵的學生和市民施暴,受到全世界多方譴責。
大多數香港演藝界人士均在警方鎮壓後表態支持「雨傘運動」,更成立「文化界監察暴力行動組」(文化監暴)。當中音樂界亦為行動創作歌曲《撐起雨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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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1日訊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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