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

十三名海關人員 落馬洲口岸被廉署人員帶走調查


【記者盧怡安、鄺淑儀報道】
財政預算案剛公布再次調升煙稅,昨日卻爆出海關人員涉嫌集體「隻眼開隻眼閉」、少收市民超額帶煙過關罰款的案件,據悉共十三名海關人員遭廉政公署帶走調查。據了解,被帶走的人員當中,六人涉嫌與案有關,駐守落馬洲口岸,疑有人早前查獲有市民超額帶煙,但對方聲稱「唔夠錢畀罰款」,有人「貪方便」為盡早完成處理個案,竟擅自少收罰款,另外七名被帶走人員據知是助查性質。海關及廉署發言人均不評論個別個案。
據了解,廉署人員昨掩至落馬洲口岸等多個地點,上午先帶走六名駐守落馬洲的同一隊海關人員,包括一名姓鄺的高級督察、兩名督察、一名高級關員及兩名關員共六人,至下午廉署再帶走兩名總關員、三名高級關員及兩名關員共七人協助調查。


海關人員負責打擊走私香煙入境的執法工作。(資料圖片)

實施限制攜帶超額免稅煙入境措施後,不少市民在免稅店買煙後即將超額煙棄置。(資料圖片)

落馬洲口岸爆出海關人員被廉署帶走調查的事件。(資料圖片)
海關職責之一是打擊私煙流入本港,但鑑於不時會有旅客或市民被發現攜帶超額免稅香煙(現時是不可多於十九支)入境但無申報,部門一直沿用「以罰款代替訴訟」措施,即對違法帶超額香煙入境者,用罰款代替檢控。
駐守落馬洲 遭同袍踢爆
今次受查的海關人員,據悉就是懷疑在處理「以罰款代替訴訟」個案上「隻眼開隻眼閉」。消息指,有人疑查獲有跨境貨車司機超額帶煙「十條八條」入境,對之施行以罰款代替訴訟時,司機聲稱身上無足夠現金支付有關罰款,有人疑為免繁複手續及後續跟進,遂擅自將罰款額調低,令案件可即場結案。
據悉,涉及的超額香煙數額有「十條八條」,若以十條香煙計算,罰款額理應為二萬多元。
有關罰款額有明文規定,若有人不依此執法,或已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或妨礙司法公正罪。據知今次事件,疑是有海關人員獲悉同袍未依法辦事而不滿。據了解,廉署是約於半年前接獲投訴,經深入調查及部署,至昨日採取行動。

無錢交罰款 貪方便輕判
消息透露,獲擅自「輕判」的貨車司機並非海關中人,亦不認識涉案海關人員,疑只是有人員「貪方便」才作出不當行為,未必有收取利益,而對於有多少司機在個案中獲「輕判」,則仍有待廉署翻查相關登記紀錄調查。被帶走的十三人,據知部分人只因曾與涉案人士一起值班而被要求助查,並非全部涉案。
駐守口岸海關人員因免稅煙相關事宜遭廉署調查已非首次,資料顯示,過去曾有一名駐守羅湖口岸的關員,涉嫌知法犯法,三次趁前往內地後返港之便,從內地偷運免稅煙過關圖利,一○年六月、即「十九支煙」措施推出前不足兩個月,遭廉署人員拘捕,當時亦有另外數名關員被廉署帶走協助調查,最後只有一名關員在翌年一月被判罪成,罰款一萬三千二百元。
入境人士帶超額免稅煙以罰款代替訴訟個案
2011年:6,633宗
2012年:8,638宗
2013年:9,162宗

超額帶煙罰款每日25宗

市民不得攜帶超過十九支免稅煙入境,否則須即場報關及繳交稅款。(資料圖片)

十三名海關人員昨在落馬洲口岸被廉署人員帶走調查。
今次廉署調查的案件,涉及二○一○年八月一日起實施的限制攜帶超額免稅煙入境措施。根據措施,每名成年人在各口岸入境本港,不得攜帶超過十九支香煙,超額的香煙必須向海關報關,沒有申報者,一旦被海關人員查獲,海關人員可對之作出「有代價地就罪行不予檢控」,亦即安排違規者以罰款代替訴訟,但有關罰款數額有法例明文規定,即使是海關人員也不能擅自加減。
市民不得攜帶超過十九支免稅煙入境,否則須即場報關及繳交稅款。(資料圖片)
二○一○年財政預算案大幅調升煙稅五成,並宣布同年八月實施限帶十九支免稅煙入境措施,以免有人利用中港免稅煙差價跨境走私香煙。當局並設有申報機制,即攜帶了超額免稅煙的市民,在入境香港時可向海關申報,申報後須繳稅加進口牌照費,現時每支約四元,但若沒有申報而被海關查獲,便違反了《應課稅品條例》,海關可按照該例向違法人士安排以罰款代替訴訟。

多帶一支罰二千元
根據規定,罰款為涉及香煙稅款(現每支約一元九角)五倍的罰款,另加罰款二千元,按此計算,超額多帶一支香煙,罰款便達二千多元。
根據海關數字,有關罰款個案有逐年上升趨勢,二○一一年有六千六百多宗,三年間增幅達三成八,至去年更達九千多宗,平均每日有二十五宗。

20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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