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2日 星期六

電騙案死灰復燃 33人損失逾千萬


近期電話騙案有死灰復燃之勢。
近期電話騙案有死灰復燃之勢,保安局稱,9月共錄得52宗相關個案,當中33宗被成功騙去金錢,較8月份的八宗增加逾三倍,損失逾千萬元,其中數宗個案,騙徒會冒充警察或其他執法人員,親身向受害人收取款項。當局正與城市大學合作,研究推出手機應用程式,供用戶識別電話騙案的可疑電話,亦會用警方的超級電腦,分析電話騙案相關情報。
騙徒針對人性弱點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昨日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表示,電話騙案有超過九成是由海外致電;近日出現的電騙新手法是騙徒先播放錄音,若受害人回應才接聽,從而減低成本及增加受害人上當機會。而成功被騙個案中,有一成受害人是管理層或專業人士,被騙的金額亦較高,顯示騙案無關受害人是否愚蠢,而是騙徒針對人性弱點,例如對人的關懷和對親友的擔憂,提醒市民警剔。
警方為加強調查電話騙案的專業能力,指派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成立「電話騙案專責小組」。有議員關注,專責小組只有十多人,擔心人手不足。李家超指出,專責小組是骨幹角色,會主動調查嚴重案件,亦會分配案件給其他刑偵部門調查。
另外,一名23歲姓李內地女子,昨晨9時到將軍澳警署報案,稱早前接獲一個女子來電,自稱是香港入境處人員,指其牽涉一宗刑事案件,其後將電話轉接至另一名自稱內地執法人員的男子,要求她繳交保證金,女事主先後三次將金錢轉帳到內地指定銀行戶口,合共6.3萬元人民幣(折合約7.18萬港元)。但李女最近發現銀戶口的金錢被人轉走,懷疑被騙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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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2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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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等4人公職資格遭司法覆核


郭卓堅就梁振英等人宣誓提司法覆核。
全國人大常委會周一解《基本法》第104條後,再有市民就釋法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申請人是長洲居民郭卓堅,他入稟高等法院就行政長官梁振英、立法會議員石禮謙、黃定光及蔣麗芸的就職宣誓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四人宣誓無效,喪失就任公職的資格。
郭卓堅過去曾經多次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決定。他今次無聘請律師,以手寫入稟狀申請司法覆核。

蔣麗芸被指發音不準
郭卓堅質疑梁振英在2012年宣誓就任特首時,將「香港特別行政區」讀成「特別行政區」,漏了「香港」兩字。黃定光被指在上月12日立法會宣誓就職時,同樣讀漏「香港」兩字。石禮謙將特別行政區「Administrative Region」錯讀為「Administration Region」,至於蔣麗芸就以諧音讀出「人民」兩個字。入稟狀稱,四人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釋法規定,即宣誓時讀出誓詞必須與法定誓詞一致,要求法院頒令四人宣誓無效,喪失就任資格。
石禮謙表示,自己老花看不清,宣誓是真心、莊嚴及誠懇。蔣麗芸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我自己覺得還可以,都(發音)標準。可能有人慫恿或只是一種政治姿態而已。」黃定光承認讀漏是一個錯失,會承擔責任及後果,會尊重法庭的裁決,又謂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想說太多。
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發言人鄭玉佳日前以個人身份入稟法庭申請司法覆核,稱八名非建制派議員的宣誓與釋法規定牴觸,要求法庭撤銷他們的議員資格。

石永泰斥陳佐洱「聲大夾惡」 挑撥法律界

石永泰批評陳佐洱等人「聲大夾惡」。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石永泰表示,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日前質疑本港法律界「拿法律當做政治鬥爭工具」,說法是極端諷刺,因香港人如此珍惜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承諾繼續維持的法治制度,「就是因為要跟中國常常用法律搞政治的態度隔絕」。
石永泰接受《信報》專訪時表示:「為甚麼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要繼續保持沿用已久的香港法律制度?就是因為怕大陸,是因為大陸運用權利和權力的思維跟香港不一樣。慘在今天愈做(釋法),就愈讓人回憶起當日害怕的東西。」他表示,今次釋法過程當中,中方官員與提出憂慮的香港人是各說各話:「完全沒有engagement(互動)」,同時沒有讓港人感覺今次做法是尊重香港的法治精神。
石永泰又稱,每一次釋法處理得不好都是對法治的衝擊,而在今次釋法過程中,中央既無法解釋情況如何「特殊」,接着如陳佐洱這些具官方色彩人士又「聲大夾惡」,以情緒化的言論挑撥本地法律界。

譚惠珠:張榮順說法無約束力
至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天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就釋法的說明,並非法律一部分,無法律約束力,本港法官可作為判案參考。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從中東訪問回港後表示,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後,整體上對法治精神、司法制度沒甚麼影響,亦相信對整體的經濟不會有甚麼影響。
另外,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董建華表示,立法會宣誓爭議衝擊「一國兩制」,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唯一最適當辦法,將一切亂局反正,又稱「港獨」由始至終都沒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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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2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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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1日 星期五

中共「十八大」後首個被處死的「老虎」— — 副部級趙黎平被判死刑


內蒙古原中共政協副主席、原公安廳長趙黎平近日涉嫌故意殺人被羈押。(網絡圖片)
【記者劉曉真/報導】
11月11日上午,中共內蒙古政協前副主席趙黎平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成為中共「十八大」後首個被處死的「老虎」。
趙黎平被判處死刑
據陸媒報導,山西省太原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前副主席趙黎平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案,認定被告人趙黎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犯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非法儲存爆炸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死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
判決書表示,經審理查明,2015年3月20日,被告人趙黎平在內蒙古赤峰市持槍將被害人李某某殺害。2008年至2010年,趙黎平利用擔任內蒙古公安廳廳長的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幣2368萬元。公安機關勘查殺人相關現場時查獲了趙黎平藏匿的轉輪手槍、六四式手槍及49發子彈;還在趙黎平的辦公室內查獲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
判決書表示,趙黎平所犯故意殺人罪犯罪性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危害大、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且拒不認罪,應受到嚴懲。對其所犯數罪,應予並罰。
公開資料顯示,趙黎平今年65歲,內蒙古通遼人,在內蒙古公安系統任職33年之久,從2005年開始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廳長,2012年7月卸任此職務,改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2014年7月退休。

趙黎平槍殺女子經過
趙黎平於2015年3月22日落馬。當天凌晨,中共官媒突然發布消息: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已退休)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內涉嫌故意殺人,已被公安機關羈押。
隨後,陸媒披露了趙黎平槍殺一名女子的經過。
20日晚上,在赤峰市205省道橋北街道,一名身中兩槍的女子攔下一輛白色轎車,拚命逃亡。趙黎平則駕駛一輛蒙K牌照的黑色奧迪疾速追趕。途中,該女子報警,稱「趙黎平要殺我」,之後便匆匆掛掉電話。接警後,警方著手設卡追捕。
當晚21時30分左右,兩輛車先後駛入赤峰市百合新城南區。白色轎車停下後,趙黎平衝出奧迪,舉槍射中女子頭部,隨即將屍體拖入後備箱,他將女子焚屍並掩埋在赤峰市松山區被稱為大牛圈的山坡底一處建築垃圾填埋場。
報導稱,被害者李某某是一名28歲女性,家住赤峰市松山區,從事服裝生意。有知情人士稱,被害人與趙黎平相識多年,關係親密,有消息稱兩人為情人關係。
至於被殺原因,一名接近內蒙古警方的人士表示,趙黎平殺人疑因李某某要揭露他,雙方沒談妥,趙遂起殺意。
趙黎平落馬後,陸媒陸續對其進行起底。據報導,趙黎平是內蒙古某前高官的女婿,趙黎平有背景能一路升遷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趙黎平在當廳長時,就與多名女下屬傳出緋聞。在呼和浩特市西郊大青山腳下的益都嘉苑小區,趙黎平有一座3層共500多平方米的複式豪宅。
2015年7月31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趙黎平被立案審查,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趙黎平參與迫害法輪功
大陸媒體在報導趙黎平時亦提及,趙黎平有多次陪同周永康的經歷,顯示趙黎平與周永康的關係非同一般。比如2005年、2009年趙黎平曾陪同周考察伊利集團。2011年,趙黎平亦陪同周永康前往蒙古國訪問。
時政評論員周曉輝表示,或許因為與周沆瀣一氣,趙黎平雖因貪腐被頻頻舉報以及在2009年發生囚犯越獄案後,仍一再升遷。在其任職期間的2009年10月,內蒙古發生了震驚全國的「10.17四服刑犯集體越獄」案,但趙卻毫髮無損,轉年5月繼續升官,這不得不說與其背後的靠山周永康有關。
而趙能得到周永康賞識的一個重要原因,正是因為他是內蒙公安系統追隨江、周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頭目之一,多次在公開場合詆毀法輪功,也因此名列在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名單上,在其治下,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和遭受酷刑。
據明慧網報導,趙黎平從1999年7月到2012年7月任職內蒙古公安廳長這13年中,內蒙古城鄉牧區血冤案叢生。在內蒙「610」、公安系統的直接操控下,內蒙各地看守所、勞教所、監獄、洗腦班,成為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間地獄,非法關押迫害眾多法輪功學員,他們或被致傷、致殘、致精神失常,或被活活虐殺。僅僅赤峰地區被殺害的法輪功學員有30多人。由於消息封鎖,被酷刑致死、致殘的案例未能得以全面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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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江指揮唱衰香港 毀鄧小平一國兩制方針

【評論文章 漢江泄】
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張德江為了掩飾自己過去四年主導港澳政策的失敗,借立法會「偽港獨組織」「青年新政」兩名議員宣誓事件小題大做:指示「地方諸侯」中聯辦策動炮製司法攪局,與香港約100萬名選民為敵;授意「蝦兵蟹將」,包括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等發表挑釁社會矛盾言論,「唱衰」香港,在國際社會面前親手毀掉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設計的「一國兩制」的牌子。據了解,中央核心領導研判今次釋法風波已經過度發酵,高度重視香港社會對於反對釋法的意見,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嚴防純為牟私利及自保的「反革命團夥」藉機滋事,破壞香港的穩定繁榮與安定。
陰謀家在六中全會召開前及後都未曾停止攪局之心,據知,江澤民團夥於上月初已開始部署大反撲。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於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閉幕日宣布正式確立「習核心」;全會號召中共全黨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定不移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繼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張德江僭建「核心」 發酵釋法
不過,在六中會議期間,個別極高級幹部另搞圖謀,暗地指揮釋法事件,這等野心家圍繞張德江的利益團夥,另搞一套「張核心」。六中全會閉幕日後,張德江利用全國人大常委員會委員長的身份,「忽然」主動提出釋法,指派團夥於上周中開始「放風」。當全國人大於本周一(7日)通過釋法後,「地方諸侯」中聯辦策動全面攪局,派張曉明向人大代表及港區全國政協指點江山,「蝦兵蟹將」從內地及香港湧出,發表挑釁社會矛盾言論。張德江的一丘之貉、主管文宣系統的政治局常委劉雲山積極配合,動員主要反映江澤民派別、立場極左的《人民日報海外版》,以及「西環」喉舌《文匯》及《大公》製造輿論,策動了一場「極不尋常、由上而下、密封作業」的「釋法運動」。
中央核心未有剷除10多名議員計劃
張德江等團夥表面大義凜然,以「維護國家領土完整」、「反港獨」的理由,綁架中共高層,以達至做大謀權的陰謀,從而給「習核心」出難題。若果單從官媒和外交部的表態看,或者會認為這是包括國家主席習近平等高層的想法,但事實並非如此。據筆者向北京消息人士了解,中央核心只有一個清楚信息:嚴禁倡議香港獨立,分裂國家,以及對於「青年新政」兩人借立法會議員身份在宣誓時宣揚「港獨」意識感到憤慨,認為應驅逐出局。除此之外,別無其他。換言之,是否要驅逐10多名非建制立法會議員,或者只是張德江的個人意圖而已。
外界或許疑惑中央核心既然不同意目前這場「釋法運動」的發展,何不出手阻止呢?消息人士解釋,中共管治上是有分工,港澳事務是由張德江分管,況且他是全國人大委員長,如何處理港澳問題自有其想法及理據。不過,從實踐過程中,就可驗證其主導的政策成效。從目前事態發展來看,僅一派「唱戲」。只要細心留意,從聽從「習核心」指示的黨媒《人民日報》,近日未有鋪天蓋地發酵「釋法運動」,港澳辦主任王光亞等保持沉默等情況,可說明中央核心對釋法運動是保持另一態度,也不希望事件紛擾不止,影響香港的安定繁榮。

高度關注京官惹火言論挑釁矛盾
據了解,中央核心高度關注香港司法界的遊行;高度關注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及全國人大副秘書長李飛、以及中聯辦力捧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形容對法律界「黑衣遊行」感「噁心」等言論,完全無法達致溝通與疏導,反而被視為挑釁社會矛盾,激化香港內部鬥爭,這是不利香港謀大局的發展,也令國際社會一下子把焦點全放在「釋法」事件上,懷疑「一國兩制」成效。
消息續指出,整場「釋法運動」,要警惕極左的土共力量故意製造事端,建立「香港紅衛兵」在示威、司法、輿論上製造亂局,藉此在香港謀取政治權力及牢建更龐大的經濟利益,衍生更龐大的貪腐利益團夥。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本周一通過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後,筆者翌日已撰文,題為「張德江投釋法炸彈 挑釁習核心」,指出今次釋法混亂,勢掀法律訴訟潮。一如所料,陰謀家指揮的「司法攪局」劇本極速在昨天上演。
「香港市民」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會員鄭玉佳入稟法院圖狙擊多名非建制議員,指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羅冠聰、鄭松泰、邵家臻、陳志全及朱凱廸宣誓無效,並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無權容許劉小麗及姚松炎重新宣誓。鄭玉佳與中聯辦關係密切,曾於前年的佔領運動中揚言要以的士堵塞馬路,該會又申請禁制令阻止佔領,鄭於翌年循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時任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及當時的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六人索償,惟最後撤銷控告。

圖謀藉補選亂局 助梁振英過關
據知,鄭玉佳的入稟僅是第一步,不排除尚有其他司法覆核,張德江及中聯辦部署要剷除約10多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有意拖延至明年3月特首選舉之時,香港社會為立法會補選問題而紛紛擾擾,減低泛民議員在立法會狙擊梁振英的衝擊力,增加其連任機會。
筆者粗略計算,該批議員約有100萬名選民投票選出,如果一旦成事,誓觸發香港社會更大的震盪。筆者認為宣誓風波應到此為止,勿再沒完沒了,節外生枝。
中國在國際社會的話語權愈來愈多,穩佔政治舞台重要角色,執掌國際組織要職的情況也愈多。繼前香港高官陳馮富珍執掌「世界衞生組織」總幹事後,昨天再傳來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高票當選「國際刑警組織」主席,任期四年,這是首名中國人擔任該職,讓中國與其他成員國在打擊跨國犯罪的互利協作,營造良好安全環境。中國要在國際社會展現泱泱大國的風範,不僅靠國力與軍事,也要講形象、講道理、講文明。在維護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上,必須要申明主權與立場,強硬應對;但面對民眾,就肯定要溝通與疏導,硬來的後果,會令民怨爆發,造成社會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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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何君堯互罵 梁國雄爆出「金句」


梁國雄不滿何君堯「處理論」。(資料圖片)

何君堯言論引起非建制不滿。(資料圖片)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昨天在立法會會議廳外,批評建制派何君堯日前點名要求政府官員就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後「處理」他與羅冠聰的言論,期間何君堯途經並走向梁國雄身邊,不久後開始互罵。何君堯點名批評梁國雄以午餐肉扔向別人,梁國雄以一句「着西裝唔代表唔係衣冠禽獸」反擊。
事緣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前天就釋法召開特別會議,期間何君堯發言時點名要求政府官員「處理」羅冠聰、梁國雄。梁國雄昨天在立法會會議廳外批評何君堯的言論,是「恐嚇」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形容是「下三流」行為:「教司長辦事,是非常之僭越。」此時何君堯途經並突然轉向從後走到梁國雄身邊,聽了約兩分鐘之後稱:「我不會像梁議員般,當泛民出來表達(意見)時,拿午餐肉來扔人。」何君堯談及的是上月19日梁國雄在會議廳外,被陳恒鑌拋出的一塊午餐肉擊中頭部後,將午餐肉擲中馬逢國額頭一事。
何君堯之後離開,梁國雄最後「笑笑口」以一句金句作結:「各位,用叉食人肉唔係文明,着西裝唔代表唔係衣冠禽獸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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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9日 星期三

學者:中國房地產最危險的是制度扭曲


學者指出,中國城市到底有多少過剩的房子,沒人能弄清楚。(AFP)
文/記者李默迪
10月中國房市密集調控後,主要城市的新房成交量總體下滑,但是不同城市存在差異。最近連續有經濟學家直言,中國房地產的根本問題是制度的扭曲。
易居研究院11月2日發布數據,10月中國30個主要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積2,223萬平方公尺,環比減少8.0%,同比成長11.2%。 但是,不同城市表現各異。30個城市中,房市成交量比9月成長的有17個城市。成交量環比增幅最大的是石家莊,達到184.5%;蘇州、福州和南京的跌幅較大,分別跌55.4%、53.0%和50.7%。
一線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房市總體成交量環比減少3.3%,其中北京和上海分別減少19.7%和16.1%、廣州和深圳分別增加5.1%和52.9%。

土地制度問題需解決
中共智囊徐洪才10月27日公開表示,從9月30日以來的調控政策在短期內有效,但是長期來看還是要解決土地制度等根本問題。 經濟學家馬光遠11月初發表分析文章直言,中國房地產市場問題的根子在於土地制度,從而引發房地產成為政府融資、拉動經濟的工具,失去了基本的居住功能,導致房地產市場20年來的不健康發展。
他表示,在中國,房地產已經淪落為經濟政策和政府創收的工具,病症的根源在於土地的壟斷問題,土地制度的扭曲導致的土地價格的泡沫遠遠大於房價泡沫。
最新數據顯示,今年前10個月中國「地王」數量仍然高達228宗,價值10億(人民幣,下同)以上的地塊中,溢價率超過100%的地塊10月有17宗,9月有50宗、8月有46宗。
前10個月中國50大城市的土地出讓金共計19,430.78億人民幣,比去年同期上漲了38.5%。上海等一線城市限制土地供應的行為,受到經濟界廣泛批評。
公開資料顯示,中共從1949年開始逐漸占有土地,並最終實行對中國土地的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全部壟斷。1990年5月,中共國務院頒布了《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對土地使用權進行有償出讓,居住用地出讓年限最高為70年。
1994年的中共分稅制改革又將土地收益劃給了地方政府,同時減少地方政府的稅收,促使各地全面實行土地財政,即地方政府和官員高價出讓土地使用權獲利,多起中共官員的貪腐案件涉及土地財政。
馬光遠在文章中提到,中國人口流出、房產過剩的城市是極其危險的,那些過剩的房子無法消化掉,是真正的泡沫,而目前這些城市到底有多少過剩的房子,沒人能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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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遊行 靜默抗議 法律界拒釋法變常態


遊行人士抵達終審法院外,靜默三分鐘。

黑衣沉默遊行」以高等法院為起點。

梁家傑形容今次釋法是「極之不幸的事件」。
【釋法爭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就立法會議員宣誓爭議解釋《基本法》第104條,本港法律界昨天傍晚發起「黑衣沉默遊行」表達反釋法立場,是回歸以來的第四次。大會表示有3,000人參加,警方發言人稱最高峰時有1,700人。發起遊行的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今次釋法不只是時間上出錯,而且涉及解釋本地法例,法律界感到痛心、遺憾,而遊行是要表明香港法律界不接受釋法變成常態的立場。
「黑衣沉默遊行」昨天傍晚5時30分在高等法院外的噴水池集合,15分鐘後出發,以終審法院為終點,途經金鐘道、皇后大道中及、德輔道中。參與遊行的人由法律界重量級人馬到見習律師,甚至是法律系學生都有。除了發起人郭榮鏗外,一批資深大律師如夏偉志、李柱銘、法律系學者陳文敏、張達明等均有參與,在傍晚5時30分前已經擠滿了高院前的噴水池空地。不過同一時間,另一批人士在附近請願,不滿過去參與「佔領事件」的被捕人士判刑過輕,高舉「反港獨、反辱華」的標語,而參與「黑衣沉默遊行」的人依然保持靜默。直至5時45分,天色漸黑,黑衣群眾在李柱銘、郭榮鏗及梁家傑等人帶領下開始起步,至於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則高舉「廢除人大釋法權」的標語,跟隨在遊行隊尾。

郭榮鏗斥最離譜最嚴峻
遊行人士全程以和平方式表達訴求,隊尾在晚上6時50分抵達終審法院前,群眾在李柱銘帶領下靜默三分鐘,代表對今次釋法的悲哀。李柱銘之後向遊行人士表達感激之情稱:「我感謝你們!我向你們致敬!我愛你們!(I thank you, I salute you and I love you all)。」遊行人士和平散去。
郭榮鏗表示,估計今次有2,000至3,000人參與,是最多人參與的一次法律界「黑衣沉默遊行」。他形容,今次釋法是「最離譜,亦是最嚴峻」,既影響了香港的司法制度,不但時間上出錯,亦涉解釋本地法律,形容「中央根本是幫法院做決定」。他表示,釋法只會令宣誓爭議愈鬧愈大,香港將會愈亂,特首梁振英就是最大得益者:「梁振英為了連任甚麼都做得出。」他強調,即使有人質疑今次遊行的成果,但遊行是為了向中央及國際社會表明:「釋法不是香港司法制度的常態。」

李柱銘:如斬法治一刀
李柱銘形容,對於今次釋法感到相當心痛,每次釋法就如對香港的法治「斬一刀」。今次是回歸以來第四次的法律界「黑衣沉默遊行」,首兩次在1999年及2005年,分別都是因為釋法,對上一次在兩年前,為了反對中央發表的一國兩制《白皮書》。
全國人大常委會前天早上解釋《基本法》第104條,其中就該條文規定相關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解出四個意思,包括「對不符合本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有意見認為釋法等同解釋了香港法例的《宣誓及聲明條例》,因為《基本法》本身無提及拒絕、忽略宣誓的後果。
《基本法》第104條原文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石永泰:名為釋法實為修法

石永泰稱「恒久警惕乃自由的代價」。

陳文敏認為今次釋法根本沒有解決問題。
前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石永泰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次只是拿着《基本法》第104條「依法」一詞,名為「釋法」,實為「演繹、補充,甚至是修改本地法律」,又直言本來可以用本地法律來處理的案件,現在變得更多爭拗點。他又引述坊間看法,認為如果只是對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反感,就認為應該釋法,他直斥這個想法「好低層次」。
認同有權釋法但應該克制
石永泰表示,今次釋法不像是解釋《基本法》第104條的內容,只不過是拿着104條入面「依法」兩字,去演繹、補充,甚至修改本地法例。他又指,現時政府與立法會及游梁兩人有司法覆核的案件:「為甚麼會認為我們的制度解決不到,要插手進來?」他認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但應該克制:「愈表現到克制,大家就愈有信心及愈舒服。」
梁家傑斥張德江自把自為
他又質疑今次釋法根本無助解決事情,例如如何將概念引用到實際的案件,令本來可以用本地法律的解釋的案件,變得更多爭拗點:「所以是不是可以一錘定音,很快完成爭議?我看不到。」他又稱,加上本地法院沒有提請人大釋法,反問:「其實釋法釋來做甚麼呢?」
坊間不少輿論指梁游兩人宣誓時辱華,所以招致釋法惡果,屬於「抵死」。石永泰坦言這種說法的「好低層次」,認為中央自此可能藉對某事件反口,再次釋法,「到時釋法就無人可憐你」,又認為「恒久警惕乃自由的代價」。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認為,本地法例《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本來已經十分清楚,法官有能力根據該條例作判決,稱今次釋法是為香港立法,批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自把自為」的決定,今次釋法所造成的影響,是歷來最大的一次。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指,釋法極不合時,影響對本港審理中的案件,會損害司法獨立。已宣布參選行政長官選舉的退休法官胡國興認為,《基本法》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需要接納它是法律的一部分,雖然今次事件給予市民不太好的觀感,但本港法官很「堅實」。
另外,律師會執委昨午開會後發聲明稱,認同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解釋權,而為維持公眾對「一國兩制」和法治信心,釋法應謹慎容忍。

來源轉自:
【2016年11月09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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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大發官威全靠貓紙


陳茂波指回答不表示接納宣誓。(港台圖片)
相比起逢周三舉行的立法會大會,成仔對於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確實沒有多大留意,不過昨天都有「好戲上演」。話說被外界視為「梁粉」的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出席會議接受議員提問,詎料開場發言已經「大發官威」,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釋法,他回答有關議員的提問,並不代表政府已經接納了他們的宣誓有效,還說政府會保留一切法律上的權利……原來,全靠一張貓紙。
陳茂波在開場發言結尾,突然道出貓紙上的內容:「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於昨(前)日公布了。我們注意到社會上,以及立法會裏的一些議員,對個別議員的宣誓是否有效提出了質疑,政府就此正在進行研究。我今(昨)天在此回答有關議員的提問,並不表示政府已接納他們的宣誓有效,政府會保留一切法律上的權利。」
嘩,非建制派議員聽到有關發言當然無名火起,其中公民黨譚文豪狠批陳茂波:「按照局長這麼說,聽了等於耳邊風,等於浪費大家時間。那不要浪費大家時間,請局長明言哪幾位政府認為沒資格坐在這裏,他們說的話政府不能接納!?」工黨張超雄稱,連政府代表都說不承認議員地位:「那可以怎樣開會?」面對議員狠批,陳茂波只能木無表情坐在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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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9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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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8日 星期二

張德江投釋法炸彈挑釁「習核心」 勢掀法律訴訟潮

★垃圾政權法治毫無喜釋法,無能特首無能無德愛舐共!
【評論文章 漢江泄】
新華社報道,張德江昨在會上表示,按《基本法》釋法是職責所在,充分表明了中央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堅定決心和反對港獨的堅定立場,充分展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13億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堅定意志,有利於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基本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正確實施,有利於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治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筆者聽着這番說話,愈膽戰心驚,現時釋法,真的是「有利於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治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嗎?今次的釋法,做到「半湯不水」,法律是解釋了,但卻執行不了,堅離地,不切實際。

料只起震懾效果 對法官影響不大
按照《基本法》第104條,全文約只有90字,全文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全國人大昨天花約600多字去解釋法律含意外,雖然再多派約3,000字的文稿內容解釋,但只要細心看,就會發現今次釋法是「愈釋愈亂」、「愈多爭議空間」。筆者認為,是次釋法,雖然明顯可達致「震懾」效果,觀感「一國」的話語權大了,但其實對本地法院處理案件的「實質干預」沒大影響,因很多爭拗點仍是由香港法院的法官裁決。由於香港是依據普通法,故基本上昨天另附的3,000字的解釋文稿,可置諸不理。
筆者粗略整理今次釋法,最少增加三項不穩性的因素,令到訴諸法庭的訴訟會大大增加:
一是釋法效力是否有具追溯力存爭疑。今次釋法文本沒有提及追溯力,但按照目前京官、港官及法律界的說法,是眾說紛紜。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指出,釋法效力應該追溯到《基本法》實施時;不過,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出,釋法對法院已判決的案件無影響,但對於日後須在法院處理過去發生的事情,法官就要按今次釋法內容處理有關訴訟。已宣布參選特首的退休法官胡國興認為,是有爭拗空間,需要日後留待法庭自行處理。
二是增加監誓人的權力與負擔。回歸前,立法局議員就任由港督監誓;回歸後,在新一屆立法會選出主席前,監誓的責任由立法會秘書長負責。《基本法》第104條的重點為「依法宣誓」,理論上出任公職人士只需「依法宣誓」,即是出任相關公職者,「監誓人」任務就是確保宣誓者有「依法宣誓」,只毋須在監誓時確保宣誓人「擁護」、「效忠」、「真誠」與「莊重」等。經釋法後,立會秘書長變成左右議員「生死」的關鍵一人。不過,這只是「爭拗一輪的表面工夫」而已,因最終也是交由本地法院判決。根據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出,釋法只是說明監誓人權力,宣誓人有不同意見最終由法院裁定。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也說,認為誓言是否有效最終決定權在法院裁決。
三是判斷宣誓增加觀感爭拗空間。全國人大釋法後,其中提及宣誓人必須「真誠」及「莊重」等,若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真誠、不莊重」,一律被視為拒絕宣誓及宣誓無效,宣誓人將喪失就任資格。究竟何謂「莊重」及「真誠」呢?穿T恤宣誓就是不莊重嗎?當港人今天去飲宴也穿牛仔褲及涼鞋時,宣誓議員作此打扮,可叫「不莊重」嗎?假如民建聯蔣麗芸穿起粵劇戲服去宣誓,然後在宣讀誓詞後高叫:「中國萬歲!」是否可視為「不莊重」嗎?

中聯辦「契」字頭律師團料生意滔滔
上述種種,足令建制派對準目標,中聯辦也會派出「契」字頭律師團,不停入稟司法覆核非建制議員的過去宣誓情況,以及在議會內的一言一行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這樣下去,已預期未來的立法會呈癱瘓之局,社會更撕裂,增加年輕人討厭中央的「霸道管治」,暴力衝擊增加(見圖),大大不利社會發展。
雖然部分建制人士,避免進一步刺激香港社會情緒,辯說今次釋法不是針對梁游兩人,但事實上,今次釋法正正就是針對他們,殺一儆百,嚴禁主張「港獨」人士走進立法會。張德江在發言稿中指出,全國人大有權釋法,誠言他絕對有權,但切勿忘記「政治是妥協的藝術」這門大道理,有權莫用盡,否則物極必反,引發的後果,無法彌補。
筆者絕對認同必須把「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逐出立法會,所持理由:
一是若不接受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那就不應走進「架構」,改為留在街頭抗爭;
二是無腦無勇謀,水平如「小學雞」,改些口音玩些字,就當已業成大事,幼稚如此,實難把議事及通過法例的重任交託給他們; 三是政治背景成疑,立場飄忽,時而勇武,時而「龜縮」;表面非建制,實質疑為建制效力,為「西環」近年「供養」的「鬼」(即無間道),這類唯利是圖、易被利益團夥操控,不要也罷,不知何時會變節,隨時被人「策反」,「反間再反間」也。
以今次要達到驅趕梁游離開立法會並非「無法可依」,在本地法院已可以處理,毋須透過釋法。我們不否認透過司法程序,所需要時間或會長,但對講求法治的香港市民來說,符合程序公義是更重要的一環。其次,在司法程序處理過程中,令公眾明白,亦是重要。只要多加留意網絡輿情及社會討論,就會知道「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的支持度漸減。
今次釋法旨在驅逐涉及「港獨」主張人士成為立法會議員,但筆者認為不可「趕絕」,只會令有心搞「港獨」者掩飾得更好。受釋法影響,政圈預計最少有三至四個直選議席需要補選,包括「青年新政」游蕙禎在九西選區及梁頌恆新東選區的兩個議席,以及同樣面臨覆核挑戰的九西選舉劉小麗。至於功能組別「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姚松炎的席位也處於被取消資格的「灰色」地帶。一旦重選,勢掀起非建制及建制派的爭奪戰,但現階段難以定奪哪陣營佔優。因為未能評估選民會否不滿全國人大倉卒釋法,而蜂擁出來投票,支持非建制議員入局,與建制抗衝。下一波炸彈,相信是補選爭奪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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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已判案件不受影響 仍存爭拗


袁國強強調已判決訴訟不會受今次釋法影響。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在法院已經判決的案件不會受今次釋法影響,至於會否涉及其他立法會議員,他強調需要時間研究和審視。他又稱,希望社會能以客觀和正面的態度考慮釋法的相關事情。已宣布參選行政長官的退休法官胡國興表示,追溯權未有寫在解釋文本中,有爭議空間。
袁國強表示,由於釋法並非訂立新例,因此使用「追溯力」一詞並不合適。他指出,如果已經判決的訴訟,不會受今次釋法影響:「除非現時仍有上訴的過程,但如果所有上訴過程已經完結,換言之,所有在香港司法制度、法律制度之下的司法程序已經有一個終審判決,或沒有其他上訴的話,不會受今次釋法所影響。」他表示,這點在《基本法》第158條第3款最後一句講得很清楚︰「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引用該條款時,應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解釋為準。但在此以前作出的判決不受影響。」

大律師公會:倉卒釋法弊多於利
至於其他議員會否牽涉其中,袁國強稱:「因為我們今(昨)早才有解釋的正式文本,所以我們需要一些時間研究和審視究竟對整件事涉及其他議員的,有否需要作任何其他的跟進行動。」他又謂,在香港的憲制和法律制度之下,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有權就《基本法》作解釋:「我希望既然現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作出決定,就《基本法》第104條作出解釋,我希望大家可以用客觀和正面的態度考慮相關事情。」
胡國興認為,有關追溯的問題沒有寫在釋法文本中,所以有爭拗空間,需要日後留待法庭自行處理。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聲明稱:「在現階段倉卒為第104條作出釋法,並無必要,且弊多於利。」聲明稱,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中加入詳細的解釋,認為「無必要亦不合適,做法難免為香港立法之嫌」,難免削弱香港在國際間司法獨立的形象,動搖公眾對香港法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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