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4日 星期日

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揭大陸貪官兩特徵

(記者楊一帆綜合報導)
中共高調追查外逃貪官引發外界關注。目前,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中有475人來自大陸。近日,有報導稱,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顯示,中國大陸外逃貪官有外逃家族化、十八大後外逃貪官不再安全兩大特徵。
據大陸《瀟湘晨報》12月13日報導,截至12月8日,「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的紅色通緝令中,有503名中國人被通緝,其中475人來自大陸,其中有7名湖南人,主要涉嫌「詐騙、信用證詐騙、合同欺詐、盜竊、洗錢和非法商業活動」 等經濟犯罪。
這其中有4名男性,3名女性。有一人2011年自首,去年底因挪用資金罪、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刑,但6名被通緝者目前尚未歸案,無確切下落。日前曝出株洲的劉波是演員許晴的前夫,涉嫌「信用證詐騙」銀行38.4億日元,初步判定潛逃在日本。

貪官外逃家族化 外逃貪官不再安全
蘋果論壇近日報導,將外逃貪官列入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全球通緝,成為中共追查外逃貪官的重要手段。這些外逃貪官涉嫌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挪用國家財產、騙取數額較大的公司財物等罪行。他們外逃前大多是政府公職人員、國企管理層,不少疑似是被國內媒體廣泛報導的知名貪官。
文章稱,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中大陸貪官的信息顯示兩大特徵。
一是貪官外逃家族化特徵明顯。很多貪腐人員為避免東窗事發後殃及妻兒,有的先將子女送到海外求學或令家人移居海外,成為「裸官」;有的則通過各種渠道為自己和家人獲取雙重國籍、綠卡或假護照、假身份證等,一旦發現風吹草動便立刻舉家逃跑。
二是十八大後,中共對海外大陸貪官追逃力度加強,原本「安全」了多年的外逃貪官,從此不再安全。在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的紅色通緝令50餘位貪官名單中,近20人是2013年至2014年之間被通緝。2014年7月至9月,中共警方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佈了28張紅色通緝令。
據陸媒《華夏時報》11月8日報導,一份來自中共央行的報告稱,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中共官員外逃人數高達一萬多人,攜帶資金達到8,000億元人民幣。
2013年10月,中共最高檢披露,2008年至2013年5年間,共抓獲外逃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6,694名。
但中共究竟有多少貪官出逃,攜帶多少資金出境,至今無確切數據披露。復旦大學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秘書長嚴立新表示,外逃貪官捲走的資金規模估計達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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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4日訊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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