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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7日 星期五

曾健超襲警罪成 下周一判刑 擔心影響七警案

黑.警.死.全.家



■大批支持者昨在庭外舉起黃傘及標語聲援曾健超。易仰民攝
公民黨成員、社工曾健超前年10月15日佔領運動期間疑遭7名警員拉往暗角毆打,過程遭電視台拍下,輿論譁然。事發一周年,曾健超率先被控襲警與拒捕,經過11天審訊,裁判官裁定他罪名成立,直指他是出於敵意,心知肚明花槽下方有大批警察,淋潑液體以弄濕他們。曾健超獲准保釋至下周一判刑,距離七警案開審僅兩天,他指自己是七警案的證人,擔心兩案會互相影響。
記者:楊家樂 楊思雅 歐陽聯發
曾健超散庭後稱對裁決感到失望,但尊重法庭,上訴與否要再考慮,現階段會專注七警案,盡力協助法庭。雖然他擔心兩案互相影響,但相信律政司有公正安排。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工作夥伴、前上司及服務對象均撰寫求情信,稱被告為人正直無私、富正義感,無論被告行為是對是錯,他當時淋潑液體只為發洩,真心對抗放棄克制、使用警棍、胡椒噴霧甚至催淚彈的濫權警察。至於拒捕亦只是未經深思熟慮的反抗行為。
辯方指被告所用的武力僅屬最低程度,案中沒有警員受傷;反而被告事後遭7名警員帶往暗角施以暴力,拳打腳踢,身體有多處傷勢及瘀痕,「作為懲罰,被告已得到足夠有餘嘅懲罰」,被告更或會因本案案底而被吊銷社工資格及失業,希望法庭不要判監。

■亞視新聞拍下涉案黑衣人被制服及脫下眼罩與面罩後的情況。
官指潑灑液體出於敵意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裁決時指,警方拍攝到一名黑衣蒙面男子在龍和道花槽向下方警察淋潑液體,而亞視新聞則拍下涉案黑衣人被制服及脫下眼罩與面罩後的情況。根據被淋潑警員對黑衣男子外表的描述,及與黑衣男子稍後被制服的地點脗合,認為兩片段屬前後連貫的同一宗事件,加上制服該男子的兩名警長的證供,足證兩片段內的男子屬同一人。由於控方沒有證據說明該男子在現場被交給刑警之後的去向,故只能以警方於警署內替被告拍攝的6張相片與亞視片段內容作比較。基於片段與相片中男子的長面形、高額、大鼻、鬍鬚及髮型相符,加上鞋款、上衣圖案與字樣及破損情況相同,足證片中的黑衣男子正是曾健超。
裁判官表示,被告潑灑液體縱使沒有特定目標人物,但毫無疑問是出於敵意,心知肚明下方有大批警察,目的必然是為弄濕他們,故一項襲警罪成。
法庭不接納兩督察證供
有關4項拒捕罪,裁判官衡量多名警員證人,其中高級督察傅駿業及屈展焯被指在口供內互相認錯對方,裁判官坦言感奇怪兼大惑不解,而且憑肉眼已可看出兩人在口供上的簽名有別於以往簽法,甚至與對方簽名相似,以上疑團已令法庭難以接納兩人證供。至於其他警員則誠實可靠,供詞偶有出入亦僅屬瑕疵。
被告潑灑液體後遭身穿制服的警察上前制止,必然知道將被拘捕但仍反抗掙扎,故裁定他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畢宏達及程英偉兩罪成立。之後被告遭胡椒噴霧噴中面部,裁判官未能排除這是否劇痛下產生的自然反應,故裁定他抗拒另兩警罪脫。
裁判官指鑑於被告健碩及掙扎程度,警員制服他時使用的武力並沒超越職務範圍。至於被告的傷勢,一來他曾在地上激烈掙扎,二來無證據顯示傷勢由制服他的警員造成,故不影響裁決。

案件編號:KCCC443/16
【黑警遺言】:壁屋同事會好好照顧你

■一名警員在社交群組就曾健超案留言,引起其他網民不滿。互聯網
曾健超昨被裁定襲警及拒捕罪成後,網上隨之掀起熱烈爭辯。雖然裁判官下周一才就案件判刑,但《蘋果》發現有現役警員在社交群組留言,預告「壁屋D(啲)同事會好好照顧你」,疑有威嚇成份,有市民質疑相關的警員留言,有違公務員保持中立的原則。
曾健超被裁定罪成後,網上掀起激辯,持正反意見的市民在各大討論區及社交群組互抒己見,其中一個社交群組內有人以「曾健超襲警案罪成」貼文,吸引大批市民留言,有人認為「咁都罪成,有無搞錯」。
不過亦有人激烈留言,當中包括一名現役警員,他兩度留言包括:「壁屋D(啲)同事會好好照顧你」,及「我希望CSD(懲教署)所有X光機壞左(咗),等條友仔慢慢受!」引起其他網民不滿。對於此名警員的留言,警察公共關係科回應稱,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亦要求人員不論在當值或休班時均恪守警隊的守則及價值觀。

■記者劉雲彪
裁決前專訪:好大壓力但無悔
曾健超在裁決前接受訪問,自言事發至今年半以來「一直都好大壓力,食得唔好,瞓得唔好」。他從未犯過法,無案底,不諱言害怕坐監,但坐監與否非他最擔心的事,「反而對於6月開始七警上庭嘅聆訊,我成為證人,嗰種壓力同擔心係更大」。他無悔當日的投入,「唔係行得前或者行得後嘅問題,係應該做抑或唔應該做嘅問題」。
記者約曾健超在金鐘佔領區附近訪問,訪問前半小時,攝影師發訊息問有沒有道具黃傘,記者走遍金鐘一帶商場,發現雨傘供應充足,就是無黃傘。記者只好先會合曾,尷尬問:「你有冇黃遮呀?」他立時從袋中掏出一把黃色縮骨遮。
曾健超1995年進大專修讀新聞系,但後來對傳媒前途不樂觀,遂轉讀社工系,隨後當了10年青少年外展社工。其間他有參與街頭運動及選舉,但感到「冇乜改變,唔係好感覺到同市民並肩作戰」,灰心失望,決定到南美流浪一年。
曾母當時已從消防隊目崗位退休,到他流浪的尾聲,也到南美跟着兒子去旅行。有天母子二人遊覽玻利維亞的「天空之鏡」烏尤尼鹽沼,景象震撼,當日亦是9.28發射催淚彈那天。曾豪言,近年香港的大小運動他從不缺席,「但係放催淚彈咁大件事,我竟然唔喺度」。他告訴媽媽要趕返香港。媽媽問:「咁你幾時走?」兒子答:「今晚。」稍作安排後便把媽媽留在玻利維亞。

稱不時受挑釁
轉車轉船轉機,回到香港時已是10月9日清晨,他來不及脫下身上的巴西球衣,趕到旺角佔領區,卻惹來眾人奇異目光,「嗰時先醒起,着住嗰件巴西球衣唔係主場黃色,係作客藍色」。不足一星期,發生「暗角打鑊」,他覺得是「整定」,「如果唔係呢一年流浪,我出事之後有冇勇氣掀起個心口畀人睇?可能係一個肚腩脂肪,我就唔敢」。
有人說,因曾是公民黨成員,才令他遇襲一事引起很大迴響,但他覺得「最大影響係無綫新聞條片出到街」。一周年當日,他竟率先被捕,「原告變被告,好荒謬,一諗到就好似《九品芝麻官》嘅情節,入面嘅常威,係超乎現實嘅情節」。
曾不時遇上疑似紀律部隊人員的眼神或言語挑釁,有次更遇到穿制服的藍帽子,「我離開一個公園廁所,佢喺我側邊講,『呢個咪就係嗰個仆街,捉佢入去打多鑊啦』……你同佢嘈呀?畀佢挑釁到呀?都無謂吖,你又唔知個廁所有冇鏡頭」。曾因灰心離開的他,如今回來只因有一位6歲的姨甥,「我未婚,但作為舅父有責任畀個好嘅社會環境佢,話畀佢知乜係啱,乜係唔啱」。

■記者楊家樂

來源轉自:
【2016年05月27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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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日 星期三

1個月3紀律人員佩槍自殺 入職19周年 關員自轟亡



■死者陳少華在海關工作19年,還有3年就退休。讀者提供圖片

52歲海關關員昨天入職剛滿19年,在這個值得紀念的日子,他竟在赤鱲角國泰航空貨運站更衣室內以佩槍自轟太陽穴身亡,令同袍大為震驚。由於沒有留下遺書,自殺原因撲朔迷離,有傳死者近年因財務問題備受困擾,警方正循財務狀況及健康問題調查其尋死原因;連同這宗已是一個月之內第三宗紀律部隊人員自轟事件。
記者:劉柏麟 翁鈺輝
死者陳少華52歲,孑然一身至今未婚,回歸前當華籍英兵,1997年加入海關,曾駐守羅湖管制站及特遣隊,2012年調到機場工作,現隸屬於機場科空運貨物課空運貨物(入口)組,去年2月獲頒長期服務獎章及加敘勳扣,本在3年後退休。
昨午12時許,國泰航空貨運站一間海關人員更衣室內,突傳出「嘭」一聲巨響,海關人員循聲查看,赫然發現身穿海關制服的陳少華昏卧地上,頭部流出大灘鮮血,關員報警,救護員趕抵證實事主已氣絕身亡。

傳10年前破產及割脈
死者旁邊遺下一把屬於自己的點38口徑左輪手槍,左邊太陽穴有血洞,現場雖沒遺書,但警方查看閉路電視顯示,事主單獨進入更衣室逗留約一小時,其間沒可疑人出入,更衣室亦需密碼進出,室內沒有任何打鬥痕迹。死者是左撇子,相信左邊太陽穴的彈洞由自轟造成,子彈穿過頭骨而出,案件無可疑,警方將聯絡其親友,以追查其自殺原因及近況,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
其同事指人稱華叔的死者為人隨和低調,因入職多年,後輩多尊稱他師傅。華叔於1997年3月1日加入海關,昨正是其入職19周年,對他在這日子自殺身亡感震驚及難以置信,「之前佢仲講過,眨吓眼就攞老人牌,時間過得真係快」,他稱未聽聞過華叔有爛賭習慣。但昨在海關WhatsApp群組內,有指華叔約10年前曾破產及割脈。海關關員工會主席陳明則表示部門並沒有華叔申報破產紀錄。
亦有同事指華叔最近沒有異樣,昨天如常上班,不過事後有人在海關人員討論區內貼文,透露華叔最近的每年評核報告未能達到最好的A級,俗稱「斷A」,倘連續7年評核取得A級,即有晉升機會,懷疑華叔想到臨近退休再無機會晉升,一時想不開做出儍事。
據了解,死者駐守的國泰航空貨運站佔地10公頃,有逾80名海關人員駐守,而機場科空運貨物課空運貨物(入口)組主要工作是檢查空運貨物,又稱貨運隊,每更逾10人,僅2至3人可佩槍,死者昨天剛巧獲主管分配佩槍,不料用此吞槍自殺。
海關關長鄧忍光對事件深表惋惜。海關發言人表示,警方現正調查事件,海關會全力配合,部門亦會向有關同事家屬盡力提供所需協助。發言人指死者工作表現一直甚佳,操行良好,與同事相處融洽,過去亦曾獲部門嘉獎。
今次是歷年海關人員第二宗吞槍自殺案。2005年7月25日,曾緝獲逾7,000萬元私煙、兩度獲助理關長嘉許的海關高級督察鍾展揚疑因受數百萬元債務及婚姻失敗雙重打擊,在粉嶺北區政府合署5樓海關辦公室內以佩槍自轟右邊太陽穴斃命。

來源轉自:
【2016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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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7日 星期六

高院受理政改廣告覆核 拒頒禁制令


■申請人張德榮昨日到高院領取判詞,並指申請司法覆核非無意義。
政府透過電台及電視台播放政改廣告,推銷「2017,一定要得」,遭一名退休攝影師質疑違反《廣播條例》禁止播放政治廣告的條文,政府獲豁免屬違憲。高等法院昨受理攝影師的司法覆核申請,將擇日正式審理;惟有關要求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禁制政府再播放該政改廣告的申請,則被拒絕。攝影師在庭外表示,相信政改會被否決及重啟,不認為司法覆核會因表決在即而變得毫無意義。
申請人指宣傳片無規管
申請人張德榮昨日到高等法院領取判詞。他在庭外表示,政府電視宣傳短片(announcement in the public interest,API)社會大眾均能收看,但政府新聞處處長卻「自己造指引,自己去檢定自己」,不經通訊事務管理局審查;即使內容牽涉政治而非公眾利益,亦無從規管,他認為問題嚴重,法庭需要處理。
對於申請臨時禁制令被拒,張有信心法庭最終會證實當局做法有問題而批出禁制令。他坦承政改表決在即,時間緊迫,但不認為申請司法覆核無意義,「我唔認為政改會完咗,因為我相信政改會被否決……佢將來都會再做嘢,如果將來又整個API出嚟又點呢?始終都要解決」。
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指出,初步看來政府的說法比較具說服力,但申請人提出的理據亦可供爭辯。鑑於議題複雜,需要更詳細深入討論,而且影響深遠,故批准司法覆核許可,排期聆訊。
至於申請人要求頒發臨時禁制令,禁制政府播放政改廣告,法官認為當局現時按法例行事,申請人沒有壓倒性的勝訴機會;加上廣告已播放超過一個月,政改亦將於下周三交代立法會表決,此時禁播對雙方均無甚影響,故不批准申請。

案件編號:HCAL60/15

■記者楊家樂
來源轉自:
【2015年06月13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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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3日 星期六

【黑警有搞作】警限今午前移走添美道危險物


■有警員昨日在添美道的帳篷外巡查。李展翹攝
政改方案下周表決,民陣等團體周日發起拒絕假普選遊行,警方以阻礙遊行為名向留守金鐘添美道人士發「最後通牒」,要求他們今日中午12時前搬走木材、玻璃樽和釘等物品,否則警方會撿走,但是未有明言會否清場。有留守人士表示不擔心警方會借機全面清場,現場所見,部份帳篷貼有警方要求清走物品的告示。
警務處助理處長張德強昨交代未來遊行安排時指,因有人在網上平台揚言將發起激烈抗爭,而現時立法會外有人非法豎立帳篷,附有鐵釘和木板等,對集會構成危險,故要求佔領者今午12時限期前移走物品,否則警方會撿走物品,物主可到警署認領。

留守者料不會貿然清場
張德強表示,今次主要清走木材、鐵釘和玻璃樽等可能阻礙遊行或容易被人拿起的物品,但是未有明言是否等同清場,只稱若帳篷構成嚴重公共風險時,警方會在適當時候執法。消息指警方未來數天不會清走帳篷,即使清理亦會先通知有關人士。
被問到若果政改表決時發生激烈抗爭,警方可會出動胡椒噴霧或催淚彈對付示威者。他指警方沒有水晶球預測會發生甚麼事情,但一旦有人衝擊或有混亂,警方有預案處理,會按指引及考慮必要性等作行動。
留守添美道的黃伯指,已清走部份具潛在危險的物品,但部份物品暫未有人認領,他認為現時屬敏感時刻,料警方不會貿然清場。但現場視察,警方除了在頭盔等物品上貼出要求清理物品的告示,部份帳篷上亦貼有告示。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批評警方一直沒有行動,卻突然以公眾活動作藉口借機清場,是將兩批團體置於對立狀態。

■記者鍾雅宜

來源轉自:
【2015年06月13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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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拉錯智障男】警對事主及家屬不快經歷只表抱歉


警方早前錯誤拘捕和起訴1名有不在場證據的智障自閉男誤殺,至第6天才無條件釋放對方。(資料圖片)
警方早前錯誤拘捕和起訴1名有不在場證據的智障自閉男誤殺罪,事主家屬質疑警方錄口供手法如同「屈」事主認罪,亦漠視家屬要求,不安排當時被拘留的事主服藥。家屬和院舍先後反駁警方解釋,警方深夜回應傳媒查詢時,終「為事主及其家屬帶來不愉快經歷」表示抱歉,並無用上「道歉」一詞。
新界南總區指揮官呂漢國早上在電台節目時,並無回應會否道歉,僅稱向事主及其家屬送上祝福,希望他們盡快放下不愉快經歷。直至晚上,事主入住的院舍終打破沉默,反駁警方指事主被捕後的第2天,警方已到院舍調查及取得閉路電視片段,明顯與警方高層日前向傳媒「放風」、稱事主被捕後的第3天才取得片段的說法有出入。
警方5月4日晚落案控告該智障男子誤殺,至翌日凌晨才准對方保釋,到5月7日才撤控。若根據院舍的說法,警方早於5月3日、即落案起訴的前1天已取得片段,證實該智障男子有不在場證據。

【警方表示抱歉全文】
就傳媒查詢有關警方處理4月13日田心的一宗兇殺案,警方發言人今日(5月12日)回應如下:
警方就調查是次屬嚴重罪行的兇殺案過程中,為尋求事實真相,為事主及其家屬帶來不愉快經歷,警方表示抱歉。對於事主及其家屬現時所面對的困難,警方十分關注及表示慰問。
警方希望市民能夠明白及理解警方調查每宗案件,均有責任在釋除所有疑點後,才作出進一步決定。
警方期望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權利繼續受到應有的保障,故藉此機會,警方會重新檢視處理涉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案件的政策及調查工作的指引,探討如何改善及優化調查工作,以及研究往後調查類似案件時,是否需要尋求專家協助。檢討後亦會加強警員有關方面的培訓。

來源轉自: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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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錯智障男】涂謹申:曾偉雄後警察就唔可以講對唔住?



袁志中攝
警方月初高調拘捕一名患中度智障及自閉症男子,控告他誤殺遛狗翁吳力更,之後發現「拉錯人」,低調撤控,事主家人斥警方引導事主認罪促道歉。新界南總區指揮官呂漢國今早受訪時未提道歉,只稱警方不會「賴貓」。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今次事件警方的確告錯人,質疑是否前「一哥」曾偉雄上任後警方就不可以講「對唔住」,「真係告錯人,依家警察講一聲對唔住係咪咁困難?」
涂謹申指警方高層稱不會「賴貓」,似乎是緊跟新「一哥」盧偉聰上任時的說法,他敦促盧偉聰盡快公開表明會就事件作內部調查,並講聲「對唔住」,期望盧偉聰實事求事,挽回市民信心。他不滿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之前稱警方處理案件專業,警方高層又辯稱扣留24小時「焗住告」,形容這些言論是「災難」,不單未能挽回市民信心,反而更令市民對警隊失去信心。

來源轉自:
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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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拉錯智障男】黃浩銘質疑警意圖砌生豬肉



黃浩銘質疑警意圖砌生豬肉
美林邨老伯遛狗時被推跌致死一案當中,警誤拘智障人士,並為其錄取口供,後來更在事主有不在場證據下稱案件要進入司法程序。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向《壹錘定音》表示,今次事件正反映時下流行俗語︰「法庭審案講證據,警察拉人講興趣」。
黃浩銘指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曾解話,表示警方會以專業精神調查案件,但觀乎今次警方「專業」行為,竟是明知事主者有認知問題及自閉症,依然沒有讓家屬及社工陪同落口供,並用誘導式及封閉式盤問對方,質疑警方意圖「砌生豬肉」。
更離譜是翌日從院舍取得錄影帶,證明事主在案發時間內三段時間均有不在場證據,卻仍不放人,又向家屬表示仍未有足夠證據起訴,未能釋放事主。黃又指事主家屬曾向已向警方表明,事主需按時服藥。但警方卻未有安排,理由卻是事主沒有提出要求。
黃浩銘強調,事件反映警察不尊重被捕者的人權,並以不人道方式對待,這早在雨傘運動屢見不鮮,但警方卻忘記了「無罪推定」的原則——法庭未判決前,大家都是無罪者,所因此警察不應如此對待疑犯。
他提醒市民必須繼續監察事件,一起聯署要求黎棟國及盧偉聰公開交代事件,並向家屬致歉、賠償。

來源轉自: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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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5日 星期四

黃SIR用力搭膞頭連中九拳 網民叫好

★豬玀一名黑警,遭人打至”無景”,何以現今差人只懂群毆(佔中清場,打反水貨女示威者),獨鬥便無符(早前差館外,南亞人搶iphone6 .....);身為高級警員,連一點基本常識也沒有,開波已大力拍打人家,以為人家見你係差人就驚你?必需要檢討黑警自己是否要”與民對立”呢?定諗住好死不如爛活,係咁倚爛足一世?



■遇襲高級警員黃偉科事後送院治理,他稱「中第一拳已暈暈哋」。翁鈺輝攝


■曾偉雄昨稱不排除增加警員裝備。
一名男警昨早在尖沙嘴重慶大廈巡邏時,見一名巴基斯坦男子在找換店情緒激動大力拍打玻璃,他上前調查從後拍打對方肩膊,豈料巴漢一轉身二話不說,在五秒間向其頭部連揮九拳施襲,警員沒有擋格、亦無還擊,警帽更被打至飛脫,最後要由保安營救,巴漢則被趕至「行孖咇」同袍制服拘捕。有關遇襲經過被閉路電視拍下,片段更在網上瘋傳,不少網民竟留言叫好。
記者:翁鈺輝 張培生
遇襲的高級警員黃偉科(四十歲),一九九二年入職警隊,駐守尖沙嘴警署軍裝巡邏小隊兩年多,警隊生涯主要做軍裝工作,亦曾參與佔中「光明頂」行動。黃Sir臉部受傷、左眼角有傷痕,事後到醫院治理時,記者問他為何無擋格,他只回應:「中第一拳已暈暈哋,下意識緊捉住佢(疑兇)!」
一哥不排除增裝備
事發於昨早十時許,黃Sir與另一名警員如常巡邏,並到尖沙嘴彌敦道重慶大廈地下「簽簿」。此時,巴基斯坦男子Tahir Mohammad(三十五歲),在大廈入口左邊一家外幣找換店與職員發生爭執,更拍打櫥窗玻璃洩憤。黃Sir見狀遂獨自上前制止。 現場大廈閉路電視拍下整個過程,可見黃Sir拍打Mohammad肩膊時頗為用力,Mohammad登時被嚇一跳,隨即揮拳打黃臉部,黃中拳後未及反應,沒有出手擋格或閃避,只有捱打,約五秒間他頭臉連中九拳,拳拳到肉,警帽也被打至飛跌地上,但他左手一直搭着施襲男子的肩膊。
電光石火間,一名熱心途人上前制止疑兇,大廈一名保安趕至施以援手;其後另一名保安員及黃的孖咇同袍趕至,把疑兇制服在地,當場被捕。現場消息指,Mohammad當時在找換店以一萬多港元兌換千多元英鎊,發覺金額比預期少,疑不滿店舖收取手續費遂起爭執,並拍打店舖玻璃,導致店舖一個鎖被毀壞。
Mohammad涉嫌襲警及刑事毀壞被捕。消息指他被捕後,一度報稱自己精神有問題,其後被五花大綁送院檢查,其間還念念有詞。 警員連中九拳片段昨在網上瘋傳,網民留言大部份是嘲笑警員未有反應:「打大力d(啲)呀嘛!!睇見都覺得爽!」「除左(咗)恭喜之外都唔知講乜好。」「抵死!對香港人就惡死,一對外籍就收皮!」「反應都無?有棍有刀咪死左(咗),連基本反應都無,點做差佬?」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表示非常關注事件,強調警方有足夠培訓及裝備應對,但不排除有需要時會為巡警增添裝備。亦有消息稱,黃Sir遇襲時,一手搭着施襲者的肩膊,另一手拉動通訊機緊急「紅掣」發出求救,故沒有擋格,在數秒間反應不來,亦不算失職。

學者:社會撕裂後遺
香港拳擊總會主席徐家傑形容,涉事警從後拍打疑兇肩膊非常不智,「尤其重慶大廈環境複雜,人哋攞緊錢更加敏感,唔知以為劏死牛」。他認為該警員應首先示警,表明身份。警察員佐級協會發言人董耀明相信,警員當時拍打疑兇肩膊,可能判斷當時危險性不高,始料不及遭人連番襲擊。
對於今次警員遇襲引來部份網民叫好,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直指涉事警員今次也是受害者,但網民以幸災樂禍的心態加以取笑,相信可能與之前佔領運動期間,有個別警員以過激手法對待示威者有關,體現出社會撕裂的一種後遺症。

截查疑人應保持距離


■涉事找換店位於尖沙嘴重慶大廈內,事後如常營業。張培生攝
有資深警務人員指出,從閉路電視拍攝的片段可見,被襲警員從後拍涉案男子的肩膊,並無按照《警務守則》,必須與疑人保持安全距離,被襲警員有疏忽之嫌,而警員接受的「前臂擋格」自衞術,這次未能派上用場。
警隊二○一○年由美國引入糅合詠春武術、名為前臂擋格的全新自衞術,以應付突如其來的襲擊,與警隊以往俗稱「戰術三寶」的防衞性戰術訓練比較,前臂擋格屬高一級武力。

遇襲警有疏忽之嫌
警隊一向以保障警員安全為由,拒絕透露技擊訓練詳情,有資深警務人員表示,根據《警務守則》,警員在截查疑人時必須保持安全距離,「一般要保持最少一個身位,若疑人武力反抗,警員有一至兩秒間閃避」。
他認為今次被襲的警員有疏忽之嫌,「佢可能見係普通糾紛,一時降低警覺性,冇按照守則同疑人保持安全距離,但我相信佢當時應該見到疑人雙手冇武器,先至降低警戒心」。他又質疑為何被襲警員的拍檔無及時支援,「行孖咇要一齊行動,應該喺視線範圍之內」。
另外,有資深警務人員稱,雖然警員有學習指壓技術制服疑人等技術,但警員除在入職及機動部隊受訓期間學習外,鮮有溫故知新。

■記者謝明明
街坊稱巴漢不似火爆人

■涉案巴漢事後送院檢查。翁鈺輝攝
重擊警員九拳的巴漢Tahir Mohammad報稱無業,與母親相依為命,居於葵涌荔景邨。街坊眼中,他不像火爆的人,出入會向街坊打招呼,並無異樣。不過他因精神問題,需長期治療,有社工跟進個案。
Tahir Mohammad擁有香港身份證及英國護照,與母親在荔景邨住了數年,他略懂廣東話,遇見街坊會打招呼。記者到訪時,單位無人應門,門外有一張相信是社工的字條,寫着「個案復康支援計劃」,及一名姓梁男子留言「3/3中午一時到訪你家,巧遇閣下外出,見此便條請致電」。

對搭膊頭無忌諱
關注少數族裔權益的融樂會前總幹事王惠芬稱,巴籍人士雖不喜歡別人觸碰頭部,但對搭膊頭本無忌諱,但涉事警察不問來由便從後大力搭膊頭,是具威脅性的舉動,易招反感和驚懼,令本已憤怒的事主情緒失控。
她批評遇襲警員不專業,到場後沒公正查問爭執誰是誰非,反而從後掩至大力搭上巴漢的膊頭,恍如偷襲。事件反映警方對待少數族裔常有不禮貌情況,例如特別喜歡截查他們身份證,或常把粗口或「差仔」等歧視字眼掛在口邊。

■記者姜偉康

來源轉自:
【2015年03月05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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