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7日 星期四

兩名前紅色高棉領導人被判終身監禁

★敬告迫害人權者,你怎樣作惡,始終得報,他朝君體也相同!


圖為2011年11月22日,農謝在法庭上。(Getty Images)
(記者黃捷瑄編譯報導)
聯合國的柬埔寨戰爭罪行特別法庭8月7日宣布,兩名在1970年代統治柬埔寨、惡名昭彰的紅色高棉(或稱赤柬)領導人戰爭罪及反人類罪等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這是紅色高棉大屠殺以來,首度有紅色高棉領導人被判刑。
這項判決在金邊的「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ECCC)宣布,大批國際記者到場採訪。該特別法庭2007年在聯合國的支持下成立,專責起訴紅色高棉領導人及其他應為其罪行負責的當權者。
被判刑兩人分別是88歲的農謝(Nuon Chea),他是柬埔寨共產黨副書記,被稱為第二號人物;以及83歲的赤柬領導人喬森潘(Khieu Samphan),他曾在民主時代當選過一次總統,被稱為第四號人物。
兩被告在1975年4月17日及1977年12月的統治其間犯下的罪名包括反人類罪、滅絕、謀殺、政治迫害,及其他強迫遷侈、強迫失蹤、打擊人類尊嚴等不人道行為。
法官在裁定中說:「被告所犯罪行造成當事人及為數眾多的額外受害者承受無法估計的傷害,包括生理上的痛苦、經濟損失、失去尊嚴、心理創傷,以及失去家人、至親關係的悲痛。」

被告仍可上訴
農謝與喬森潘2007年被捕後即被關押,被告仍可提出上訴。農謝的辯護律師團成員之一寇伯(Victor Koppe)示意將行使這項權利。喬森潘的律師團表示將上訴。
法官諾恩(Nil Nonn)說,兩人罪行重大,「在上訴判決出爐前,都應該遭監禁。」
這項判決之前,只有1名紅色高棉監獄負責人受到法律制裁。2010年,法庭判決別稱「杜赫」(Duch)的前獄長康克由(Kaing Guek Eav)犯下酷刑及1.5萬人死亡的反人類罪。目前在監獄服無期徒刑。

人權組織:歡迎判決
大赦國際(Amnesty International)表示,這是邁向司法的重要一步,他們歡迎這項判決。
大赦國際的亞太區代表阿博特(Rupert Abbott)說:「這項紅色高棉受害者等待已久的判決對朝向司法是重要一步,並且突顯了解決有罪不罰問題的重要性。」
「但是之前柬埔寨政府的高層官員拒絕提供證據,還有特別法庭其他案件中政治干預的指控都令人不安,令人憂心損害訴訟的公正性,以及受害者有權知道所有有關被控罪行真相的尊嚴。」
國際特赦也歡迎法院批准給受害者的11項賠償,但強調「在彌補受害者所受到的傷害方面,柬埔寨政府還有許多要做的」。

赤柬及其他被告
赤柬在1975年至1979年之間統治柬埔寨,此期間的運動毫無人性地執行激進的社會主義政策,稱欲「創造純農業社會」,致使當時柬國約700萬人口至少有170萬(約1/4)死於強迫勞動、飢餓及死刑等非自然因素。
這項002號案件原來有4名被告,最後一名還在世的紅色高棉官員於2007年被捕,目前判刑的為4名中的2名。
其餘2人,紅色高棉共同創建人、前外交部長英薩利(Ieng Sary)在判決結束前的2013年3月死亡,時年87歲。英薩利的妻子、前社會事務部部長英利斯(Ieng Thirith),現年82歲,2012年被判定為老人失智症不適於審判而獲釋。
被稱為頭號人物的紅色高棉領導人波爾布特(Pol Pot)1998年死亡,死時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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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轉自:

2014年08月07日訊(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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