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日 星期日

日本決定提升自衛隊海外攜武規格

(BBC 中文網)
日本內閣週五(11月29日)在會議上決定了往海外紛爭地區救援、輸送日本人的自衛隊員攜帶的武器種類,可放寬到按當地治安情況等選擇「必要且合適的規格」。
此舉廢除了1999年內閣會議決定自衛隊員往海外只能攜帶手槍、步槍、機槍的規定,使今後自衛隊員往海外紛爭地區救援日本人時,可攜帶箭、炮等輕型重火力武器。

立法半月後的推進
日本提升自衛隊員在海外攜帶武器的規格是基於本月15日國會成立的《改正自衛隊法》所決定的相應措施。該法是二戰後首次允許自衛隊到海外營救日本人時可從事陸地輸送行動,從而把以往只允許自衛隊飛機、軍艦輸送海外紛爭地區的日本人的範圍擴大到了陸地。
該法當時在國會審議時就已存在自衛隊員到海外陸地救援日本人時,只持機槍以下規格的武器可能不足以應對的質疑,但最終法案在執政黨和大部分在野黨的贊成下順利通過、成立。
在內閣週五決定前5天,《讀賣新聞》發表題為「陸上輸送日本人改正法後遺留的武器課題」的社論,事實上已為內閣決定吹風。社論說,當日本企業進入世界各地時,為保護當地日本人的安全,有必要採取更廣泛的對策。社論並明確指出,陸地輸送日本人存在需要依照當地治安情況不同選擇能對應的武器規格,有必要研究攜帶箭、炮等小型重火力武器。

海外危機立竿見影
日本內閣週五決定提升自衛隊海外攜帶武器的規格,是近年日本在是否修改《和平憲法》的爭議僵持之中,通過不直接牴觸憲法第九條規定的模糊空間,又一次放寬了自衛隊到海外戰區行動的限制。
儘管主張維護《和平憲法》共產黨、社民黨等政黨並不贊成《改正自衛隊法》,但因今年1月日本人在阿爾及利亞遭遇人質被害的事件中,日本人質為等待當地政府送他們到機場而沒能及時脫離險境,所以過去持相同主張的左派傳媒、輿論這次是持默認態度。
其中《朝日新聞》11月15日報道《改正自衛隊法》時說,「為確保安全,能使用武器的範圍從以往的港灣和機場擴大到輸送陸地和集合場所。另一方面,使用武器的基準不緩和,以便維持憲法禁止在海外行使武力的現行規定,只限定於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難」。

【大紀元2013年11月30日訊】(責任編輯:林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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