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昔日新聞回顧系列:十}韓森:在位僅兩個月的總華探長


姓名:韓森(花名“長洲仔”,因是長洲人)
服務警隊年期:1969年退休
離職前職級:新界總華探長
廉署行動:已撤消對韓的所有扣查行動
目前情況:1999年病逝




韓森雖然在溫華哥被捕,但最終廉署仍無法將他引渡回港。

圖為一九七七年六月十七日報章報道韓森已逃台灣的新聞。

圖為一九七七年十月二日報章報道港府上訴引渡韓森歸案報道。
    四大探長排在第三位的是韓森,和呂樂以及藍剛一樣,韓森也做到了總探長之職。不過,他擔任這一職務的時間比呂樂和藍剛都晚,而且在任僅僅兩個月便退休。
     韓森是地道的香港人,出生於香港的離島長洲,所以,他加入警隊後,同事送給他一個花名,叫他“長洲仔”。此外,由於他一直比較肥碩,又有一個綽號叫“肥仔B”。韓森和呂樂同一年加入警隊,最初一直寂寂無名,雖然有呂樂等朋友暗中提攜,卻也難以得到升職的機會。
     直到1950年,已經擔任刑警的韓森受命偵破一樁警察運金案。這樁案件涉及警察,韓森接受任務時,便知道十分棘手,破案吧,很可能使得警察內部的問題曝光,不破案,上面又追得緊。他因此向呂樂等討教,最後由呂樂在背後擺平,從而使得此案“告破”,韓森也因此而升職,到了1966年,終於升為華籍探長,任職於油麻地以及旺角兩區。
     呂樂和藍剛退休後,香港警方需要用人,才於1971年6月將韓森提拔為新界區總探長。在此期間,新任港督麥裏浩到任,這位港督似乎和以前那些長官作風不同,頗有肅貪之態。警署內一些人開始擔心自己受累,暗暗做著脫身準備。韓森便在此時提出提前退休申請,結果,僅僅只是當了兩個月總探長便退休了。
     韓森是韓德以及鄭漢權案浮出水面的第一批警官之一,廉政公署秘密調查後發現,韓森服務警隊期間,所有薪酬加起來不足二十萬港元,但他離開警隊時,各項財產加起來,超過了415萬。僅此一條,廉署便可以將其逮捕。但是,韓森在韓德以及鄭漢權出事後,意識到情況不妙,提早一步逃出香港。
     1976年,廉署發出對韓森的通緝令,但此時,韓森早已經在海外定居,後來為了保證自己的安全,又來到和香港沒有引渡條例的台灣,直到1999年在台灣病逝,廉政公署亦因此撤銷對他的調查。
     眼看抓捕治罪無望了,2000年廉政公署提出民事訴訟,通過民事訴訟形式向韓森的親屬追索,令他的資產數目曝光。最後,韓森的家屬認識到,總不能無了期地與政府斡旋,凍結的資產又不能使用,終於選擇了庭外和解,“吐”出了1.4億元資產。
     據香港廉署在2000年發出傳訊令狀顯示,韓森的資產由他的三名妻妾,以及韓森母親等遺產管理人管理,當中包括四十九間物業、大量銀行存款、公司股份、商業投資及名貴車輛等,部分物業更位於何文田的豪宅區加多利山、旺角通菜街及西洋菜街等,這些資產據報在2005年已增值至二億元。
     韓森資產分佈在九龍和港島,其中不乏豪宅和旺區商廈,旺角金魚街便是其一。有在金魚街經營超過二十年的商戶表示,從不知道物業是韓森名下資產。自稱是長情租客的五金店老闆梁福權喜歡租用韓森單位,除了該鋪人流旺之外,另一原因是韓家較有人情味,韓家好好人,遲交租從不催交,即使市道暢旺,業主都唔會隨意加租,大都五年才加一次,所以鋪位租金較同區的便宜。他擔心韓森的物業被政府拍賣後,新業主為增加收益,大幅加租或招標重建,租戶只有被逼覓址他遷。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