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3日 星期日

崇光門外的士狂炒7途人 拋擋風玻璃墮地 司機被捕



的士衝上行人路,多名途人走避不及。

有市民被撞後躺在地上。

的士司機先檢查的士狀況。

的士司機了解被撞途人傷勢。

涉事的士司機(藍衫)在現場協助警方調查。
銅鑼灣崇光百貨門外昨天發生驚險車禍,七名途人險死輪下。一輛的士昨天突然剷上行人路,造成七人受傷,包括一名89歲長者及一名6歲小童,71歲姓劉的士司機聲稱當時有人衝出馬路,他閃避下才剷上行人路。他涉嫌「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被警方拘捕。意外後有懷疑是現場閉路電視的片段流出,顯示馬路上車來車往,片段不見有人衝出馬路。的士剷上馬路一刻,多名途人被的士撞到,有的更被撞至拋上車頭擋風玻璃再反彈到地上,情況一片混亂。
意外發生於昨早10時42分,一輛的士沿軒尼詩道最左邊一條行車線東行,駛至近東角道位置,在崇光百貨大門口時懷疑失控突然衝上行人路,撞向正等候綠燈過馬路的途人,事件中有七名途人受傷,包括三男四女,年齡介乎6至89歲。
事發時適逢崇光百貨舉辦「SOGO感謝周年慶」,門外的人流相當多。在崇光百貨任職售貨員的鄺小姐目擊事件,她表示:「我們聽到『嘭』一聲,之後才轉過去,已見到的士剷了上去,撞上幾個人,全部跌在地上,有些自己站起來後離開,之後司機便下車。」另一名目擊者翟小姐指出,事件發生後,有部分被撞的人自行離去,情況好像不太嚴重,但是有一個婆婆已經坐在地上很久,一直等待救護員。

稱扭軚避衝路途人 片段未見
救護員到場後,他們先替兩男兩女進行初步治療,當中包括89歲的女傷者,他們全部清醒,但要戴氧氣罩協助呼吸,最後由擔架送上救護車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理,其中一名傷者潘先生經初步診治後,懷疑有骨折情況。昨午5時30分,一名6歲男童、兩名分別38及55歲的女子自行到醫院求醫,他們亦是當時被的士撞倒,情況穩定。
涉事的士在意外後被人用護欄圍住,停在崇光百貨門口,的士擋風玻璃碎裂,左面車門有些微損毀,附近欄杆被撞歪。的士司機在事發後聲稱:「有人衝出馬路,停不下來,我便扭軚,我當時車速不是很快。」
警方之後在現場蒐證,一度登上的士檢查,警員亦向的士司機查詢事發經過,最後派出拖車,將的士拖走作進一步檢查。警方指,的士司機在意外後雖然通過酒精測試,但經調查後,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拘捕的士司機,現正扣留調查。

司機下車第一時間檢視車身
事後有人在網上上載一段閉路電視,懷疑拍到的士剷上行人路的一刻。片段中拍攝到懷疑是事發時的一段馬路,當時馬路車來車往,顯然是綠燈,只見有五至六人在馬路邊等過馬路,亦見不到司機聲稱的「有人衝出馬路」。其後片段可見一輛的士突然剷上行人路,雖然看到的士有煞車過程,但其速度仍然直接將六至七人拋起至擋風玻璃,最終才煞停在崇光百貨的大門外,在煞停的一刻,餘勢再將途人撞倒在地上。現場十分混亂,不少市民立即衝上來協助被撞到的市民,亦見到有市民立即拿起電話,相信是報警,但仍未見司機立即開門。
到事件發生10秒後,才見司機打開車廂。有市民疑上前指罵司機,但司機第一時間先檢視的士左方的位置,俯身看看撞凹的地方,之後才再上前看傷者情況。
另外,警隊facebook專頁昨天就這宗車禍提醒市民,要做個精明路人,遠離路邊好好保護自己,而駕駛者亦要緊記時刻留意路面狀況。

肇事地交通混亂 司機須格外留神

涉事的士事發後停在熙來攘往的銅鑼灣鬧市。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副主任勞士正接受《成報》訪問時表示,銅鑼灣崇光百貨門外附近交通情況複雜,不時有途人「衝紅燈」,而且附近有多個巴士站,巴士停泊有時會阻礙視線,司機途經該處一定會格外留神。灣仔區議會發展、規劃及交通委員會主席李均頤向《成報》表示,區議會一直有關注該處情況,去年開始已有交通警員每日在該處執勤。
很多人心急「衝紅燈」
勞士正稱,雖然該處並非交通黑點,但交通一直很混亂,很多司機在駛至該處時都會格外留神。他表示:「因為附近人來人往,也有很多人心急過馬路而『衝紅燈』,就算是綠燈,司機每次都要看清楚,等人過完才開車。」他又指出,附近有一連串的巴士站,巴士也有可能阻礙視線。
電車路釀「亂上加亂」
李均頤認同,該處交通混亂,不時有行人紅燈時過馬路。她指出,每日中午12時至下午3時及傍晚6時左右,更是繁忙時段。她又指出,該處有准許的士上落客的區域,但有的士會違規逗留,希望等候在崇光百貨購買完的客人,再加上外面有電車路,所以亂上加亂。有見及此,她指出,區議會一直都有關注該處交通混亂問題,警方去年已應地區管理委員會要求,派出交通警在每日的繁忙時段於附近巡邏:「有交通警在場,起碼能有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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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3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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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產黨「雞毛當令箭」


網路為垃圾政權設計的認為最適配中共的匪旗。
欺世謊言當「令箭」
中國有句俗話叫「撿到雞毛當令箭」。「令箭」本是發號施令用的或三角形或方形的小旗,拿到「令箭」就是要執行命令,在這個意義上「令箭」就是「法」。「雞毛」卻是無關緊要的東西,把兩者聯繫起來固然有其荒唐之處,但也有其巧妙之處。荒唐處在於一是微不足道的,一是莊嚴的;一是虛飄的物事,一是「令」一是「法」,是必須執行的硬件。巧妙之處在於變通的機智,譬如紅軍偉大的「長征」。既要上「征」途而且是「長」征,總該預先有個目的地,但中共的「長征」卻是沒有目的地,說穿了就是擇路潰逃。哪裡沒有危險就往哪裡跑,最後見到一份報紙上說陝北還有人有一股力量有一撥隊伍,於是到了陝北。叫這段亡命之旅為「長征」是在擺脫了國民黨的圍、追、堵、截之後的事,可見這是含著撒謊的大智慧,幾十年被津津樂道。
現代社會的趨勢、走向或曰潮流就是法制、人權、民主。管你是君主立憲、民主立憲,繞來繞去也繞不過「法」。就連處在神位上的獨裁極權主義的舵手毛澤東也不得不說:「法律這個東西,沒有也不行,但我們有我們的一套」,「憲法是我參加制定的,我也記不了,我們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決議、開會……。」說白了就是靠「雞毛」而不靠「令箭」。

無視法律以「令箭」治國
劉少奇是國家主席,彭德懷、賀龍是開國後第一批元帥,這樣一些重量級人物的權力、權利、地位甚至於人權、人格(我們以前不談這些)是通過「法」的一定程序賦予的,卻可以不通過「法」去廢止。只須某人一個暗示或一次會議或一篇文章的點名或內部的紅頭文件(這些都可叫做無足輕重的「雞毛」)等把他們打入地獄,任「革命小將」和「革命人民」侮辱、貶損。一九四九年以前就有「共產黨的會多,國民黨的稅多」的民諺,共產黨就是一個善於製造「雞毛」者,這就是「我們有我們的一套」。一九四九年以後,我們不是沒有「法」,我們也定了《憲法》,還經過了幾次修訂。「六中」全會看來似乎要把中國「法治」一番的味道,單是提的「體系」就有一長串,什麼「完備的法律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的法規體系」等等。正如列寧在《唯物主義與經驗批判主義》中所言:「誰害什麼病,誰就老談什麼病!」正因為我們缺「法治」才喋喋不休閒磕牙,到頭來不是我們叫嚷響的「法」,這「法」那「法」在起作用,起作用的反而是「雞毛」。《炎黃春秋》的編輯、出版、發行權益是「法」賦予的,但當它的權益受到侵犯,法人代表杜導正訴諸法律時,幾級法院都不予立案。他們只認「雞毛」──藝術研究院及其上司的決定。
本來「煽動分裂國家罪」應當是一個大罪名,法律就該有具體的界定與定義。但西藏方面的掌權者定這項罪卻不憑刑法的相關條款說事,整治「圖百特」(tubetan即西藏)卻憑《寺廟「以案說法」讀本》。按「讀本」所指:所呼口號或書寫了「達賴喇嘛長壽」、「讓達賴喇嘛回圖百特」或高舉達賴喇嘛法相的都算在「分裂國家罪」項下,西藏當局就曾以這項罪判處了碰在槍口上的四年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徒刑。有叫桑吉嘉文者辯稱道:「實質上,他們只是表達了圖百特人的想法或者意願,最多是享用了他們的言論自由、主張和發表意見的權利,這是基本人權。」這事兒與美國二○一一年九月發生的佔領華爾街運動及美國政府的舉措形成了鮮明的反差。佔領華爾街長達數月,人數達到上萬,佔領者提出了形形色色的要求。但紐約市長邁克爾‧布隆柏格卻聲明:「民眾有抗議的權利,如果他們想要抗議,我們將樂於確保他們有舉行活動的地點。」佔領華爾街在進行,紐約警察局卻部署大批警力維持秩序,疏導交通。

以意見、條文、指示取代法律
早在二○一二年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發文:《關於依法辦理藏區自焚案件的意見》明確規定自焚為「犯法」。按:自焚是犯法並不是根據法律的某條某款,依據的仍然是「意見」,說穿了就是「雞毛」。中國《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制定、修改、解釋法律和撤銷與《憲法》和法律相抵觸的法規、決定和命令。「意見」或某領導的講話根本就不是法律或不能當做「法」來看。
按「雞毛」所指,每年自殺的中小學生就犯了罪,這些自殺學生的家長就不該獲得學校或教育部門的賠償──如果比照西藏多名自焚獲救者都受到嚴厲處罰的案例。
看一看色達喇榮寺五明佛學院自殺僧尼的悲慘與壯麗──這些僧尼與學員眼看著自己心目中神聖的殿堂被推土機強勢推倒的時候,他們心中牢記著已故尊者堪佈晉平措的教誨,只是把磨得油光?亮的佛珠抱在掌心,雙手合十,含著眼淚,默默地祈禱,而沒有任何暴力反抗行為,連一句粗暴的謾罵都沒有。有的當寬容達到極限時,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也不違背佛教戒律,這是多麼悲慘和壯麗的場景。這樣的自殺者何罪之有?
可見我們的「雞毛」反人性的殘酷。從本質上探究紅頭文件所謂的「意見」,它確是一種不折不扣的習慣權利(如毛澤東津津樂道的)。借用馬克思的話說,這種習慣權利「按其內容來說是反對普遍法律形式的,他們不能具有法律的形式,因為它們是已固定的不法行為。」(《第六屆萊茵省議會的辯論》〈第三篇論文〉,《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P143)這段話使我們明白了為什麼至今中國沒有《新聞法》、《工資法》(美國就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總統的工資不能高於最低工資的若干倍),如果有了法,就法說了算,沒有法就可依「我們的一套」制定的「雞毛」說了算。
製造「雞毛」就是幾十年來們「紅色官僚」的習慣,但「一個人的行為並不因為已成為他的習慣就不再是不法行為,正如強盜兒子的搶劫行為並不能因為是家風而被宣告無罪一樣。」(馬克思,同上文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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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號 爭鳴總469期(大陸)楊十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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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傳統土共正被淘汰


67暴動不容改FB專頁刊出當年的悼文。






1967年香港左派大暴動。


文化大革命催生六七暴動。
從今年立法會選舉,到新一屆立法會主席的選舉,可以看出香港傳統土共在走下坡路。也就是傳統土共的工聯會與民建聯,讓位給中聯辦與梁振英的新寵經民聯。
經民聯(香港經濟民生聯盟)成立於二○一二年,黨齡與梁振英的特首年齡同齡,不能不讓人想到他們的彼此關係。梁振英作為中聯辦支持的特首參選人而對唐英年反敗為勝,因此也不能不想到這個黨與中聯辦的特殊關係。
這個黨的主要成員,包括不怎麼聽話而引發中聯辦不悅、又與梁振英不和的工商界政黨自由黨的叛將梁君彥、林健鋒,最保守的新界王劉皇發,被稱「中聯辦契女」的梁美芬等人。如果說他們是中聯辦與梁振英的「御用政黨」,也不為過。
因此,在上一屆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民建聯創黨主席)退下後,中聯辦讓梁君彥代表建制派出任立法會主席,不再把這個寶座給民建聯,因為民建聯與中聯辦的關係不如經民聯,甚至不如新民黨的葉劉淑儀。
但是工聯會比起民建聯,又更加不讓中聯辦與梁振英喜歡。理由很簡單,工聯會比較顧及基層利益,而中聯辦與梁振英代表的是權貴買辦的官商勾結勢力,尤其是中資與中港權貴的勢力,哪裡還會理會什麼「工人階級」?
工聯會成立於一九四八年,前身是一九二○年代中共領導下的香港一系列罷工運動的工會團體,香港新貴當然與這些「革命傳統」格格不入。相對來說,他們更能接受一九九二年才成立的民建聯。何況民建聯已經接納了一些香港的專業精英,缺少了工聯會的艱苦樸素革命傳統。
因此今年立法會選舉的超級議員的提名中,三位建制派候選人中,工聯會的王國興支持度佔第二位,但是中聯辦的配票,硬把王國興擠掉,讓民建聯的周浩鼎當選,而周本來應該在新界東出選,因為年初的新界東補選,周浩鼎雖然輸選,得票還是第二而有其基礎。
中聯辦與梁振英在建制派中的打一派、拉一派,工聯會與民建聯的「革命元老」怎麼看不出?因此「八三一」政改方案表決時,經民聯以「等埋發叔」(劉皇發)為名帶頭拉隊離開議會時,工聯會元老陳婉嫻靜坐不動。而曾鈺成更是經常暗批梁振英與中聯辦,最近更是揚言要參選下屆特首,又鼓動其他人參選,避免梁振英「獨大」,此舉已經相當成功。陳、曾的黨齡大大超過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與梁振英,當然也被他們當作眼中釘。
工聯會與民建聯的逐漸失勢,甚至可能被邊緣化,也符合中共的發展與行事規律。中共分為「白區黨」與「紅區黨」,劉少奇與毛澤東分別是他們的頭目。毛澤東進城後就逐步清算地下黨,最著名的就是逮捕華東地下工作負責人潘漢年。這兩派的鬥爭也是後來爆發文革的源頭,結果當然是槍桿子得勝。
四年前大陸雜誌《炎黃春秋》披露毛澤東進城後對中共地下黨的政策是:「降級安排,控制使用,就地消化,逐步淘汰」。香港在九七回歸後,雖然整個中共還處於地下狀態,但是在港英時期處於地下黨者,目前不但被「控制使用」,也正在處於「逐步淘汰」過程中,相信就是梁振英,將來或者也不會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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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號 爭鳴總469期 林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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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人大釋法指明監誓人責任 未授權力


曾鈺成表示,立法會主席不可直接宣布議員喪失資格。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釋法,結果是愈釋法愈混亂,令社會各界要自行「再釋法」,眾說紛紜。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天表示,全國人大釋法指明監誓人的責任,但無授予權力是否可宣布、 拒絕或忽略宣誓的議員已失去資格,要等法庭裁決;如果人大常委或律政司認為已有賦權,就應該清楚講出,否則主席不可作出如此嚴厲的決定。曾鈺成又指出,相信立法會亦會研究日後繼續由秘書長監誓是否合適。
就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早前批評曾鈺成擔任立法會主席時,容許「加料」宣誓議員第二次宣誓是無法律依據。曾鈺成昨天出席公開場合後回應時,先反問:「是否在任何情況下,議員第一次宣誓未有依法完成,就一定不容許再宣誓?如果話一定唔可以做第二次,咁黃定光議員都唔可以第二次宣誓。」

立會主席一人判斷議席存廢不適合
曾鈺成表示,現在一般的說法是在第一次宣誓的行為已構成拒絕或忽略宣誓,就已喪失議員資格。「問題是如果由立法會主席來作出這個判決,是否合理呢?」他認為,立法會主席沒有此權力。「如果你話立法會主席無一個法律依據容許議員再作宣誓,我想指出,立法會主席更加無法律依據去宣布一個議員因為無依法宣誓就喪失資格,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決定」。他補充,代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律師在法庭亦指出,即使議員殺人判了刑,立法會主席都不可直接宣布對方已喪失資格,而是要由議員議案,三分之二通過才可剝奪資格。
曾鈺成又反問:「如果一個議員被主席指宣誓無效就喪失資格,大家是否可接受?」他憶述2012年的情況下,他作為立法會主席是沒有選擇,必須命令有關議員再次完成宣誓。他說,若當時有人去法庭覆核他的裁決,由法庭去處理才是合理做法。
曾鈺成表示,釋法沒有授予監誓人權力去宣布議員喪失議席,依然要等法庭裁決,律政司司長有相類說明。除非法庭審案時已明確裁決監誓人有相關法定權力,但現在未看到有此權力。「由一個監誓人去做又是否合理呢?」他以自己2004年宣誓為例,將「擁護」,說成「效忠」,其後改口更正,沒有人會認為他是故意拒絕宣誓,但如果有人完全扭曲誓言或加侮辱句子,不可說成無心之失。

林鄭強調政府會依法辦事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日亦再一次回應事件,她批評部分立法會議員宣誓時罔顧應有的莊嚴行為,做出一些令全港市民感到憤怒的行為。她強調政府一定會依法辦事,但她無詳細說表如何依法辦事。
他續說:「今次梁君彥裁決五位議員宣誓無效,政府司法覆核只針對兩位議員,點解又可以畀另外三位重新宣誓,有無違反釋法?有個界線要劃,由監誓人去劃呢條線啱唔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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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3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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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2日 星期六

澳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1970罪

★遭赤化後的澳門你看在貪腐不廉方面有多大進步?總句來說,有共產黨肆虐的地方,就有錢權貪腐的現象出現,正如梁國雄說:用刀叉來食人肉不代表文明,穿西服並不代表他就不是衣冠禽獸!

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貪污被正式起訴。
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貪污,被正式起訴1,970項罪名,控罪包括洗黑錢、濫用職權、發起及創立犯罪集團、詐騙等,案件下月初在澳門終審法院審訊。
現年61歲的何超明,在澳門檢察院出任檢察長15年,2014年退休,而2009年曾流傳他會參選特首,但他並沒有報名競逐。澳門廉署是今年2月採取行動,在何超明準備乘船離開澳門時將他拘捕。澳門終審法院在新聞稿中指出,預審法官已完成有關案件的預審,上周將案件移交終審法院合議庭,並作出起訴批示,控罪共有1,970項,包括發起或創立犯罪集團罪、公務上之侵佔罪、相當巨額加重詐騙罪、800多項濫用職權罪。

千項詐騙罪與至少9人有關
另外,何被起訴的罪名中,有近千項與至少九名人士以共犯方式觸犯的詐騙罪,當中56項加重清洗黑錢罪,還有虛假聲明以及財產來源不明罪等。澳門終院的主理法官已展開審理案件的各項準備工作,合議案定於下月5日開庭審理。
澳門廉政公署拘捕何超明時發出的公布,表示是在去年接獲舉報後展開調查,何超明涉嫌串通私營公司的負責人,長期將檢察院的大部分工程及服務以高價判給指定公司,令該公司由2004至2014年間,以不法手段取得涉及1.67億澳門元的外判工程或服務合約,而何超明從中獲利超過4,400萬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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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2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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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騙案死灰復燃 33人損失逾千萬


近期電話騙案有死灰復燃之勢。
近期電話騙案有死灰復燃之勢,保安局稱,9月共錄得52宗相關個案,當中33宗被成功騙去金錢,較8月份的八宗增加逾三倍,損失逾千萬元,其中數宗個案,騙徒會冒充警察或其他執法人員,親身向受害人收取款項。當局正與城市大學合作,研究推出手機應用程式,供用戶識別電話騙案的可疑電話,亦會用警方的超級電腦,分析電話騙案相關情報。
騙徒針對人性弱點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昨日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表示,電話騙案有超過九成是由海外致電;近日出現的電騙新手法是騙徒先播放錄音,若受害人回應才接聽,從而減低成本及增加受害人上當機會。而成功被騙個案中,有一成受害人是管理層或專業人士,被騙的金額亦較高,顯示騙案無關受害人是否愚蠢,而是騙徒針對人性弱點,例如對人的關懷和對親友的擔憂,提醒市民警剔。
警方為加強調查電話騙案的專業能力,指派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成立「電話騙案專責小組」。有議員關注,專責小組只有十多人,擔心人手不足。李家超指出,專責小組是骨幹角色,會主動調查嚴重案件,亦會分配案件給其他刑偵部門調查。
另外,一名23歲姓李內地女子,昨晨9時到將軍澳警署報案,稱早前接獲一個女子來電,自稱是香港入境處人員,指其牽涉一宗刑事案件,其後將電話轉接至另一名自稱內地執法人員的男子,要求她繳交保證金,女事主先後三次將金錢轉帳到內地指定銀行戶口,合共6.3萬元人民幣(折合約7.18萬港元)。但李女最近發現銀戶口的金錢被人轉走,懷疑被騙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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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等4人公職資格遭司法覆核


郭卓堅就梁振英等人宣誓提司法覆核。
全國人大常委會周一解《基本法》第104條後,再有市民就釋法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申請人是長洲居民郭卓堅,他入稟高等法院就行政長官梁振英、立法會議員石禮謙、黃定光及蔣麗芸的就職宣誓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四人宣誓無效,喪失就任公職的資格。
郭卓堅過去曾經多次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決定。他今次無聘請律師,以手寫入稟狀申請司法覆核。

蔣麗芸被指發音不準
郭卓堅質疑梁振英在2012年宣誓就任特首時,將「香港特別行政區」讀成「特別行政區」,漏了「香港」兩字。黃定光被指在上月12日立法會宣誓就職時,同樣讀漏「香港」兩字。石禮謙將特別行政區「Administrative Region」錯讀為「Administration Region」,至於蔣麗芸就以諧音讀出「人民」兩個字。入稟狀稱,四人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釋法規定,即宣誓時讀出誓詞必須與法定誓詞一致,要求法院頒令四人宣誓無效,喪失就任資格。
石禮謙表示,自己老花看不清,宣誓是真心、莊嚴及誠懇。蔣麗芸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我自己覺得還可以,都(發音)標準。可能有人慫恿或只是一種政治姿態而已。」黃定光承認讀漏是一個錯失,會承擔責任及後果,會尊重法庭的裁決,又謂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想說太多。
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發言人鄭玉佳日前以個人身份入稟法庭申請司法覆核,稱八名非建制派議員的宣誓與釋法規定牴觸,要求法庭撤銷他們的議員資格。

石永泰斥陳佐洱「聲大夾惡」 挑撥法律界

石永泰批評陳佐洱等人「聲大夾惡」。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石永泰表示,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日前質疑本港法律界「拿法律當做政治鬥爭工具」,說法是極端諷刺,因香港人如此珍惜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承諾繼續維持的法治制度,「就是因為要跟中國常常用法律搞政治的態度隔絕」。
石永泰接受《信報》專訪時表示:「為甚麼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要繼續保持沿用已久的香港法律制度?就是因為怕大陸,是因為大陸運用權利和權力的思維跟香港不一樣。慘在今天愈做(釋法),就愈讓人回憶起當日害怕的東西。」他表示,今次釋法過程當中,中方官員與提出憂慮的香港人是各說各話:「完全沒有engagement(互動)」,同時沒有讓港人感覺今次做法是尊重香港的法治精神。
石永泰又稱,每一次釋法處理得不好都是對法治的衝擊,而在今次釋法過程中,中央既無法解釋情況如何「特殊」,接着如陳佐洱這些具官方色彩人士又「聲大夾惡」,以情緒化的言論挑撥本地法律界。

譚惠珠:張榮順說法無約束力
至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天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就釋法的說明,並非法律一部分,無法律約束力,本港法官可作為判案參考。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從中東訪問回港後表示,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後,整體上對法治精神、司法制度沒甚麼影響,亦相信對整體的經濟不會有甚麼影響。
另外,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董建華表示,立法會宣誓爭議衝擊「一國兩制」,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唯一最適當辦法,將一切亂局反正,又稱「港獨」由始至終都沒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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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1日 星期五

中共「十八大」後首個被處死的「老虎」— — 副部級趙黎平被判死刑


內蒙古原中共政協副主席、原公安廳長趙黎平近日涉嫌故意殺人被羈押。(網絡圖片)
【記者劉曉真/報導】
11月11日上午,中共內蒙古政協前副主席趙黎平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成為中共「十八大」後首個被處死的「老虎」。
趙黎平被判處死刑
據陸媒報導,山西省太原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前副主席趙黎平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案,認定被告人趙黎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犯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非法儲存爆炸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死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
判決書表示,經審理查明,2015年3月20日,被告人趙黎平在內蒙古赤峰市持槍將被害人李某某殺害。2008年至2010年,趙黎平利用擔任內蒙古公安廳廳長的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幣2368萬元。公安機關勘查殺人相關現場時查獲了趙黎平藏匿的轉輪手槍、六四式手槍及49發子彈;還在趙黎平的辦公室內查獲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
判決書表示,趙黎平所犯故意殺人罪犯罪性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危害大、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且拒不認罪,應受到嚴懲。對其所犯數罪,應予並罰。
公開資料顯示,趙黎平今年65歲,內蒙古通遼人,在內蒙古公安系統任職33年之久,從2005年開始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廳長,2012年7月卸任此職務,改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2014年7月退休。

趙黎平槍殺女子經過
趙黎平於2015年3月22日落馬。當天凌晨,中共官媒突然發布消息: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已退休)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內涉嫌故意殺人,已被公安機關羈押。
隨後,陸媒披露了趙黎平槍殺一名女子的經過。
20日晚上,在赤峰市205省道橋北街道,一名身中兩槍的女子攔下一輛白色轎車,拚命逃亡。趙黎平則駕駛一輛蒙K牌照的黑色奧迪疾速追趕。途中,該女子報警,稱「趙黎平要殺我」,之後便匆匆掛掉電話。接警後,警方著手設卡追捕。
當晚21時30分左右,兩輛車先後駛入赤峰市百合新城南區。白色轎車停下後,趙黎平衝出奧迪,舉槍射中女子頭部,隨即將屍體拖入後備箱,他將女子焚屍並掩埋在赤峰市松山區被稱為大牛圈的山坡底一處建築垃圾填埋場。
報導稱,被害者李某某是一名28歲女性,家住赤峰市松山區,從事服裝生意。有知情人士稱,被害人與趙黎平相識多年,關係親密,有消息稱兩人為情人關係。
至於被殺原因,一名接近內蒙古警方的人士表示,趙黎平殺人疑因李某某要揭露他,雙方沒談妥,趙遂起殺意。
趙黎平落馬後,陸媒陸續對其進行起底。據報導,趙黎平是內蒙古某前高官的女婿,趙黎平有背景能一路升遷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趙黎平在當廳長時,就與多名女下屬傳出緋聞。在呼和浩特市西郊大青山腳下的益都嘉苑小區,趙黎平有一座3層共500多平方米的複式豪宅。
2015年7月31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趙黎平被立案審查,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趙黎平參與迫害法輪功
大陸媒體在報導趙黎平時亦提及,趙黎平有多次陪同周永康的經歷,顯示趙黎平與周永康的關係非同一般。比如2005年、2009年趙黎平曾陪同周考察伊利集團。2011年,趙黎平亦陪同周永康前往蒙古國訪問。
時政評論員周曉輝表示,或許因為與周沆瀣一氣,趙黎平雖因貪腐被頻頻舉報以及在2009年發生囚犯越獄案後,仍一再升遷。在其任職期間的2009年10月,內蒙古發生了震驚全國的「10.17四服刑犯集體越獄」案,但趙卻毫髮無損,轉年5月繼續升官,這不得不說與其背後的靠山周永康有關。
而趙能得到周永康賞識的一個重要原因,正是因為他是內蒙公安系統追隨江、周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頭目之一,多次在公開場合詆毀法輪功,也因此名列在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名單上,在其治下,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和遭受酷刑。
據明慧網報導,趙黎平從1999年7月到2012年7月任職內蒙古公安廳長這13年中,內蒙古城鄉牧區血冤案叢生。在內蒙「610」、公安系統的直接操控下,內蒙各地看守所、勞教所、監獄、洗腦班,成為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間地獄,非法關押迫害眾多法輪功學員,他們或被致傷、致殘、致精神失常,或被活活虐殺。僅僅赤峰地區被殺害的法輪功學員有30多人。由於消息封鎖,被酷刑致死、致殘的案例未能得以全面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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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1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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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江指揮唱衰香港 毀鄧小平一國兩制方針

【評論文章 漢江泄】
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張德江為了掩飾自己過去四年主導港澳政策的失敗,借立法會「偽港獨組織」「青年新政」兩名議員宣誓事件小題大做:指示「地方諸侯」中聯辦策動炮製司法攪局,與香港約100萬名選民為敵;授意「蝦兵蟹將」,包括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等發表挑釁社會矛盾言論,「唱衰」香港,在國際社會面前親手毀掉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設計的「一國兩制」的牌子。據了解,中央核心領導研判今次釋法風波已經過度發酵,高度重視香港社會對於反對釋法的意見,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嚴防純為牟私利及自保的「反革命團夥」藉機滋事,破壞香港的穩定繁榮與安定。
陰謀家在六中全會召開前及後都未曾停止攪局之心,據知,江澤民團夥於上月初已開始部署大反撲。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於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閉幕日宣布正式確立「習核心」;全會號召中共全黨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定不移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繼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張德江僭建「核心」 發酵釋法
不過,在六中會議期間,個別極高級幹部另搞圖謀,暗地指揮釋法事件,這等野心家圍繞張德江的利益團夥,另搞一套「張核心」。六中全會閉幕日後,張德江利用全國人大常委員會委員長的身份,「忽然」主動提出釋法,指派團夥於上周中開始「放風」。當全國人大於本周一(7日)通過釋法後,「地方諸侯」中聯辦策動全面攪局,派張曉明向人大代表及港區全國政協指點江山,「蝦兵蟹將」從內地及香港湧出,發表挑釁社會矛盾言論。張德江的一丘之貉、主管文宣系統的政治局常委劉雲山積極配合,動員主要反映江澤民派別、立場極左的《人民日報海外版》,以及「西環」喉舌《文匯》及《大公》製造輿論,策動了一場「極不尋常、由上而下、密封作業」的「釋法運動」。
中央核心未有剷除10多名議員計劃
張德江等團夥表面大義凜然,以「維護國家領土完整」、「反港獨」的理由,綁架中共高層,以達至做大謀權的陰謀,從而給「習核心」出難題。若果單從官媒和外交部的表態看,或者會認為這是包括國家主席習近平等高層的想法,但事實並非如此。據筆者向北京消息人士了解,中央核心只有一個清楚信息:嚴禁倡議香港獨立,分裂國家,以及對於「青年新政」兩人借立法會議員身份在宣誓時宣揚「港獨」意識感到憤慨,認為應驅逐出局。除此之外,別無其他。換言之,是否要驅逐10多名非建制立法會議員,或者只是張德江的個人意圖而已。
外界或許疑惑中央核心既然不同意目前這場「釋法運動」的發展,何不出手阻止呢?消息人士解釋,中共管治上是有分工,港澳事務是由張德江分管,況且他是全國人大委員長,如何處理港澳問題自有其想法及理據。不過,從實踐過程中,就可驗證其主導的政策成效。從目前事態發展來看,僅一派「唱戲」。只要細心留意,從聽從「習核心」指示的黨媒《人民日報》,近日未有鋪天蓋地發酵「釋法運動」,港澳辦主任王光亞等保持沉默等情況,可說明中央核心對釋法運動是保持另一態度,也不希望事件紛擾不止,影響香港的安定繁榮。

高度關注京官惹火言論挑釁矛盾
據了解,中央核心高度關注香港司法界的遊行;高度關注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及全國人大副秘書長李飛、以及中聯辦力捧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形容對法律界「黑衣遊行」感「噁心」等言論,完全無法達致溝通與疏導,反而被視為挑釁社會矛盾,激化香港內部鬥爭,這是不利香港謀大局的發展,也令國際社會一下子把焦點全放在「釋法」事件上,懷疑「一國兩制」成效。
消息續指出,整場「釋法運動」,要警惕極左的土共力量故意製造事端,建立「香港紅衛兵」在示威、司法、輿論上製造亂局,藉此在香港謀取政治權力及牢建更龐大的經濟利益,衍生更龐大的貪腐利益團夥。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本周一通過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後,筆者翌日已撰文,題為「張德江投釋法炸彈 挑釁習核心」,指出今次釋法混亂,勢掀法律訴訟潮。一如所料,陰謀家指揮的「司法攪局」劇本極速在昨天上演。
「香港市民」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會員鄭玉佳入稟法院圖狙擊多名非建制議員,指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羅冠聰、鄭松泰、邵家臻、陳志全及朱凱廸宣誓無效,並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無權容許劉小麗及姚松炎重新宣誓。鄭玉佳與中聯辦關係密切,曾於前年的佔領運動中揚言要以的士堵塞馬路,該會又申請禁制令阻止佔領,鄭於翌年循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時任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及當時的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六人索償,惟最後撤銷控告。

圖謀藉補選亂局 助梁振英過關
據知,鄭玉佳的入稟僅是第一步,不排除尚有其他司法覆核,張德江及中聯辦部署要剷除約10多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有意拖延至明年3月特首選舉之時,香港社會為立法會補選問題而紛紛擾擾,減低泛民議員在立法會狙擊梁振英的衝擊力,增加其連任機會。
筆者粗略計算,該批議員約有100萬名選民投票選出,如果一旦成事,誓觸發香港社會更大的震盪。筆者認為宣誓風波應到此為止,勿再沒完沒了,節外生枝。
中國在國際社會的話語權愈來愈多,穩佔政治舞台重要角色,執掌國際組織要職的情況也愈多。繼前香港高官陳馮富珍執掌「世界衞生組織」總幹事後,昨天再傳來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高票當選「國際刑警組織」主席,任期四年,這是首名中國人擔任該職,讓中國與其他成員國在打擊跨國犯罪的互利協作,營造良好安全環境。中國要在國際社會展現泱泱大國的風範,不僅靠國力與軍事,也要講形象、講道理、講文明。在維護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上,必須要申明主權與立場,強硬應對;但面對民眾,就肯定要溝通與疏導,硬來的後果,會令民怨爆發,造成社會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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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何君堯互罵 梁國雄爆出「金句」


梁國雄不滿何君堯「處理論」。(資料圖片)

何君堯言論引起非建制不滿。(資料圖片)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昨天在立法會會議廳外,批評建制派何君堯日前點名要求政府官員就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後「處理」他與羅冠聰的言論,期間何君堯途經並走向梁國雄身邊,不久後開始互罵。何君堯點名批評梁國雄以午餐肉扔向別人,梁國雄以一句「着西裝唔代表唔係衣冠禽獸」反擊。
事緣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前天就釋法召開特別會議,期間何君堯發言時點名要求政府官員「處理」羅冠聰、梁國雄。梁國雄昨天在立法會會議廳外批評何君堯的言論,是「恐嚇」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形容是「下三流」行為:「教司長辦事,是非常之僭越。」此時何君堯途經並突然轉向從後走到梁國雄身邊,聽了約兩分鐘之後稱:「我不會像梁議員般,當泛民出來表達(意見)時,拿午餐肉來扔人。」何君堯談及的是上月19日梁國雄在會議廳外,被陳恒鑌拋出的一塊午餐肉擊中頭部後,將午餐肉擲中馬逢國額頭一事。
何君堯之後離開,梁國雄最後「笑笑口」以一句金句作結:「各位,用叉食人肉唔係文明,着西裝唔代表唔係衣冠禽獸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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